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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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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3,616,500股为基数(即183,963,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76,2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792,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4,372,700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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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数据云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同时依托永安行平台通过永安行APP向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服务业务。主要代表产品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锂电和氢燃料)、共享汽车系统(新能源)、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网约车等共享出行平台服务,以及智慧生活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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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已经形成以DP平台为数据处理核心,iBike系统与BOSS系统为智能运营抓手,以永安行APP为终端,面向政府与消费者的产品销售体系。

  ■

  1.共享出行平台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在城市提供固定点的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电动汽车、网约车等共享出行工具,通过永安行手机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业务,按分时租赁的形式获取收入。永安行APP能同时提供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网约车等共享出行服务业务。

  2. 共享出行系统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等运营服务,通常公司除了系统的设计、开发,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外,还在建设完成后持续提供系统的运营与管理服务(周期一般为三到五年)。与此对应,客户在服务期内向公司连续购买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3. 共享出行系统的销售模式

  公司提供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根据合同,公司在完成深入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区域特点和站点分布等程序后,负责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之后直接将定制完成的系统出售和移交给客户,不涉及系统的后续运营和管理,而由客户成立专门的运营公司或聘请其他主体来负责后期的运营服务。

  4. 智慧生活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基于永安行共享出行平台的技术和业务基础,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管家机器人、智能锁、智能感知、管理系统等产品,并通过物联网及数据云技术,对室内环境、安全监控、火灾预防、家电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永安行平台为用户提供服务。这种业务一方面向用户销售系统产品,另一方面可为终端客户提供 “套餐+定制化”的交互场景应用服务,为用户打造全新的智慧生活方式,这种服务广泛应用于居住安全、居家养老服务等。

  (三)行业情况说明

  市民生活圈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一直是公共交通系统难以覆盖的痛点,共享单车的出现无疑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根据研究,共享单车系统可作为城市整体公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形成立体化的公交网络,对于一些共享单车开展较快较好的市、县,其在公共交通出行中的比例可超过15%,在公共交通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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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华经情报网

  因此,在2017-2018年,共享单车出行行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但在共享单车热潮褪去后,共享单车野蛮生长、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环境以及城市管理等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据第三方研究机构比达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共享单车用户规模仅4050万人,环比下降24.4%。而公共单车的出现也推动了公共出行服务水平的发展,在扫码租还车、APP系统流畅度,车辆维护等运维领域持续提升。目前,在市场逐步回归理性,共享单车投放量减少后,整个共享单车行业正在向理性发展,公共自行车价格优惠、管理有秩序等优点也逐渐得到市场认可。永安行作为国内最大的有桩公共自行车运营商,通过城市招标,获得进入城市投放运营的许可后,能成为当地唯一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企业,通过“高密度有桩覆盖+独家经营”的方式,使得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人口聚集,城市公共交通问题日益加深。在共享单车市场培育下,社会对绿色共享的两轮出行方式接受程度逐渐提高。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满足市民3-10公里中短途出行需要,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许多城市已经将共享助力式公共自行车工程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工程的重点。出于对城市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的考虑,共享电单车在部分一线城市遭遇到了政策壁垒,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核心城市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而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管制则相对宽松,下沉市场才是成为共享电单车的主战场。除永安行外,哈罗、美团、青桔已开始电单车市场布局。

  在两轮车领域,永安行始终坚持“有桩有序”的运营模式,成功建立了和各级政府间的信任。在共享单车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有桩有序的共享电单车发力,组成了永安行在城市中独特的共享出行体系。

  近年来,随着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为代表的两轮共享出行行业历经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格局不断发生变化,行业进入“下半场”竞争。

  ■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共享出行行业格局日渐清晰,共享出行企业需要回归商业本质,从资本驱动向精细化运营转变。同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监管。政策是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共享单车良性发展,这也意味着无法达到政策要求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交通运输行业要在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须在交通出行结构上做文章,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交通方式转变,降低单位运量交通能耗和碳排放。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的一体化融合发展,将是实现交通出行结构优化的关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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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亿元,同比减少6.6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亿元,同比减少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亿元,同比增加1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34.03亿元,同比增长了25.86%;基本每股收益2.66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66元/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3。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57,287,678.79元、预收款项-58,747,110.48元、递延收益-2,184,883.84元、其他流动负债3,644,315.53元、应收账款-24,867,934.49元、合同资产24,867,934.49元。本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51,443,413.98元、预收款项-53,658,234.56元、递延收益-1,038,637.29元、其他流动负债3,253,457.87元、合同资产24,137,210.16元、应收账款-24,137,210.16元。

  (2)会计估计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合计29家,其中本年新设5家公司,非同一控制1家公司,具体请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16: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21)》。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3,616,500股为基数(即183,963,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76,2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792,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4,372,700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26)》。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经营场所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办公地址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此外,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组织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2021-029)》。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陈鹏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陈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提名江冰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江冰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职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鹏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年4月14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品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2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26)》。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5元。截至2017年8月1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51.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88.3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53,344.3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744.05万元,扣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前期理财收益投资的理财产品后,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为157.23万元。(其中剩余理财收益92.4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4.74万元)。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19.70万元,收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前期理财收益投资的本金及收益4,891.73万元,当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3.5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54,564.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524.3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为3,842.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3,524.35万元,累计理财收益240.1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8.34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772 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 8,864,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48.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647.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00.1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16Z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43.6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额68.97万元,当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4.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5,543.6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456.45万元,扣除支付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额后,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为81,402.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7.4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7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3月3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5月30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2月5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63.3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共享助力车智能系统的设计及投放项目的资金为46,792,851.72元,尚未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9年7月18日,公司购买4,800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理财期限186天,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理财收益917,260.27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20日到期。

  2021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永安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人民币

  ■

  ■

  ■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火炬电子(SH:603678)、国脉科技(SZ:002093)、卓越新能(SH:68819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舒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舒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43.1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合计169.6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因公司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Hello Inc.(原名HB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大幅增加;同时,2020年度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得税税率由25%变为15%核算,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前述两项收益均属于一次性的非现金收益,公司并未产生相关现金流入,考虑目前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日常经营资金量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248,879,980.31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3,616,500股为基数(即183,963,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76,27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18%。

  2、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3,616,500股为基数(即183,963,50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792,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4,372,700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616,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573,796.4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8,879,980.3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9,576,2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人口聚集,城市公共交通问题日益加深。在共享单车市场培育下,社会对绿色共享的两轮出行方式接受程度逐渐提高。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满足市民3-10公里中短途出行需要,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许多城市已经将共享助力式公共自行车工程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工程的重点。出于对城市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的考虑,共享电单车在部分一线城市遭遇到了政策壁垒,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核心城市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而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管制则相对宽松,下沉市场才是成为共享电单车的主战场。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上述行业发展特点及市场竞争格局,并结合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当前各项业务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

  公司先后发展了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多种业务,完成从1-30公里全面覆盖的综合共享出行体系建设,并持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网约车的出行服务平台,同时公司产品和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创新,特别是共享助力自行车和氢燃料电动车的业务发展,有望成为公司共享出行平台业务新的增长点。永安行在智慧生活领域依托于智慧交通的技术和用户基础,致力于打造高端智慧生活服务平台,并发挥二者在智能生态层面的协同性,打造“多位一体”的共享出行生态链,成为引领日常出行、居家生活、健康环保的全方位共享生活科技服务供应商。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坚持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发展并重,未来三年公司的盈利水平始终保持在共享出行行业的领先位置,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自身定位,未来将继续加大在共享出行平台业务的投入力度,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因公司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Hello Inc.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大幅增加;同时,2020年度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得税税率由25%变为15%核算,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前述两项收益均属于一次性的非现金收益,公司并未产生相关现金流入,考虑目前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日常经营资金量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在建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4、期限

  投资决议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就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772 号文《关于核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在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募集人民币886,480,000.00元,发行数量为8,864,8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8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78,9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001,0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88,648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792,851.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78,913.21元(不含税),其中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3,018,867.92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3,460,045.29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82,075.48元(不含税)。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永安行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安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审议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现拟将经营场所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办公地址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外,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优化管理流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鹏先生自2015年4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鹏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陈鹏先生任职到期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鹏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江冰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江冰女士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冰,女,1960年12月生,硕士学历,长期从事智能信息处理与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承担过省部级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60余项;发表科研学术论文60多篇,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13件;出版教材5本;获教育部科技成果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获全国宝钢教育教师奖,严恺教育奖、徐之纶教学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教授。现任皖江工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1:30,13:30-14:0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3776                                                  公司简称:永安行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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