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1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77,000.00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92,734,000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透皮产品、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急救包、运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目前已形成了贴膏剂、创可贴、敷料、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急救包、运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等产品系列。
1、透皮产品
透皮产品是指药物涂布或敷贴于皮肤表面给药的一种产品,药物透过皮肤经毛细血管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并转移至各组织或病变部位,或由杀菌剂通过改变细菌胞浆膜通透性并使菌体胞浆物质外渗,从而阻碍其代谢,起到杀灭作用,达到预防或治疗的效果。公司生产的透皮产品主要包括贴膏剂、敷料和创可贴。
2、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
医用胶布胶带是采用无纺布、丝绸、PE膜等基材,通过特殊的透气涂布工艺制成的产品,适用于各种输液针管的固定、各类敷料的固定以及各类医疗包扎,具有粘贴牢固、不易脱落等特点。
医用绷带主要以无纺布、棉布、纱布等材料为基材,通过在其表面涂覆天然橡胶或合成胶等自粘性材料后制成的产品,适用于头部、胸腹部、背部、四肢以及开放性伤口敷药后的包扎和固定,其具有自我粘合、稳定性良好、自我固定等特点。
3、急救包
针对不同场景需要,急救包将创可贴、胶布胶带、绷带及其他必需品进行集成,配置出行常用的各种急救品,实现护创、消毒、止血、镇痛、包扎、固定等功能。
4、运动保护用品及护理用品
运动保护用品是针对运动损伤预防、急救处置与康复训练中所需各类防护、保护产品。能够为肌肉和关节性能提供支持和保护的敷料产品。
5、防护用品
公司防护用品以口罩、手套为主,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的口罩主要为日常防护型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适用于广大人群的日常基本防护及医护人员在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临床医护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方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生产订单组织采购的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对于新品种产品,公司根据产品生产许可批准、生产研发进度进行少量原材料的提前备货。公司所涉及的采购品分为主、辅材两类,主材为布类、橡胶及氧化锌等,辅材主要为松香、凡士林及包装材料等。
公司采购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部的安排以及仓储物流部提供的库存情况,结合供应商及原材料市场的动态,采取统一询价的方式确定采购批量及单价,并签订采购合同。质量部负责材料的检验,仓储物流部负责入库及库存管理,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支付采购款项。
(2)公司采购管理
为保证采购品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物资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流程、采购供应部的职责和专业要求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3)公司供应商管理
公司按照《供方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由采购供应部、生产计划部、质量部等组成评估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制造能力、行业内业绩表现、质量管理能力、质保体系、供货范围、交货期等信息进行评估,并对于关键物料的供方进行现场评审,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评估小组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供货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进行评估,每月填写《合格供应商质量记录评定表》,每年填写《供应商年评审记录》,并将评审结果作为是否将其继续列入公司供应商名录的参考依据。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需求采取订单式服务的方式组织生产。对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为保证服务质量,公司按“年、月、周”定期了解客户需求信息,及时准备必要的原材料,在客户正式下达订单后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对于中小型客户,因其需求具有多批次、小批量及非标准化等特点,公司为适应市场按客户定制要求组织生产。对于自有品牌产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备货。
公司销售部每月底将下月度销售计划下达至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根据生产能力及销售部的订单确定生产任务,公司根据具体订单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以控制生产进度。
3、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以ODM模式为主;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对自主品牌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力度,在原有“妙手”系列产品的基础上,着力发展急救包、运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等自主品牌产品。
(1)国内市场销售模式
国内市场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云南白药业务和一般国内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①云南白药业务
公司系云南白药长期合作伙伴。云南白药与公司就具体产品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委托生产协议中就委托范围、生产质量管理、费用结算、双方责任等作出约定。云南白药定期向公司提出生产任务,并生成纸质生产任务订单(主要内容系数量、规格、指标等要求),公司根据相关生产任务订单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后暂时存放于由公司及云南白药共同管理的仓库,由云南白药形成纸质提货单(主要内容系发货品种、数量及发货时间等要求)。从共管仓库发货时,公司库管及云南白药集团库管共同确认后方可发货。月末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发货明细编制发货结算单,发货结算单由云南白药盖章确认后方可结算。公司与云南白药共同管理的仓库在公司厂区内,仓库所有权归属及仓储成本承担方皆为南卫股份。
②一般国内销售业务
一般国内销售业务主要系公司自有品牌“妙手”创可贴、贴膏剂、胶布胶带及绷带、急救包、防护用品等产品的销售,公司每月根据历史销售规模组织生产,再由销售业务员对外销售。国内业务的销售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交货后商品的风险及收益归属于客户,公司不对商品的最终销售负责。
一般国内销售业务的发货模式分为以下三种:客户自提、公司送货及物流快递发货。
(2)国际市场销售模式
国际市场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国外品牌商销售业务和国内外贸公司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①国外品牌商销售业务
部分国际知名医用敷料品牌商根据各自的市场状况和消费者需求,向公司提出大批量的定制研发或制造产品需求。公司根据该类型客户的实际订单要求进行组织生产,检验合格后进行发货运输,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报关。
②国内外贸公司销售业务
国内外贸公司业务属于外向型的经销模式,产品根据品牌商要求定制化生产。在产品上印制品牌商客户的商标,产品具有专用性较强且标识度差异程度较高的特点。外贸公司向公司发出购买订单前,已经获取了终端品牌商客户的生产要求,公司获取订单后直接生产,产品完工后与外贸公司沟通发货事项,发货前外贸公司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向公司发送进仓通知单,公司根据进仓通知单信息将产品送至指定的出口报关仓库,并取得仓库进仓验收单,发货完成后,由经销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报关。公司根据订单向外贸公司提供产品,属于买断式销售,交货后风险和收益都归属于外贸公司。
(三)行业情况说明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国务院召开卫生与健康大会,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开启了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全民健康的新时代。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发展医药产业目前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医药生产企业的发展也获得了各级政府的重视。
2020年疫情肆虐全球,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国际贸易持续低迷。我国保持高度战略定力,全国各地采取多种手段、短期内集中资源抗击疫情,率先走出疫情困境。但国外疫情局势依然严峻,全球范围内防疫物资需求激增、供不应求,我国医疗器械出口量快速增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亮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额为266.41亿美元,同比增长2.98%,其中出口额为163.13亿美元,同比增长22.46%,进口额为103.28亿美元,同比下降20.79%。
1、行业周期性
公司生产的医用敷料、创可贴等医疗器械产品,无论经济发展状况如何,为保障人们健康生活,行业的需求仍保持旺盛,呈现一定的刚性需求特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
2、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经营发展,已成为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公司根据医疗器械行业的经营特点结合自身优势以及长三角区域纺织业的集群效应等特点,快速满足境内外客户需求。通过与境外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形成了以ODM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直接销售的比重,实现境内外市场协同发展的市场布局,并已成为国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创可贴生产基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239.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8,071.19万元,同比上涨118.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0.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61.68万元,同比上涨275.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679.1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317,710.2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计划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申请不超过5亿元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10%承担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亦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标准如下:
(一) 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津贴,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其薪酬。
单位:万元
■
(二)上述已确定的具体年度薪酬计划均为税前薪酬,实行按月发放;其尚未确定的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根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年终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执行上述通知和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提高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并与该单位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仍会面临市场风险,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理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将主要投资国有控股银行的理财产品及信誉良好的上市证券公司设立的理财产品;二是公司不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以股票、房地产等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三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谨慎决策,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67%,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均无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8,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博文
张博文先生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00万元(不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0.0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上年度增加2.5万元,系新增参股公司审计数量所致。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营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invest@nanfangmedical.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22日上9:00-10: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平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菲女士;
本公司财务总监:项琴华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23:59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9:00-10: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李菲
2、联系电话:0519-86361837
3、邮箱:invest@nanfangmedical.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诉累计5宗案件。其中公司与申聿忠关于上海美莲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新增4宗诉讼案件,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合同纠纷已立案;公司与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已立案,尚未一审判决(公司为原告);公司与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立案,尚未开庭(公司为原告)。公司与北京森塔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王礼楠合同纠纷达成调解,拟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为原告)。
●本次披露新增涉诉的金额为2,606.07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新增案件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938万元;由于本次新增涉诉的4宗案件尚未形成判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重要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涉诉累计5宗案件,其中前期已披露1宗诉讼案件,新增4宗诉讼案件,新增涉诉金额为2,606.07万元。新增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2020)苏0492民初151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方:常州市富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被告一)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2)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
2020年4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采购合同,拟一次性采购由被告二生产的挂耳式口罩数量35,000只,共计人民币514,150元。原告向其德国客户销售一批口罩。2020年6月,其德国客户反映口罩质量不合格,并提供了德国卫生部委托检测的质量报告。原告将库存口罩送交江苏省纺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及TUV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口罩质量不合格,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0年8月3日被告收到本次诉讼的传票,原告请求判令:①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货款514,15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②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③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
一审已开庭,由于汉唐国际证据不足,目前尚未形成判决结果。
2、(2020)苏0412民初781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
2020年4月,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N95复合过滤膜,数量30万㎡,合同总价为1,110万元,并备注每天需供货1万㎡。合同约定,被告延期交货超过10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返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作为违约金。原告在签订合同后即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1,110万元,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至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2020年11月5日原告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①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②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货款1,110万元并向原告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即11.1万元;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3)案件进展情况
一审已开庭,尚未形成判决结果。
3、(2021)苏0412民初140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
2020年4月,双方签订KN95口罩物料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300万元保证金。被告按批次提供物料,原告对被告提供的物料质检时,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随即通知被告做退货处理。但被告收到通知后,至起诉之日尚未将物料取回,也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于原告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补货或换货。致使原告未按时完成对第三方的交货,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
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原材料采购困难,为保证被告生产,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共向被告供应了价值4,884,603.96元的熔喷布、静电布、无纺布等原材料,被告一直未向原告进行结算。
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导致该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无法实现原告的合同目的,在要求该批次货物退货处理同时,向被告提出就双方合作事项进行结算,被告亦同意双方进行结算,但经多次协商无果,被告拒不返还原告300万保证金、结算原告供应的熔喷布等原材料款并承担给原告造成的相关损失。
2021年2月20日原告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①判令原被告双方解除《物料采购合同》;②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300万元;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所供产品的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④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原材料款共计4,884,603.96元;⑤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
已立案,一审尚未开庭。
4、(2021)苏0412民初2005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北京森塔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一)
王礼楠(被告二)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20年4月,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一采购熔喷布。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2020年5月8日,原告于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向被告一付款50%,被告一通知原告提货当日,原告支付50%余款。合同还约定,如特殊因素造成逾期供货的,被告一应及时向原告沟通,并取得原告的同意。若被告一未经说明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被告应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因此另行采购货物增加的费用。
原告按合同约定共计向被告支付货款476万元,但被告一违约一直未向原告发货。后双方协商解除《采购合同》,被告一于2020年5月15日退还原告10万元,并承诺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款项全部退还给原告。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至今仍有466万货款未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一是一人有限公司,被告二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2021年2月24日原告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①确认原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解除;②判令被告一返还货款466万元;③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624,440元(自2020年5月9日起以466万的0.5%。按日计算至实际返还全部货款之日止,本条所列金额为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的违约金);④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16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6,533元;⑤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⑥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
双方已达成调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告方未能按《民事调解书》及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即未能于2021年3月31日前①偿还原告货款和违约金共计487.10万元以及因逾期偿还所产生的违约金,②支付原告律师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16.65万元。公司将依法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关于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已披露涉及诉讼案件1宗。
1、与申聿忠的股权转让纠纷
① 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申聿忠
② 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和2019年4月,原告、被告以及上海美莲妮化妆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上海蕴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美莲妮化妆品有限公司转让上海美莲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莲妮生物”)60%股权给原告,股权转让款为1280万元。同时被告承诺担任美莲妮生物总经理或负责美莲妮生物实际经营管理不低于三年,并做出相关业绩承诺,后因美莲妮生物连续三年累计销售收入及净利润总额均低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目标的70%,被告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2020年3月30日,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602.17万元,并以602.17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的利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针对上述案件作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0120民初5962号,判决告申聿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补偿款602.17万元。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的《南卫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申聿忠已如期支付现金200万元,和解协议尚未执行完毕。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涉诉的5宗案件尚未形成判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由于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于新增涉诉案件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938万元。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客观、尽责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317,710.2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额度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代码:603880 公司简称:南卫股份
(下转B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