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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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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744,072.25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3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9,731,274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6%。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烟草总公司确定的卷烟辅料生产基地,于2001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国内首家通过科技部和中科院认定的造纸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公司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拥有近69年历史底蕴和特种纸研发制造技术。主要业务为特种纸、纸浆和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造纸相关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特种纸产品可划分为烟草工业用纸、机械光泽纸、薄型印刷纸、其他纸等四大规格近千个品种。产品占据国内市场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市场覆盖率达到100%;行销亚、非、欧、南美、北美五大洲,出口量居同行业前列。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效益为核心,以同心多元一体化为主的发展方向,一直秉承产品自主设计、自主生产和自主销售的经营模式,拥有 21 条造纸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3万吨,具有延伸企业产业链的印刷机、高白度连续漂白亚麻浆专业生产线,可满足个性化的特种薄页纸的生产需求。未来公司将秉承着“恒远兴业、诚信求丰”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3、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我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2,700.63万吨,同比增长1.48%。在全年疫情的冲击下,造纸行业表现超预期,产量超过2017年12,542万吨的记录,成为了建国以来产量最高的年份。特种纸产量在纸的产量占比不断提升,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特纸消费增长率约为行业平均增长率的六倍。而人均消费量远低于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特种纸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下,公司上下一心,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围绕“国内、国际、新产品”三个市场,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

  (一)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量、销量等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同期增长4.13%、33.08%。机制纸销量、产量分别比同期增长8.71%、7.09%。其中,国内贸易实现销量比同期增长7.46%;国际贸易销量比同期增长3.48%,新品贸易销量比同期增长97.93%。

  (二)持续提升研发及装备水平,制造实力显著增强。专注特种纸领域产品研发,麻浆全无氯漂白小试、中试获得成功,麻浆制造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智能制造,设备保障能力提升,5万吨智能立体库联动智能包装线、16号机成品件智能输送摆放项目、2万吨智能包装立体库项目、两万吨食品包装纸项目先后投入使用。

  (三)强化基础管理,系统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密切关注质量与成本,全年木浆使用价格低位运行。精心谋划招标,物流运输成本降低显著。推进QCD项目攻关,员工参与率92.71%。安全管理扎实有效,通过了国家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复评。持续深化技术、管理节能,实现吨纸水电汽能耗连续三年降低。不断加强环保风险防控,环保达标率100%。

  (四)规范企业运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持续推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细则,规范决策管理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答疑、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方式,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6份,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现了全年零差错率的工作目标。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2,865.22万元,比同期上升4.13%,营业成本126,925.03万元,比同期下降0.79%,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排产、拓展市场和增产扩销及关注木浆价格走势,借势木浆价格低位运行,调整产品及消耗结构,降低木浆采购及物流成本;利润总额17,900.28万元,比同期上升27.44%,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成本降低及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户。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徐祥、李迎春、施长君、梁德权、潘高峰、李恩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孙延生、张晓慧、刘文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9名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董事候选人:

  徐祥:男,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三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迎春: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抄纸六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施长君:男,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电气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助理、设备能动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德权: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抄纸三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抄纸五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办公室主任。

  潘高峰: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六分厂、抄纸七分厂、抄纸一分厂、抄纸三分厂厂长、工艺研究四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恩双:男,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延生:男,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至1999年8月,任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海事海商法律业务);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证券法律业务);200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法律业务);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委员暨证监会处级研究员;2016年4月至今,任北京敦诚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至今,任国家国机集团下属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央企);2018年7月至今,任香港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公司);2017至今,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12月担任央企蓝科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张晓慧:女,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0年至2003年任牡丹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部职员,2003年至今就职于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现任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财务处处长、教授,牡丹江市政协委员,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理事、内部控制专家。

  刘文波:男,生于1970,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导师。1991年至1998年任黑龙江省合江林业管理局职员,2001年至今就职于东北林业大学,现任东北林业大学教授。曾主持完成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攻关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1部,参编农林高校教材2部,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4项,发表科研论文80余篇,其中SCI、EI收录10余篇。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0,000.00元(税后)。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我规范的行为,表现了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的积极态度,签署综合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伟、李东日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天龙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

  以上3名候选监事简历如下: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男,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党委工作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李东日:男,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化浆化学分厂、抄纸二分厂、抄纸六分厂设备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机械加工中心副主任、主任,机修分厂副厂长、厂长,2018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李天龙:男,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电气分厂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师,自动化维修中心主任工程师,2015年5月至今任自动化分厂厂长。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1-00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 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3、联系电话:0453-6886668

  联系人:魏坤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15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料、接受劳务、租赁专用线;销售材料、动力及为其提供租赁服务。全年预计金额4,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9,1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卷烟纸等纸张及滤嘴棒纸,出口工业用纸,文化用纸,生活用纸,进口造纸用木浆,脱水网,化学助剂,造纸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不带分装的包装种子;汉麻籽深加工、秆芯新材料制备及生物活性成分检测分析;化妆品、食品、保健品、药品、新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汉麻花、叶加工及销售;水稻种植、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汉麻功能产品、复合材料及加工技术设备的开发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理财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元汉麻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协议概述

  为保证协议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 “集团公司”或“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涉及的安保、环境维护养护、水、电、蒸汽、取暖、交通运输、委托采购以及其他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15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控股股东恒丰集团持有公司29.9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恒丰集团

  ■

  2、 实际控制人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3、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

  四、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服务的范围

  1、安保、环境维护养护服务

  (1)集团公司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股份公司提供安保、环境维护养护服务。

  (2)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有偿提供安保服务:治安防火、安全保卫、铁路专用线道口道门监护等综合管理。

  (3)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有偿提供环境维护养护服务:广场及路面卫生清洁、绿化植物养护(含室内)等。

  2、提供水、电、蒸汽及取暖服务。

  (1)股份公司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向集团、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公司”或“汉麻”)、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或热电)和黑龙江恒祥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信测公司”)恒提供有偿供水、供电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合理利润或政府指导价确定。

  (2)热电公司向股份公司按市场价格有偿提供自发电服务。

  (3)热电公司向集团、汉麻、股份和恒祥信测公司办公区域、厂房按地方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提供有偿取暖和供汽服务。

  (4)上述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牡丹江市地方政府之规定变动情况,由五方重新议定。

  3、交通运输服务

  股份公司允许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使用其铁路专用线并向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提供配套服务,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按每车皮258元向股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4、电修服务

  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提供电机维修服务,集团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同意按不同规格、型号电机市场价格协定的维修价格为收费标准,向股份公司支付电机修理费用。

  5、委托采购

  (1)集团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可借助股份公司采购业务的谈判能力,委托股份公司进行设备及材料采购,或直接从股份公司购买(租赁)。价格为市场价或成本价。

  (2)股份公司可借助汉麻公司采购业务的谈判能力和生产能力,委托汉麻公司采购、加工麻类等原料,或直接从汉麻公司购买,价格为成本价或市场价。

  (3)协议一方可视另四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维修、加工用材料及备品备件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或成本价执行。

  6、检测检验服务

  恒祥信测公司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提供检测服务、检验检疫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及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合理利润确定。

  7、房屋租赁

  股份公司向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等出租办公用房作为其办公或经营场所,价格按市场价确定。

  (二)、服务费用

  1、服务接受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相关方按需要就单项或数项服务签订的实施合同中规定的费用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对从服务提供方获取的服务予以清偿。

  2、本协议项下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无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3、本协议服务费用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资金紧张时可用承兑汇票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除本协议有规定外参照服务性质和行业惯例在相应的实施合同中予以规定。

  (三)、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将继续自动生效,直至协议一方给予相关方提前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为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我规范的行为,表现了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的积极态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过程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公司签订本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1,744,072.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731,3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31,27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

  3、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部分条款;同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外供工业生产用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内容。

  二、公司章程内容

  ■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

  五、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56                               公司简称:恒丰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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