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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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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2646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燃气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客运产业为主营业务。

  燃气产业:借助在南京市主城独家供应的特许经营优势,依托优质服务和品牌质量,抓市场发展,做好特许经营区域内民用客户和工商客户的发展,推进设施建设,狠抓用气安全。

  房地产业:公司在房地产业方面已形成“区域自建+联合开发+基金投资”相互补充的多渠道发展模式,有序推进具体项目的开发。

  客运产业:公司客运产业主要以出租汽车运营为主,南京区域拥有巡游出租车营运证3877张,占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总额近三分之一。同时,结合出租客运市场环境变化及政府部门大力推动营运车辆电动化的发展趋势,自2020年起分批新购部分新能源车辆从事出租客运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及严峻挑战,公司相关产业经营活动也遭遇了巨大的压力和考验。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挑战,公司坚持稳健务实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以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公司上下的整体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工作,加强内部梳理与整合,扎实做好各项内部管理工作,降本提效,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以目标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系统;同时公司积极研究市场,本着控制风险、科学决策、效益最优的原则,稳妥参与土地竞拍,竞得南京NO.新区2020G03地块,并对现有的项目实施统筹综合管理。在传统的客运领域,积极响应政府“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理念,引领以新能源车辆从事巡游出租客运服务;在能源产业领域,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计划,坚持防疫和经营齐抓共管,推进燃气保供设施建设,针对性的补齐燃气安全韧性短板,并积极拓展绿色能源综合管理以及延伸业务。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5亿元,每股收益0.39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9.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96亿元。

  (一)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内外部环境分析

  近年来,在“房住不炒”的监管背景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尤其是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出现大幅下滑。为应对疫情,政府实行了宽松的财政政策,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纾困政策,在宽松政策的助力下,我国经济快速复苏,房地产市场也逐渐回暖,同时从市场格局来看,规模房企竞争优势较为凸显,市场集中度小幅提升。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经济迅速恢复,房企融资环境逐步恢复至偏紧的常态化区间。房企“三道红线”的提出,多个一线及热点城市相继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年末出台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等,对于房企后续融资、资金流动性均有较大影响。

  公司所在南京房地产市场在经历短暂的“疫情停滞”后,迅速回归状态,土地市场、商品住宅销售供销双涨。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南京相继出台“宁九条”、“精装包”、“限房价、竞地价”、“摇号新政”等政策,涉及土地出让、刚需购房、热门楼盘销售管理、人才购房等多方面,以缓解市场过热,引导理性购房。

  (二)公司经营业态

  公司主业之一为房地产开发,以“建筑城市,建筑理想”为理念,多年来深耕南京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与先进房企开展合作开发,各项目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市场地位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与朗诗地产合作开发的杭州“中北·朗诗熙华府”项目以及与南京城开合作开发的扬州“绿地唐樾府”项目顺利完工交付;

  2、与朗诗地产合作开发的南京江宁2017G62项目和南京溧水2017G06项目正在有序分批开发和销售进程中;

  3、与建信集团合作开发的南京江北2018G11项目正积极有序推进开发进程;

  4、公司于2019年8月竞得南京江宁滨江2019G54地块,并于同年9月确定与三盛地产合作开发,目前正积极有序推进开发和销售进程;

  5、2020年5月底,公司成功竞得南京NO.新区2020G03地块的开发权,并与金基地产达成合作,目前正按计划推进中。

  公司自1993年涉足房地产领域以来,从自主操盘运作到目前的合作开发等多种运作方式,累计开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自主开发近50万平方米),对公司主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随着政府对房地产调控不断加强和土地价格的不断上涨,房地产业优势资源逐步集中,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三道红线”等指导意见,中小开发商的运作空间收到挤压。面对此形势,公司充分利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优势,积极争取低效用地综合开发、居住类城市更新等项目,联合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发住宅类项目,逐步形成成熟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成为细分市场的领先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杭州朗优交付。

  杭州朗优项目交付,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2、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2020年对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和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借款计提减值18,093.88万元,减少利润18,093.88万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中北盛业持有中北金基51.00%股权,本公司自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7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南京中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本公司自南京中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长:李祥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0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分别为李祥先生、周伟先生、耿成轩女士、方忠宏先生、周旭先生、杨国平先生、商海彬先生、王艳红女士;纪伟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的有关内容。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3.35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6,904.89万元。

  考虑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以及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572,646,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22.21万元,剩余73,182.68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基于日常经营所涉及到的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等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3,432.81万元:提供劳务金额约为1,413.47万元,租赁资产金额约为1,689.06万元,销售商品金额约为330.28万元。

  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0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30,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3.35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6,904.89万元。

  考虑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以及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572,646,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22.21万元,剩余73,182.68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完善了日常运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0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625,000股,发行价为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355,660.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644,339.62元。

  截至2015年1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衡验资[2015]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其中对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48,754.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909,341.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2015年2月27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1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基于日常经营所涉及到的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等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3,432.81万元:提供劳务金额约为1,413.47万元,租赁资产金额约为1,689.06万元,销售商品金额约为330.28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勇

  注册资本:708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建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工程项目拆迁管理;工程设计与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环境评价;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停车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程造价咨询。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2,490.53万元,净资产16,066.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8,599.34万元,净利润2,789万元。

  2、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越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内旅游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物业管理;项目咨询、建设、管理;科技信息咨询;实业投资;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的景区开发、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服装、日用百货、工艺品的开发、研究、销售;旅游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及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机械设备租赁。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文化产业园06幢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812,104万元,净资产170,53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779万元,净利润1,490万元。

  3、南京东部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功名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旅游项目开发;苗木、花卉销售。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96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东部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86,453.79万元,净资产67,277.3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996.13万元,净利润178.97万元。

  4、南京市煤气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筛网

  注册资本:19,8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气(生产、储存)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投资经营管理。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市煤气总公司总资产112,918.65万元,净资产67,588.0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165.5万元,净利润1,267.7万元。

  5、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军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开发;房屋拆除服务;建设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投资及建设;社会服务配套设施投资及建设;物业管理及服务;自有场地租赁。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78号外贸口岸大厦12楼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510.47万元,净资产2,397.3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890.75万元,净利润67.21万元。

  6、南京智慧停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浩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停车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公共停车设施的安装;大数据开发;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智慧停车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00.21万元,净资产1,520.1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55.8万元,净利润-427.86万元。

  7、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江新

  注册资本:20014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193,053.46万元,净资产2,440,168.4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910.68万元,净利润10,627.30万元。

  8、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吕林

  注册资本: 1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环境产业技术研发与咨询,环保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环境设施土地和物业资产的开发与利用;环境治理相关服务。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号楼A栋202室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76,055.19万元,净资产63,189.82万元,营业收入10,754.67万元,净利润1,079.56万元。

  9、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

  负责人:王健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99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总资产86,408.71万元,净资产-19,454.9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8,457.08万元,净利润-19,454.97万元。

  10、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艳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车用、瓶装、管道)加工、经营、销售、安装及运输;天然气经营及运输。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车用燃气改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悠谷路8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4,139.07万元,净资产18,056.5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0,862.33万元,净利润1,218.32万元。

  11、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俊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幕燕滨江风貌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工艺美术品销售;文化交流;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窑上村139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577,172.10万元,净资产216,950.1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364.70万元,净利润204.06万元。

  12、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明

  注册资本: 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及近郊区公共汽车营运;出租汽车运营;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机动车辆环保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汽车租赁;包车客运服务;自有房地产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车载信息数据技术支持、传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咨询服务。

  住所:南京市中央路323号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8,710.16万元,净资产79,999.3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0,738.39万元,净利润-9,657.99万元。

  13、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亚兰

  注册资本: 5696.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液化气工程施工;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及提供相应咨询;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0号2楼

  截止至2020年末,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总资产25,233.87万元,净资产15,747.3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8.3万元,净利润392.14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基于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除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均受同一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等交易,提供劳务金额约为1,413.47万元,主要系提供天然气管道施工、物业管理及广告设计服务;租赁资产金额约为1,689.06万元,主要系房屋、场地及车辆租赁;销售商品金额约为330.28万元,主要系燃气销售。

  以上交易参照南京市物业管理、场地租赁等行业价格制定,严格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1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625,000股,发行价为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355,660.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644,339.62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资[2015]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其中对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706,460.08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267,047.19元。

  单位:万元

  ■

  注1:表格内募集资金余额未计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2:以上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募投项目之“油坊桥高中压调压站及配套高压管线项目”

  该项目建设油坊桥高中压调压站1座及配套高压管线约4KM,为提高河西地区天然气输送和供应保障能力,总计划投资金额5077.97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5,077.97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基本实施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864.48万元。

  2、募投项目之“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

  该项目拟建设栖霞区桦墅村至江宁区坟头村8.4公里高压天然气管道,总计划投资金额8,362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8,340.90万元。

  随着南京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快速发展,项目选址需根据城建规划相应调整,公司在2016年及2017年对项目方案进行了多轮比选,并在2018年基本确定了选线调整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019年完成了园博园内D-E段工程的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以及公开招标和材料选型采购工作。鉴于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故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2020年,根据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与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并行敷设。为配合江苏省园博园建设,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需迁出江苏省园博园范围,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要同时迁改。目前项目迁改方案尚未确定,需待省园博园天然气管线迁改方案确定后再行确定。

  鉴于川气东送二期工程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建设“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

  三、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降低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变更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部分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1 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出具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由于募投项目之“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涉及管线迁改,方案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落定导致尚未实施,上市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目前项目虽未终止,但鉴于长时间无法实施且后续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拟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5.23关于“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的要求,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5.23规定的“(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该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相应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1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 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143人,其中包含合伙人76名,367名注册会计师,曾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平,注册会计师,具备25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艳,注册会计师,具备15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3、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64家,收费总额6,489.7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邱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5年,郑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梁锋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具备27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份,未受(收)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艳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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