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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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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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羿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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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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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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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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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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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议案6、议案9、议案12、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7、议案8、议案15为特别表决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夏斌斌、叶金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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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量、销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26,514.35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一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0.4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46%;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54%。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一季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动,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长940.28元/吨,增幅为16.30%;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519.75元/吨,降幅为12.02%;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长254.13元/吨,增幅为14.86%。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第一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