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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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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展恒”)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4月16日起,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银行、渤海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东北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泰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山西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西部证券、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粤开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中信期货、安信证券、财通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鑫证券、南京证券、天风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中金财富、民生证券、中原证券、金元证券、东莞证券、嘉实财富、恒天明泽、诺亚正行、海银基金、上海长量、深圳众禄、北京展恒开始代理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733)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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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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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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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2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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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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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3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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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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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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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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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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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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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4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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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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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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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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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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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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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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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5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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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16日起,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注:阳光人寿保险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阳光人寿保险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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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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