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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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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83,522,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03年,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绿色低碳产业理念。20年来,公司坚持 “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产业战略,通过建立资源循环模式和清洁能源材料模式来践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从攻克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开始,再到攻克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回收技术以及动力电池材料的三元“核”技术等世界技术难题,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难点,构建了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钴钨稀有金属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废塑料循环再生价值链等资源循环模式和新能源循环模式,成为世界领先的废物循环企业,成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世界先进企业代表。公司建成的十六大循环产业园,覆盖湖北、湖南、广东、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内蒙古、福建等十一省和直辖市,绿色循环发展足迹遍布神州大地,在南非、韩国、印尼成功布局,绿色技术辐射世界。公司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占中国报废总量的10%以上,回收处理的废旧电池(铅酸电池外)占中国报废总量的10%以上,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占中国报废总量的4%以上,循环再生的钴资源超过中国原钴开采量,循环再生的镍资源占中国原镍开采量的6%以上,循环再生的钨资源占中国原钨开采量的5%以上。公司年处理废弃物总量500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30余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原料和电池材料等多种高技术产品,成为世界硬质合金行业、新能源行业供应链的头部企业,成为国际一流的城市矿山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公司先后被国家部委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工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绿色荣誉称号,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公司先后斩获2018年达沃斯“全球循环经济奖”、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绿色创新奖”,进入世界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领袖级企业平台,让中国循环经济水平走向世界,为构建中国循环型社会和绿色低碳产业模式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中国循环型社会发展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杰出实践者代表。

  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原料再制造—材料再制造—电池组再制造—再使用—梯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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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钴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钴钨资源报废回收—资源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再制造—产品再使用

  ■

  废塑料循环再生价值链:电子废弃物拆解—废塑料分选—废塑料改性造粒—塑料制品再制造—再使用

  ■

  公司积极创建国家级科创平台,组建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现了国家级双创新平台于一身。累计申请2181件专利,主导/参与制修订273项国家、行业及地方团体标准。格林美在2020年中国企业专利实力500强榜单中位居第159名,相比2019年排名提升56名次。公司积极招募与重奖创新领军人才,重金投入研发,突破新能源材料制造与废物循环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多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创新能力纳入国家战略,迈入创新能力突出、创新人才聚集的优秀科创企业行列,成就全球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与废物循环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企业。

  公司坚定不移实施“主流产品、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三主流原则,积极融合上下游主流供应链和主流市场链,积极实施玩命技术创新、质量提升风暴与管理革命,坚定实施开采“技术矿山与质量矿山”,跑步迈入行业技术与质量的无人区,创新升级三元动力电池材料,迈向世界顶端市场与品牌。核心产品占领世界主流市场地位,拥有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Umicore、Sandvik、Kennametal、BYD、中国五矿、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知名客户群体和战略新兴产业优质客户,全面参与全球核心产业链分工与合作,推动格林美成为全球核心竞争地位突出和效益良好的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创造性实施了业务价值大整理工作,通过推进电子废弃物业务分拆上市与谋划城市矿山、环境服务、硬质合金等业务混改的重大价值整理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了公司整体价值。公司全面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取得了业务升级、价值升级、创新突围等各种重大成果,为2021年以及“十四五”开新局与实现业绩高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的巨大新兴市场,将成为未来全球最大的绿色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20年12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天津大学中国汽车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中长期预测(2020-2035)》指出,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将呈现缓慢增长态势,未来五年汽车市场也将会稳定增长,2025年汽车销量有望达到3000万辆。据此推算,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600万辆。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发展展望(2025)》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将达到1200万辆。

  随着全球智能化和无人驾驶商用化,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大趋势背景下,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绿色交通和洁净能源展示出巨大的产业前景,新能源成为全球风口,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不可阻挡。动力电池将从GWh跨入TWh时代,展示千倍的增长空间。

  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范围的快速商用化,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将成为下一个风口产业。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政策热点和关注焦点通过本次政府工作报告被旗帜鲜明地点出,凸显了新能源产业链的全链建设和末端处理的重要性。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赛迪智库数据,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92万辆,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达20万吨(约25GWh)。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容量将达到137.4GWh,超2020年的5倍。

  做好动力电池回收与创新,新能源汽车才能从“绿色到绿色”。

  三元动力电池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三元材料是未来三元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据中汽协统计,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63.6GWh,同比累计上升2.3%。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累计38.9GWh,占总装车量61.1%;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累计24.4GWh,占总装车量38.3%。高镍三元电池依然是现在发展的主流,已成为未来高端乘用车首选动力能源,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制造与动力电池回收大有可为。

  受疫情影响,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受到重创。面对70%的产能在湖北疫情重灾区(尤其是核心业务三元前驱体产能100%位于湖北疫情重灾区)以及3,500名员工位于武汉和湖北疫情重灾区的严峻现实,格林美度过了极不平凡、极其艰难、极为难忘的艰苦卓绝时刻,勇敢打赢了经营稳定与国际市场保卫战,保护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稳定了基本经营规模,维持了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保护了市场主体,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公司一手全力抓疫情防控,取得了5,000多名员工(其中3,500名员工位于湖北疫情重灾区)“零疑似”和“零感染”的“双零”杰出业绩;一手抓复工复产与经营振兴,最大限度减少中国与全球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攻坚克难,取得了三元前驱体出货量41,450吨与四氧化三钴全年出货量15,429吨的好成绩,出货量仍位居世界行业前三。其中,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同比增长超过54%,创历史新高,稳居全球市场前列;三元前驱体中8系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占比50%以上,尤其是NCA9系超高镍产品出口量超过18,000吨,同比增长超过35%,全面实施三元前驱体材料由5系、6系产品向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转型升级。一手抓创新与业务升级。2020年,公司在超高镍低钴前驱体、四元前驱体、无钴前驱体等前沿产品领域全面突破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前沿技术成果,部分产品通过行业头部企业论证。Ni含量达到96%的超高镍低钴(含钴1.5%)前驱体实现商用化,NCM91多晶、NCM90单晶与NCMA四元前驱体进入量产阶段,全面领跑世界行业,为2021年及后续稳定全球头部地位奠定坚实基础。核心产品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成为世界高质量产品,主流供应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优质客户,成为世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优质关键原料,为公司建设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核心制造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和格林美(无锡)入选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迄今为止,在工信部发布的27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中,格林美占据三家,居全国企业第一(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荆门)入选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构建“2+N”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率先提出建设一级终端回收、二级回收储运、三级拆解与梯级利用、四级再生利用的“沟河江海”型全国性回收网络体系。持续构建从“毛细端”到“主干端”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渠道,与全球280余家汽车厂和电池厂签署协议建立废旧电池定向回收合作关系,成功实现了“签约50%、回收30%”的市场战略,打造“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原料再制造—材料再制造—电池组再制造—再使用—梯级利用”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推动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从“绿色到绿色”。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站在布局全球的格局上,历史性按照“领先中国、领跑世界”与“签约合作50%、回收30%”的战略目标实施,形成武汉、天津、无锡、河南、深圳五大核心回收基地与梯级利用区域中心基地,率先形成占据长三角、珠三角、华中、京津冀、中原的格局。公司将在2021年完成韩国浦项动力电池回收基地的建设,并积极在欧洲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工厂,构建面向全球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跑步大幅拉开与行业的差距。目前设计总拆解处理能力45万套/年,积极打造全球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2020年1月,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城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创新模式”项目成功斩获2020年度“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绿色创新类别”大奖,标志格林美的动力电池回收技术被世界认同。

  (二)城市矿山开采业务

  开采城市矿山,推动资源模式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向大量使用循环资源的模式转换,是有效推进碳减排与碳中和的重要措施。随着中国全面进入工业升级、城市更新与垃圾分类时代,开采城市矿山的废物循环模式展示出极大的产业前景,是循环无限的产业。

  1、钴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

  公司采用废弃钴钨资源、废旧硬质合金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钨产品,生产的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公司超细钴粉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40%、50%以上,居世界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发力钴钨核心业务创新升级,进一步夯实了“钴钨资源报废回收—资源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再制造—产品再使用”的钴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大幅提升钴钨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全球竞争力。

  2020年,公司作为第二大股东的欧科亿(股票代码:688308)成功登陆科创板,成为硬质合金行业第一个登陆科创板的公司,标志公司钴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的巨大成功和价值提升。

  2020年,公司对控股的浙江德威成功实施混改,实施以创业团队作为控股权的改造,进一步激活发展动能,进一步推动硬质合金业务做大做强。

  2020年,公司引进行业杰出人才,设立荆门美德立数控材料有限公司,拉开对钨资源回收的价值提升工程序幕。计划通过2年的创新升级,打造全球一流的碳化钨数控材料制造基地,大幅提升钨资源回收产业链的盈利能力与产业价值。

  2、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公司六大电子废弃物园区作为公司疫后重振的主力,拉开“敲锣打鼓搞生产,红红火火做经营”的序幕。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弃物六大园区均达到百万台的拆解规模,总拆解量突破802万台/套,同比增长33%,占全国电子废弃物拆解量的10%以上,为公司疫后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是一项消除污染、利国利民的环保事业,是一个盈利能力稳定、前景良好的长期好业务。格林美作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技术领军企业与产业领军企业、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奠定了公司在电子废弃物行业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电子废弃物业务产业链进行深度优化调整。电子废弃物销售与回收管理实施创新升级,建立电子废弃物销售信息平台与采购信息平台,实现了销售竞价与采购竞价,保障了销售与采购环节的规范运行、价值提升和成本控制,保障了盈利空间。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高值化利用—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创新性地实现了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实现了电子废弃物业务现金流的自我平衡。

  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方面,各城市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方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

  2020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产生了创纪录的5,360万吨电子废弃物,短短5年内增长21%。2019年只有17.4%的电子废弃物被收集和回收。这意味着大部分金、银、铜、铂及其他高价值可回收材料被倾倒或焚烧,而不是收集处理再利用。据保守估计,这些可回收电子废弃物价值高达570亿美元,超过大多数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

  报告期内,为推动电子废弃物业务做大做强,提升公司价值,推进业务升级,公司实施了分拆电子废弃物业务独立上市的战略举措,并以火神山速度完成了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股份制改造等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上市辅导。电子废弃物分拆上市是格林美实现价值提升与业务升级的重大战略,标志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双轨驱动战略的成功实施。

  3、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业务

  报废汽车为主体的城市矿山业务,是未来最大产业空间的废物循环产业。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行,解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尤其是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兴起,全球燃油汽车厂竞相转产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的报废将迎来历史高峰,报废汽车产业的市场空间巨大,将迎来废物循环的风口。

  公司在深圳、武汉、天津、河南等地建设了连通中国南北线的7个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处理基地,全面建成“回收—拆解—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完整资源化产业链模式,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全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并全面投入运行,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同时,公司还在湖北荆门、仙桃,江西丰城建设了城市矿产资源集散大市场,为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报告期内,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获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报废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循环利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司积极开展城市矿山料场业务垂直整合工作,实施了7个报废汽车园区业务的统一规划与协同管理,打通了南北大料场协同通道,迈向振兴再生资源大战略快速通道。公司积极与国有资本合作,推进报废汽车业务混改,不断将其培育发展壮大,推动报废汽车在未来实现亿级盈利能力。

  (三)环境治理业务

  公司积极发展环境治理业务,建设了全球先进的“废物回收—废物转运—废物管理—废物绿色处置”的废物绿色管理链,对废水、废渣、废泥进行完整的绿色处置,并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与面源污染治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力,为美丽中国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做贡献。

  公司已拥有三个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个废渣利用中心、两个污水处理厂,初步形成从资源回收、危险废物无害化到最终处置的全产业链,具备35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与安全填埋的完整处理流程。公司将工业废渣和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改善了环境,杜绝了二次污染,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丰收。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治理业务取得新突破,固废处置业务大幅增长,废物再造砖厂、一般固废处置、城南污水厂、工业污水厂稳定运行,效益明显。公司积极筹划与国有资本合作,以格林美荆门绿源固体废物处置园区为主体,合并荆门城南污水处理厂、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湖南郴州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黄梅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实施环境服务业务混改,不断提高环境服务业务的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110号),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2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综合评定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7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2月26日起开展证券市场评级业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1471号),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7格林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1866号),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2016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6格林G1”AA的信用等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中国疫情与全球疫情突发而来,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与硬质合金产业链受到重大影响。格林美70%业务位于武汉和湖北疫情重灾区,尤其是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核心业务的制造基地100%位于湖北疫情重灾区以及3500余名员工位于武汉和湖北疫情重灾区,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安全带来历史性生死大考验。深处疫情震中区的格林美,度过了极不平凡、极其艰难、极为难忘的艰苦卓绝时刻。危机关头,公司精准预判世界局势,果断出手、精准施策、万众一心、勇往直前,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坚强意志和奋斗精神,与武汉人民和湖北人民同舟共济、顽强抗疫,先后打赢了公司疫情防控的“湖北保卫战与武汉保卫战”、打赢了全球市场保卫战、打赢了复工复产与疫后振兴攻坚战、打赢了全球上下游共同抗疫的社会责任战、打赢了创新与质量突围攻坚战、打赢了业务大整理与价值升级战。公司创造性实施了业务价值整理,通过推进电子废弃物业务分拆上市与城市矿山、环境服务、硬质合金等业务混改的重大价值整理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市场客户结构,推进业务升级、公司价值升级与经营质量升级,大幅改善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水平,最大限度对冲中国及全球疫情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得了业务升级、价值升级、经营质量升级、创新突围、现金流改善等各种重大成果,保护住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稳定了基本经营规模,维持了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保护了市场主体,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为2021年以及十四五开新局与实现业绩高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武汉和湖北疫情区3500名员工“零疑似”和“零感染”的“双零”突出疫情防控业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6,627.63万元,同比下滑13.15%;利润总额53,490.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50.45万元,同比下滑43.9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405.61万元,同比逆势增长1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0,967.06万元,同比增长26.95%。2020年的经营与业绩是在公司面临生死挑战的情况下取得,实属特别来之不易。尤其是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加大了高质量新一代产品产销量,缩短了主要客户的应收款账期,在销售规模下降13.15%与净利润下降43.90%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实现逆势增加15.86%,提升了经营质量。核心业务全面实施质量升级与规模扩容工程。四氧化三钴全年销售15,429吨(同比增长超过54%)、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达到41,450吨(下滑30%),分别位居全球市场前3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本实施了新建8万吨/年的高镍前驱体扩容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三元前驱体已经建成的产能总量达到13万吨/年。在全球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下,公司三元前驱体全面由5系、6系产品向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转型升级,8系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占比50%以上,NCA9系超高镍产品出口量超过18,000吨,同比增长超过35%。三元前驱体产品结构的升级维护了产品毛利率的稳定,毛利率达到24.03%,居行业前茅。四氧化三钴材料全面转型掺杂高电压新一代产品,出货占比50%以上,完成规模扩容到25000吨/年的建设。电子废弃物全年拆解总量突破802万台/套,同比增长33%,占全国拆解量的10%以上。这些业绩是在公司遭受所处的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与硬质合金产业链受到重创的影响下取得的,是在公司70%的核心产能居于武汉和湖北疫情震中区(尤其是核心业务三元前驱体制造业务100%位于湖北疫情重灾区)受到了湖北疫情区长期生产停顿、交通封路停运、人员来往不畅通等影响下取得的。公司全体员工以玩命努力、知难而上的拼搏精神,最大限度地对冲了中国及全球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灾难性影响。

  面向百年不遇的疫情大挑战,格林美迎难而上,果断驰援湖北与全球产业链抗击疫情,与湖北人民、武汉人民和全球上下游产业链同舟共济,互相守望,共同战“疫”。向湖北和全球产业链上下游捐款现金和各类紧急防控物资达1,000万元以上,向社会免费发放暖心快餐35000余份,紧急转产84消毒液,为武汉和湖北疫情区27个市县紧急捐赠84消毒原液230余吨,近300名格林美人以志愿者身份参与了全社会抗疫联防联控,涌现了一批最美逆行者、抗疫英雄和先进集体,先后获得湖北和全国工商联抗疫先进单位称号。SAMSUNG SDI、优美科、韩国浦项政府、印尼政府等全球上下游合作伙伴先后发来感谢信表达对公司在抗疫过程给予他们帮助的谢意。疫情之中,困难当前,格林美人以优秀的战斗业绩,无愧于武汉,无愧于湖北,无愧于中国,无愧于世界,无愧于时代。

  2021开局漂亮、全年精彩,效益大增长可期。2021年,格林美搭上了新能源发展的高铁,迎来了历史性绿色发展大好机遇。公司核心业务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的全年订单火爆,全年订单订满,将有效推动2021年一季度以及全年产能大释放,效益增长可期。一是2021年一季度核心业务三元前驱体计划产销20,000吨,四氧化三钴计划销售5,000吨以上,同比大幅增长;二是一季度公司电子废弃物等其它核心业务产销规模均大幅增长;三是一季度镍钴价格大幅上涨,推动产销两旺。三个因素叠加将有效推动公司一季度业绩全面大幅增长可期。为了完成一季度订单,春节期间全公司3,400名员工牺牲假期奋斗在生产一线,格林美(荆门)、格林美(江苏)、格林美(无锡)等新能源材料板块全线开工,成功实现牛年开门红。公司在2020年实施的业务价值大整理的成就基础上,得以全面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让格林美在全球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地位更加突出。随着2021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等核心业务的产能全面释放,销量大幅增长,将推动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推动公司价值不断提升。

  2020年,公司工作的关键词就是抗疫与市场保卫。2020年,全体格林美人玩命奋斗,不断挑战各种困难,取得了格林美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胜利,巍然屹立在世界行业的风口。

  1、紧急行动,精准施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5000余名员工“零感染”与“零疑似”的双零战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湖北,历史性考验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大年初一,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人民发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抗击疫情号召。

  面对70%生产经营基地和70%员工(3500余名)位于武汉和湖北疫情区(公司武汉基地、公司荆门基地和公司仙桃基地)的严峻现实,为了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为了“不给世界添堵,不给国家添乱,不给家人添烦恼”,格林美管理层第一时间响应党中央号召,立即行动,果断决策,众志成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1月25日深夜,集团紧急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拉开了全体员工抗击疫情保卫战的序幕。2020年1月26日、2020年1月27日、2020年2月2日,集团先后紧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格林美集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11条》、《格林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二阶段)16条措施》,并对公司十六个园区所有人员与所有场地实施100%管控、100%封闭、100%防护、100%消杀消毒等四个100%的绝对防控措施,实施全体员工疫情防控24小时清底清零,对重点疫情区和身体异常员工实施绝对的一对一管控,严防死守,不落下一个员工,不给病毒任何可乘之机,最终取得武汉和湖北疫情区3500余名员工“零感染”与“零疑似”的“双零”辉煌战绩,体现格林美人抗击疫情的执行力与战斗力!

  2、紧急行动,驰援湖北与全球上下游共同战“疫”,同舟共济,助推打赢疫情防控的武汉保卫战和湖北保卫战。

  1)与武汉人民和湖北人民同舟共济,助推打赢湖北保卫战

  疫情期间,格林美第一时间向武汉、荆门、荆州等湖北疫区累计捐款捐物650万元以上,其中现款捐赠350万元,捐赠各类紧缺防控物资300万元以上,包括消毒液230余吨、环卫垃圾桶1960个(其中火神山医院1000个)、暖心快餐35000余份、医用口罩28000个、护目镜600个、防护服200套、红外测温枪450把、医用手套16900双、医用酒精835升。

  尤其是为了满足湖北疫区对84消毒液的紧急需求,格林美在2020年2月3日深夜紧急转产84消毒液。先后为武汉、黄冈、孝感、荆门、荆州、襄阳、宜昌、恩施等26个县市免费送去230余吨84消毒液,被誉为消毒“及时雨”,极大缓解湖北疫区对84消毒液的紧缺度。

  2)紧急驰援全球产业链,架起全球产业链共同抗疫的桥梁,树立中国企业在全球供应链抗疫中的良好担当形象

  人类共命运,山河同无恙。全球疫情爆发后,2020年3月15日以来,格林美紧急向韩国政府、印尼政府、德国政府、SAMSUNG SDI、比利时优美科、欧美等海外合作伙伴捐赠紧急防控物资达350万元以上,包括医用口罩402,800个、防护服1,500套、护目镜4,000个、咽拭子10,000个、防护手套80,000双等,帮助格林美全球供应链的朋友抗击疫情。韩国浦项政府用“江淮熙风暖,汉江繁花开”来感谢公司,印尼、德国相关政府发来感谢信,体现中国企业在全球疫情防控中的国际担当。

  格林美用实际行动,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朋友守望相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紧急纾困员工,与员工互相守护

  公司与员工从来不是隔河相望的两座孤岛,而是彼此心连心的家人。

  2020年3月5日,格林美紧急启动困难员工纾困计划。共计对1,607名员工进行帮扶,帮扶资金总额约人民币200万元,极大缓解困难员工生活困难,让困难员工在疫情期间感受到社会温暖。

  同时,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第一批公开承诺:“不裁员,不降薪,决不抛弃任何一名员工”!公司与员工共克时艰,建立了互相守候的关系。

  4)加大招收湖北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就业,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2020年3月13日,公司紧急启动湖北疫情区空中招聘会,定向招聘200名抗疫英雄、抗疫烈士、抗疫医护人员的子女来公司就业,以此向湖北一线抗疫的烈士、英雄和医护人员致敬!

  3、攻坚克难,打赢市场稳定、复工生产与经营稳定保卫战。

  生死时速,打通运输生命线,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打赢国际市场保卫战。格林美作为世界最大新能源行业三元动力“芯”—三元前驱体材料的制造企业之一,2019年全球市场占比20%以上,以及作为全球硬质合金行业全球最大超细钴粉供应商,2019年占全球市场占比40%以上。疫情发生后,面对湖北地区生产停顿、交通封路停运、人员封闭等严峻现实,为保障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以及不给全球供应链造成停产的严重影响,公司迅速出击,挑战历史困难。以生死时速在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直部门与荆门市政府等多方帮助下,在2020年2月中旬,以最快速度打通了 “荆门公路运输—武汉阳逻港—上海洋山港—韩国与南非”公路水路货运国际运输生命线、“荆门—武汉—常州/无锡”的铁路货运联运生命通道、 “荆门—湖南—株硬集团仓库”跨省转移生命通道。在2020年2月至3月期间,把数以千吨的产品源源不断运往全球客户,满足了国内外客户的紧急需要,也保卫了格林美的国际市场份额,维护了格林美的国际信誉,打赢了国际市场保卫战。

  全体格林美人跑出“疫情防控不松弦,复工生产加速度”,2020年主导产品与主营业务维持了稳定,部分业务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有效对冲了疫情对公司整体经营的不利影响。

  2020年,尽管公司70%产能在湖北,70%员工在湖北,尽管格林美位于荆门、武汉的产业园近2个月不能生产,近半年受到疫情影响。但格林美坚定按照“争抢全球订单,有单必交”的原则,仍然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业绩。

  电子废弃物六大园区率先唱响“敲锣打鼓搞生产,红红火火做经营”,推动公司疫后重振,逆势上扬,均达到百万台的拆解规模,全年总拆解量突破802万台/套,同比增长33%,占全国拆解量的10%以上。

  报告期内,四氧化三钴全年销售15,429吨,同比增长超过54%,创历史新高,稳居全球市场前两名。掺杂高电压型四氧化三钴全面量产,掺杂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占比50%以上;四氧化三钴全面由普通型产品转向新一代掺杂型高电压产品,成为行业主流产品,夯实了四氧化三钴在行业的核心地位;四氧化三钴扩容与战略市场突围,产能扩大到25,000吨以上,与厦门钨业等钴酸锂头部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2021年业绩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尽管三元前驱体业务先后受到中国疫情与全球停摆的双重影响,出货量仍然超过41,450吨,总体出货量下滑30%,维持世界前三的位置;2020年,集团优化了三元前驱体材料的产品结构,8系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占比50%以上,尤其是NCA9系超高镍产品出口量超过18,000吨,同比增长超过35%,全面实施三元前驱体材料由5系、6系产品向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转型升级,在市场竞争的大格局下,维护了三元前驱体材料毛利率的稳定,毛利率达到24.03%,居行业前茅。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本实施了新建8万吨的高镍前驱体扩容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三元前驱体已经建成的产能总量达到13万吨/年,为公司2021年产能大释放和业绩高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三元前驱体批量稳定供货LGC,全年出货LGC1,700余吨。公司与优美科、韩国POSCO、LGES等联合研发多款高镍产品,多款7系、8系、9系高镍产品通过客户论证,进入商用化;公司镍(Ni)含量达到96%的超高镍低钴(含钴1.5%)前驱体规模化量产,NCM91多晶、NCM90单晶与NCMA四元前驱体全面商用化,各种高镍低钴前驱体全面领跑世界行业。

  超细钴粉出货3,691吨,同比下滑21%。

  抢滩镍钴资源供应,保障全年经营稳定。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冲击全球钴镍资源供应,公司做了充分应对。一是非洲刚果金钴原料端物流的中断。公司提前谋划及补充零单市场采购,保障2020年全年钴原料供应稳定,捍卫了格林美2020年钴产品产销的行业领先地位。为匹配格林美作为全球用钴资源使用大户的地位,与嘉能可签署延长钴原料供应期限至十年的战略协议,保障公司核心业务在2020-2029年的钴资源用量(137,800吨金属)。二是为应对高镍低钴三元前驱体的发展导致镍资源紧缺的大趋势,公司果断与力勤资源签署八年供应长单(累计供应不少于74,400吨镍金属量原料与9,296吨钴金属量副产品),为未来公司镍资源的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正极材料稳扎稳打,推进产线创新与研发一体化,加速推认证。正极材料出货量7,000余吨,实现稳定。8系高镍及单晶正极材料通过多家客户认证。

  2020年,城市矿山业务大幅提高回收数量,优化盈利模式,新增客户150余家,与东风、武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上下游回收合作关系。在公司武汉主力园区受到疫情严重影响下,2020年,报废汽车综合利用17.5万吨,约87,500辆,同比增长超过16%。

  动力电池回收新业务拓展,成绩斐然。2020年动力电池回收量较2019年翻倍增长,实现了盈利。总回收量超过10,000吨,资源化利用动力电池5,000余吨,梯级利用电池包出货量达10,000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实现三分天下,与大众、戴姆勒奔驰、丰田、长安、蔚来、威马、小鹏等280多家整车厂与电池厂达成战略合作。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和格林美(无锡)成功入选工信部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获批动力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5A(AAAAA)企业。梯级利用电池包开拓了UPS、叉车、低速车、高空车、驻车空调等梯级应用场景二级市场。

  环境治理业务取得新突破。一般固废资源化及填埋处置量达到110,000余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及填埋处置量达到7,886吨,固废处置业务大幅增长,将成为盈利增长点。

  4、前瞻施策,精准布局,推进业务价值大整理,打赢公司价值升级战。

  2020年,围绕提升公司价值,推进业务升级,公司启动了电子废弃物业务分拆上市工作与城市矿山、硬质合金、环境服务等业务混改。格林美将聚焦发展以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生产和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材料业务,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业务结构,更聚焦搭上新能源发展的高铁,推进业务升级与效益提升,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让格林美成为全球核心竞争力地位突出与效益良好的上市公司。

  火神山速度推进电子废弃物分拆上市工作。为推动电子废弃物业务做大做强,公司实施了分拆电子废弃物业务独立上市的战略举措,并以火神山速度完成了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股份制改造等工作,回收战略资本8.9亿元。目前已正式启动上市辅导。电子废弃物分拆上市是集团实现价值提升与业务升级的重大战略,标志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双轨驱动战略的有效实施。

  积极与国有资本合作,推进混改。在推进电子废弃物分拆上市的同时,公司积极谋划引入国有战略资本。通过谋划与国有战略资本合作,积极推进城市矿山、硬质合金、环境服务等业务混改,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推进业务升级与价值升级,提升创新效率、生产效率与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整体业绩与价值实现增长。

  5、坚定实施“技术、质量跑步进入行业无人区”战略,打赢质量与技术创新升级战,捍卫行业领先地位。

  2020年,在集团创新驱动办的统一指挥下,集团各园区共同承担28项国家与省市创新项目支持,其中新增1个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截至2020年末,公司4次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驱动迈入国家战略;3次承担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绿色发展得到国家认可。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181件,申请注册商标350件,累计制修订标准273项。

  创新荣誉丰收,国内外声誉大提升。2020年,格林美再次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416位)、格林美(荆门)再次入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第357),相较于2019年的369名,排名上升了12位。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城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创新模式”项目荣获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这是继2018年斩获达沃斯“全球循环经济奖”之后,格林美再次赢得的世界级殊荣,夯实了格林美的世界废物循环领军企业地位。

  技术与质量创新引领行业,昂首迈向技术与质量行业无人区。2020年,公司坚定实施“技术、质量跑步进入行业无人区”战略,取得了一批行业先进的创新成果。超高镍、低钴、无钴、核壳与四元前驱体技术获得突破,部分产品通过行业头部企业论证。Ni含量达到96%的超高镍低钴(含钴1.5%)前驱体实现商用化,NCM91多晶、NCM90单晶与NCMA四元前驱体中试认证通过,客户进入量产品吨级认证阶段,全面领跑世界行业;掺杂四氧化三钴技术全面突破,各项产品全面通过主流客户论证,促进公司四氧化三钴产品全面提档升级;NCM811正极材料均获得客户论证,推动格林美(无锡)迈入高镍材料制造阶段。汽车用氢燃料电池催化剂材料项目方面,完成氢燃料电池催化剂研发平台搭建,制备出高载量Pt/C催化剂,性能与商用催化剂活性相当。

  新能源材料的关键质量指标全面提升,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磁性异物水平ppb是衡量前驱体质量的关键指标,公司前驱体全面实现了ppb级管控,三元高镍前驱体材料磁性异物含量全面控制至2ppb以下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冲击世界顶端质量。公司高端前驱体产品质量管控在“2020年超越韩国同行,对标日本同行”的水平,2021年实现与日本同行质量并驾齐驱,把影响安全的有害物质降到了冰点。

  6、掌握印尼镍资源项目控股权,加速推进镍资源项目建成,构建持久澎湃的镍资源原动力。

  随着三元动力电池朝着高镍和低钴化的快速发展,掌握镍资源对未来三元材料战略竞争至关重要。公司积极打通镍原料战略通道,率先与青山合作,进驻印尼镍资源基地,锁定50万金属吨镍资源,有效保障公司对镍矿的需求。

  2020年12月,公司与印尼镍资源项目各合作伙伴达成共识,签署了增加印尼镍资源项目实施主体青美邦股权至72%的备忘录,掌握印尼镍资源项目主动权,加速推进镍资源项目建成。签署备忘录后,公司立即从全集团选拔了精干的实战型人才充实印尼项目部,目前印尼镍矿项目正在加班加点建设,计划2021年内完成建设,在2022年初投入运行,满足公司前驱体材料发展对镍资源的战略需要。

  2021年3月,公司与合作伙伴签署了印尼镍资源项目增加股权至72%的正式协议,落地了公司对印尼镍资源项目的控股权,进一步加快了镍资源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7、推进公司治理,打赢资本保卫战。

  2020年,由于公司70%业务位于湖北疫情区和50%信贷发生在湖北疫情区银行,湖北地区疫情防控实施的强制封闭措施导致2020年2月份湖北地区部分银行信贷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给公司资金链带来历史性严峻挑战。公司主动出击,利用疫情期间国家积极的货币政策,积极争取复工生产信贷额度增量,有力保障了集团资金链的稳定与安全。同时,公司积极把握证监会再融资新规,克服湖北地区的疫情影响,于2020年3月份及时启动定增发行工作,通过网络与视频路演发行,于2020年4月份成功引进28家投资机构,募集资金24亿元,为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提前谋划,2020年成功兑付了债券本息14.1亿元,体现了格林美在中国债券市场良好的信誉!

  继续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价值提升。2020年,全集团开展规范治理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活动。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教授亲自部署,召开多场措施落实会议,开展全集团的交叉检查和自查自纠。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自2013年以来连续七年获深交所综合考评A级评定。

  公司积极在资本市场推广与解读公司核心价值,让资本市场深度了解公司的价值与未来。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价值解读会、媒体系列核心价值解读、定期和不定期的投资者交流等创新的沟通模式,多渠道主动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全面向资本市场解读公司的全球业务竞争力与核心价值,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与品牌价值。公司股票被成功纳入《恒生A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美丽中国标志性股票的资本市场形象进一步稳固。

  同时,公司参股公司欧科亿(公司持有其15%股份)成功登陆科创板,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8、以人为本,推行党建、品牌与“六化”工厂建设。

  2020年,面向绿色时代要求以及数字化工厂和高质量转型升级大趋势需要,集团以建设“绿色+安全+智慧”工厂为抓手,以人为本,投资2亿余元,深度开展“绿色化、安全化、科技化、质量化、智慧化与教育化”等 “六化”工厂建设。聚焦实施了重大安全源管控、VOCs回收及循环再利用工程、员工职业环境改善工程,全面促进集团各园区“管理升级、业务升级、创新升级”,进一步筑牢了安全、环保红线,极大降低了安全与环境风险,全面改善了员工职业环境,基本完成“绿色+安全+智慧”工厂建设目标,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格林美(江苏)成为江苏省化工业“绿色+安全+智慧”改造的样板工厂,得到江苏省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并予以推广。

  尤其是推进全体员工换鞋室、更衣室与休息室等“三室”建设,根本性改善员工职业环境,还员工以尊严。2020年,公司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换鞋室、更衣室与休息室等三室共129间(达7,668平方米),覆盖集团全部园区,全面改善和提升了员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员工舒适感、归属感,提升员工满意度。员工“三室”建设根本更新了公司对一线员工的态度,高度体现以人为本,是格林美历史上管理理念的升华。

  2020年,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总投入3.5亿余元,缴纳环保税169.86万元,实施环境设施建设与环境治理改造项目53个,大幅提升公司环境治理设施水平与环境治理管理水平。

  2020年,公司安全治理投资4,100余万元,主要聚焦安全信息化、应急救援设施、重大危险源管控等项目。

  强化党风建设,积极推进和谐文化与品牌建设。公司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主题活动,长江沿岸垃圾清理活动,慰问防汛抗洪一线官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彰显了家国情怀,全面提升了党支部组织力及引领作用。

  2020年公司投入各类帮扶款32000余万元,开展产业帮扶、“一企帮一村”和乡村振兴等各种帮扶活动。此外,公司还成立了绿色爱心基金,持续开展困难员工帮扶、一线员工慰问等关爱活动。

  通过统一规划,完善了员工生活设施与办公建设,推进统一园区文化,丰富了员工生活,提振了员工精气神,增强了凝聚力。并且积极推行开门办厂,加强品牌价值建设。202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公司以中国首家环保企业名义向全球发布《绿色宣言》,获得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增强社会大众对格林美循环产业的认同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收入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做如下变更: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公司设立荆门美德立数控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76%。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7月,孙公司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湖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20年8月,公司对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持股比例从40%增加至51%,增资完成后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期将该2个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20年8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荆门)电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5、2020年8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武汉)电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2020年9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河南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2020年9月,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河南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2020年9月,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设立丰城美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9、2020年11月,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武汉)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0、2020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无锡)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1、2020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天津)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2、2020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湖北格林邦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3、2020年12月,公司处置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16.5%的股权,处置后持股比例为48.5%,2020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DEWEI INTERNATIONAL INC、乐清市德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乐清德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4、2020年11月,公司将孙公司武汉易能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5、2020年12月,公司将孙公司汉能通(无锡)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6、2020年12月,公司将孙公司江西汉能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2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21 年 4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唐鑫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11,738,350.21元,加上报告期利润117,315,217.79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1,731,521.78元,减去本期已分配股利143,532,811.7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789,234.51元。

  以4,783,522,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专项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环境、减碳、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2020年环境、减碳、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1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1至7项提案已经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8项提案已经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系人:欧阳铭志、程青民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和9:30至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13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健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11,738,350.21元,加上报告期利润117,315,217.79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1,731,521.78元,减去本期已分配股利143,532,811.7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789,234.51元。

  以4,783,522,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专项审计机构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0年度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0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951,932.81元,结余资金系利息净收入形成。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782,448,611.56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就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2、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0年度《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0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

  

  附件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21-02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20年底应收款项余额的估计数,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和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934.33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20年度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致使公司2020年度报告盈亏性质产生变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在从事 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亚太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1.46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2.71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5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2家、专用设备制造29家、商业服务业25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家),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86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021年1-4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启生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红宁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温安林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启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宁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安林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启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安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80万元,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80万元持平。

  二、 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查的机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查的机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议案、深入了解公司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亚太集团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开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宋万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欧阳铭志先生、公司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保荐代表人李靖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2021年4月18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info@gem.com.cn)的方式将问题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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