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0万元,共计3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
●委托理财期限: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存续期限为10年,封闭期为180个自然日内(不含当日),封闭期过后可不定期提取;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无封闭期,可随时申购、赎回;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存续期限为5年,锁定期为12个月,可在锁定期结束后申请提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存续期限为369天;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20年,份额锁定期365天,锁定期过后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号、11号选择申购、赎回;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30号及2020-038号公告。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30号及2020-038号公告。
1.在前次及此次授权下,公司自2021年3月3日至本公告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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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此次授权下,公司自2021年3月3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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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合规性高、资金安全保障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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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名称: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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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名称: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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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受托方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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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名称: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托方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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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于2021年4月7日追加5,000万购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同以上第3项内容。
7.产品名称: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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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产品名称: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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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追加5,000万购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同以上第1项内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资金投向
本计划投资于银行存款(含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计划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合法成立的、以二级市场证券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私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产品;本计划不参与债券正回购。
2.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投向
本计划可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
本计划可以投资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3.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资金投向
(1)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含二级资本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2)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新股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优先股)、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交易型指数基金(ETF、LOF)。
(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交易所期权。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以及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资金投向
本次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
5.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金投向
(1)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运作 X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X=1,2,3…N);(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且有托管机构托管的或有具有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托管的私募基金;(3)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如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基金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6.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投向
本计划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其中,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计划可以投资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向
(1)本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批次信托资金将用于认购投资标的项下信托受益权,最终用于向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具体以该批次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附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2)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若有闲置资金,受托人有权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也可将该闲置资金运用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或安全性较好的资管产品、信托/信托计划、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
(三)其他情况
1.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具体情况如下: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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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
①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灵均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5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拥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书》,证书编号 P1004526。灵均投资集量化对冲产品研究、投资、设计等于一体,凝聚市场一流投资专业人士,旨在更好地帮助高净值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灵均投资团队共 125 人,其中投研人员共 95 人,均毕业于斯坦福、麻省理工、剑桥大学、南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清华、北大等国内外顶级学府,且均拥有深厚数理背景,具备先进、丰富的投资经验,平均从业年限 7 年以上,其中核心团队从业年限 13 年以上。成立至今,灵均投资获得了金牛奖、英华奖等几十项顶级私募荣誉。
②灵均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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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灵均投资无对外担保,没有资信不良记录。
④灵均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具体情况如下:
本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批次信托资金将用于认购投资标的项下信托受益权,最终用于向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借款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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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
①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重庆市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也是一家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风控及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公司坚持依法合规持牌经营路线,坚持独立自主的全能力建设战略,坚守服务普惠客群、助力实体经济。基于公司五年的潜心发展,其经营业绩获得业内认可。目前已获得AAA主体评级。截至2021年3月末,马上消费金融注册用户数超1.30亿,累计放款超过6000亿元。
②马上消费金融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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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无对外担保,没有资信不良记录。
④马上消费金融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选择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睿选艾华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受托方均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901)。 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兴银基金-福安1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受托方均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基金”)。
(1)兴银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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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银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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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艾华集团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受托方均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
(1)东证融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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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证融汇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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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融汇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50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受托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0030)。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灵均中泰量化 30 专享领航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托方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0918)。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 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3号-【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方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
(1)五矿信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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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矿信托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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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信托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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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49,199,877.33元、交易性金融资产699,178,260.17元,以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1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88.77%,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存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30号及2020-038号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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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