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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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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8年8月15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账号为98320154740005415)的募集账户已经销户。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8年6月,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交通银行上海共康支行(账号为310066069018800008095)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销户。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前,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账号为: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未发生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

  注:1、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32.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2-287号鉴证报告。

  2、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项目,2017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710.52万元,后因支付项目尾款使用193.32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517.20万元。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原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91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后,因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于2016年8月终止,剩余募集资金5,632.70万元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总投资额为10,000万元。公司拟对重庆新通联增资6,400万元,其中包括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268.71万元。2019年4月25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使用的277.30万元,以自有资金补足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交通银行上海共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时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985.49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已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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