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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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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3,756,0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为高端包装印刷品和包装材料的研究生产,为知名消费品企业提供品牌设计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前述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正积极探索新型烟草领域的发展,争取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包装及相关镭射包装材料镭射膜和镭射纸等,以及新型烟草制品。

  (1)烟标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烟标龙头企业的优势,不断推进设计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对于烟标制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中烟公司为公司烟标制品的唯一客户端,烟标为特殊产品,每种烟标均只向特定的客户直接供应,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均服从客户的需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因而烟标生产企业往往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由于烟标产品的特殊性,采用直接销售有效且经济,可以为卷烟生产企业提供直接技术支持服务,并可以直接快速获得客户的意见反馈,以加强对市场动态的掌握。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以原纸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印刷、黏合、拼装等加工程序后制成用于保护和说明及宣传被包装物的一种产品,公司此类产品主要运用于电子产品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类产品个性化定制包装及精品烟酒外包装。在现有的新型包装产业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技术多元化路径,力求通过在包装产品中应用更多前沿的RFID、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使包装成为互联网、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不断向智能化纵深领域拓展。

  对于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此类订单均服务于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公司多部门协同合作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维护既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扩充产能并完善高附加值延伸服务,积极拓展优质新客户。

  (3)新型烟草制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目前市面主要的新型烟草制品有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雾化式电子烟及口鼻式烟草制品等。与传统烟草制品相比,这些新型烟草制品主要的共同特征是:不用燃烧、提供尼古丁、基本无焦油。其中,雾化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目前主要产品。随着全球控烟政策趋严,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新型烟草对烟草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

  公司目前生产的新型烟草制品包括加热不燃烧烟具、电子雾化设备(换弹式、一次性)等,服务品牌涵盖国内外知名新型烟草品牌。

  公司凭借专利和生产研发的经验积累,有序开展新型烟草器具等相关的ODM/OEM服务,致力打造成为拥有先进设计研发技术、卓越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服务能力的新型烟草相关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行业发展及周期性特点

  1、烟标行业

  公司所处的烟标印刷行业是印刷包装行业下的细分行业,由于对原材料、印刷技术、产品用途都有较高要求,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深化调整卷烟产品结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调整卷烟分类标准以促进中高档卷烟产品的生产。随着“卷烟上水平战略”的实施,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聚集,卷烟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存在进一步整合的市场机会。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品牌效应和技术研发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着在烟标印刷行业拥有的多年生产和服务经验,已与全国多数烟草工业公司建立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是国内烟标印刷行业的领军企业,在烟标印刷行业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烟标印刷行业发展与卷烟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其自身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卷烟厂商出于生产的便利性、服务的及时性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的烟标厂商提供服务,因而烟标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

  从整体来看,我国包装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严重,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中,低端包装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而在高端领域,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生产技术、高服务质量的优质大型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于国内低端包装略高,但相较于发达国家包装行业集中度而言仍偏低。

  纸质印刷包装行业是下游消费产品的配套行业,根据下游行业的经营情况及需求情况等,呈现相应的周期性、区域性。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国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精品烟酒、高档化妆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作为展现品质、传递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纸质包装产业也将逐步向高端化、精品化演进。

  经过近年公司在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投入,有效实现产业链拓展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精品包装产品的市场覆盖,通过进一步技术改造、新型设备的购置和原有设备的替换,持续扩大产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抓住包装前沿领域的技术方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市场的增长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新型烟草制品

  随着全球控烟力度的加大以及烟民对健康、环保的需求,新型烟草制品因较传统烟草相比,具有部分突出优势而高速发展。

  2021年3月22日,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尚处于意见征集期间。

  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有利于新型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以及标准的动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新型烟草领域相关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纷繁多变,受疫情的影响,第一季度,面临员工返岗及物流运输受阻等现实困难,公司迅速制定方案积极应对,在响应号召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安全有序地组织复工复产,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加快对产品的交付,实现了全年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面对包装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深入分析包装产品细分品类面临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发挥既有优势并不断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新客户、新市场进行持续地拓展,不断赋予包装产品更丰富的内涵,保持了行业竞争实力。在新型烟草方面,公司始终以政策要求及客户需求为导向,在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方面均有大幅提升,实现快速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4,191,426,341.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590,253.7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9,281,999.7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2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006,772,928.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425,915,335.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

  1、紧抓烟标市场,不惧挑战乘势而上

  2020年,公司的部份区域烟标市场对执行的招标机制和价格进行了调整,叠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短期扰动,面对烟标产业承受的压力,公司努力克服不利因素,深挖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充分发挥在经营发展策略、生产管理水平、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不断巩固市场份额并深入优化产品结构,保持了烟标主业的竞争优势,展现了公司作为烟标行业领先者的发展韧性和动力。经过努力,报告期内,公司烟标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3.79%。

  2、以市场为导向,打造彩盒包装竞争壁垒

  公司在彩盒产品方面持续发力,多维度、多角度深刻剖析下游客户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阶段积攒的创意设计、生产工艺、产能管控、物联网前沿技术应用等方面的优势,推进自动化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工厂以及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大幅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和生产运作效率;精准拓展服务对象及服务范围,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简单加工和装配、仓储物流、终端配送、进出口报关、数据管理等供应链服务,多元化、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使得客户粘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中高端烟酒、3C消费电子产品、日化产品等细分品类领域的包装产品占有率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彩盒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04%。

  3、深耕酒类包装市场,构造市场竞争壁垒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高端白酒消费景气度提升,公司把握酒类包装需求增加、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整合设计创意能力、生产销售能力与前沿应用技术,加强与合作方的深度合作,公司与茅台技开司等股东方不断提升申仁包装的包装配套服务能力,通过有序分阶段推进申仁包装的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产能的提升有助于拓展更多优质订单;公司与四川宜宾五粮液精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嘉美包装的管理水平和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在设立后的第一个完整运营年度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在酒类包装深入贯彻服务大客户、拓展新晋客户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为茅台、五粮液、国台、洋河、今世缘、江小白等知名品牌提供包装服务。

  4、开拓新材料业务版图,多层次布局业务空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进一步夯实、巩固及扩大新材料市场领域,募投项目之一“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后,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和新产品的投产,有效提高激光镭射防伪纸膜等产品的产能、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中丰田对英诺包装的部分股权收购,有效优化公司在烟膜等高端膜类产品的结构。公司新材料板块的稳健发展助力大包装产业的盈利水平及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实现镭射包装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8%。

  5、创新应变,规范推进新兴行业

  新型烟草产业作为公司的新兴战略发展板块,公司积极跟踪新型烟草全球的动态发展,持续跟进国内外相关政策的进程,兼顾规范与发展,通过进一步夯实新产品研发、产能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公司新型烟草板块的重要战略平台、公司子公司劲嘉科技成为行业内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电子雾化设备及加热不燃烧器具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综合制造商和综合服务商,劲嘉科技配合国内外合作方及重点客户的需求,在技术创新、开发新品、品质管控及经营效率、市场拓展等方面均得以持续提升,发展成果逐显成效。报告期内,新型烟草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8.36%。

  6、坚定技术创新发展路径,赋能包装主业腾飞发展

  “新消费时代”的来临,消费者对个性化、定制化、品牌化的消费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下游客户对包装产品的外观、性能、文化内涵提出了相应的匹配需求。公司子公司盒知科技以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的创新为驱动,逐步建立起数字化区块链技术综合应用系统和防伪认证体系,报告期内积累了更多优质客户,实现在包装产品上鉴真溯源、数字营销等功能,通过盒知科技与公司独立设计板块蓝莓文化的强强联动,以传统和现代融合的设计理念、以基础和前沿的技术结合的举措为支撑,推进信息技术、设计创意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和创新营销服务和盈利模式,为客户带来数字化、升级化的增值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客户与公司的粘合度。

  7、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竞争优势持续积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抓技改、求创新、增效益的优良传统,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申请专利106件,其中发明专利26件;新获得专利授权90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外观设计14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759件(含失效发明专利1件,失效实用新型专利137件),其中发明专利107件,外观设计24件;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注1:深圳市劲嘉产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注2: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龙隆、孙进山、王艳梅、谢兰军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孙进山先生、谢兰军先生以及在2020年度离任的独立董事于秀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德华先生、李晓华女士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2020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放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具体发放情况详见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0,553,079.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055,307.96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846,497,771.6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556,322,148.49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218,509,392.75元。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5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3、截至2021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114,352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公司2020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43,756,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505,314,634.3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78,995,893.05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已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包括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新增“包装材料、印刷材料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贸易代理”,经营范围的变更尚需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及予以核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21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资金实际使用及需求情况,各公司需向当地银行提出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以解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具体如下:

  (一) 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 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 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 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五) 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 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七) 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低风险授信6,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在6,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八) 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九) 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修正案》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1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正案》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正案》及《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

  二十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正案》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1年4月)。

  二十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正案》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1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正案》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4月)。

  二十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该计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0,553,079.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055,307.96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846,497,771.6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556,322,148.49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218,509,392.75元。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5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3、截至2021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114,352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公司2020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43,756,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505,314,634.3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78,995,893.05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选举曹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曹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曹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曹峥先生的薪酬方案按照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曹峥简历:

  曹峥,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至2016年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裁职务,2016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和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曹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曹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注1】 详见后文三、(三)“使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 详见后文三、(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于2016年6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八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等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994,724,153.86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758,293,051.0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170,000.00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23,723,946.91元,加上利息收入53,766,025.87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4,791.36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77,445,181.42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343,445,181.42元,现金管理余额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84,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 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1月2日,公司已将5.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已将该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7.59亿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6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下:

  2020年1月10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2月25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2月28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8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3月24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6,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8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19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25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6月23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7日,公司将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将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将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将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将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月3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2020年1月15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万元。

  2020年1月17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2020年3月19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万元。

  2020年5月11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2020年5月19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00万元。

  2020年6月11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万元。

  2020年7月9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万元。

  2020年7月27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万元。

  2020年8月4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2020年8月7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2020年9月4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万元。

  2020年9月8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2020年9月23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归还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归还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归还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万元。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归还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截至2020年 12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84亿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上述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公司陆续安全收回资金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如下:

  2020年1月3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2月3日。

  2020年1月17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17日。

  2020年1月21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21日。

  2020年2月11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随时可支取(2020年3月24日已提取)。

  2020年2月11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5,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3月13日。

  2020年2月18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5月20日。

  2020年2月18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5月18日。

  2020年2月26日,公司购买了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2,5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5月19日。

  2020年3月4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

  2020年3月18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1,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6月18日。

  2020年3月19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20日。

  2020年5月12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2,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6月22日。

  2020年5月19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

  2020年5月19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22日。

  2020年5月19日,公司购买了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2,5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4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6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

  2020年6月8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

  2020年6月22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南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2日。

  2020年7月1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4,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9日。

  2020年7月1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4,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

  2020年7月13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5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9月14日。

  2020年8月6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9,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1月9日。

  2020年8月10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11月11日。

  2020年9月9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6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2月9日。

  2020年9月14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9月14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5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9月14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3月29日。

  2020年10月10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11月12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5,00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07.75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月30日公司将“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结余资金6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23,723,946.91元,加上利息收入53,766,025.87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4,791.36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77,445,181.42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343,445,181.42元,期末现金管理余额50,000,000.00元,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84,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 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为“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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