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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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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有担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债务融资涉及对外担保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

  据上述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票计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3049号),对公司为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进行不超过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无异议。

  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经营需求择机、分次发行票据。在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计划为发行人本次中票计划内拟发行的每批票据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具体担保金额按照实际发行情况计算。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本次中票计划由2021年4月12日起计12个月期间内上市,据此票据将会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本次中票计划的上市将于2021年4月13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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