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周二)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郭曙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83,281,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59,551,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072%。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3,729,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9%。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3,456,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6%。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议案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83,157,4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9%;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1%;20,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83,157,4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9%;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1%;20,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683,157,4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9%;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1%;20,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683,183,8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7%;97,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23,358,948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97,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683,157,4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9%;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1%;20,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83,103,0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39%;17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6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23,278,148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178,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83,183,8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7%;97,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1,165,1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12%;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8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61,165,148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2%;103,4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8%;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83,178,1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9%;10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23,353,248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2%;103,4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81,375,5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211%;1,896,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75%;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4%。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以下各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蒲加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75,42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50,538股同意。

  (2)选举沈跃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48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98股同意。

  (3)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6,08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1,198股同意。

  (4)选举郭小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42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38股同意。

  (5)选举方晓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42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38股同意。

  (6)选举喻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54,787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9,905股同意。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以下各独立董事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汪寿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396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14股同意。

  (2)选举张红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54,796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9,914股同意。

  (3)选举郑万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396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14股同意。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以下各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陈现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662,035,691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10,809股同意。

  (2)选举佟彦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662,045,390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02,220,508股同意。

  以上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现河先生、佟彦军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严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段君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严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简历

  严波先生:中国国籍,男,198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职工代表监事,曾任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严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月13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以现场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董事蒲加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蒲加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蒲加顺先生、汪寿阳先生(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蒲加顺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李宏伟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郭小康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汪寿阳先生(独立董事)、沈跃华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汪寿阳先生任主任委员。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跃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杨仕春先生、邬本志先生、黄琦先生、王自军先生、王敦福先生、刘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敦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王敦福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51-65862589,传真0551-65862577,电子邮箱wangdf@dunan.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瑜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张东升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0551-65862589,传真为0551-65862577,电子邮箱zhangds985@dunan.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简历

  蒲加顺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历任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工程商务总代表,北方爆破工程公司工程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新疆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ARC庆华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蒲加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蒲加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跃华先生:中国国籍,男,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新疆天河化工厂车间副主任、技术设备科科长、机动车间副主任、经贸公司经理,新疆塔北碳黑厂经营销售科科长,新疆天河化工厂副厂长,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6.47%的股权,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宏伟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历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凯明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场一部、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贸易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方爆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小康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历任西安北方庆华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党支部书记,特能集团财务部部长,特能集团财务金融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郭小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寿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58年7月生,江苏东台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现为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等职务。汪寿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0年7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司法鉴定人(司法会计鉴定)、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张红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万青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2016年11月至今,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上市公司);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8年7月至今,任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仕春先生:中国国籍,男,196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国工程爆破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安徽省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专家库枪爆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中南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爆破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董事、总工程师。杨仕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邬本志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化工厂车间主任、质量检查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裁、民爆器材首席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本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9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永红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在职毕业于中央党校,党校研究生学历,审计师。现任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财务总监。历任804厂财务部副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副部长兼海欣庆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财务部第一副部长、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分党委书记、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特能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晋东公司总会计师、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李永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琦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在职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现任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副总裁。历任无锡北方化学工业公司化工一部业务经理经贸处长、无锡维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三部副经理、经理、贸易二部经理、贸易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黄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自军先生:中国国籍,男,196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主持和参与了连续生产改性铵油炸药方法、粉状铵油炸药及其制备方法、梯粉状改性铵油炸药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技术研发及生产线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现任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四川攀枝花矿务局424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安徽省当涂化工厂技术科长、生产副厂长、厂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助理。王自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敦福先生:中国国籍,男,197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安徽省当涂化工厂财务科科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工厂财务部部长,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财务总监。王敦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刘露先生:中国国籍,男,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科员、供应部副部长、采购中心经理,安徽易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露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瑜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5年4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被评为高级工程师,2015年取得陕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1993年7至2010年12月在中国兵器工业第213研究所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在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业务主管。王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东升先生:中国国籍,男,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曾任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主席。张东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于2012年3月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月13日在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经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以现场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监事陈现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现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陈现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中国兵器258厂光学车间副主任、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58厂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正职待遇)、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正职待遇)、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激光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陈现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陈现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