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资管时代·基金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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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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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带电”“长牙” 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

  (上接A01版)加强对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指导,向企业下达内部审计重点任务。按照“全国国资一盘棋”部署,一体指导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综合监督体制建设。二是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聚焦国资监管重大风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增强审计监督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大境外审计监督力度。逐步实现对“三重一大”决策、重大投资、资金集中管控等方面的实时监督。三是加强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加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力度,“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四是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定期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企业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和练好合规经营的“内功”。五是深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定期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揭示风险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提出完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的建议。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分类处置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及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示和通报,防范重大风险蔓延和叠加。六是推动综合监督队伍建设。探索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力量统筹配置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充分发挥专业化人才优势。推动企业建立差异化的考核体系,客观公正评价监督干部工作绩效。

  加强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中国证券报: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各级中央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在国资委的引领示范和推动指导下,中央企业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追责工作体系全覆盖的改革目标总体实现,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资委专门出台部门规章《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中央企业在出台集团追责专门制度基础上,制定600余项配套制度,细化追责情形和责任认定。国资委还建立了中央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机制,要求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国资委注重发挥责任追究“兜底”作用,让监督“带电”“长牙”,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同时,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促进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追责力度上,持续保持“强高压”。国资委直接组织和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年均核查违规问题线索1000余个,挽回资产损失或降低损失风险上百亿元,责任追究上千人次。追责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充分发挥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夯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主体责任。在惩治教育上,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采取书面及会议通报、编写追责工作简报、汇编违规问题案例等方式,强化典型问题总结通报,形成“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不断增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

  在重大风险防范方面起到了“前哨战”作用。组织开展对赌模式投资并购、商誉共性问题专项核查,针对中央企业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实现“查违规”到“防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指导企业对资金管理、质押融资业务等组织风险排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扩散蔓延。同时,违规责任追究也是企业管理提升的“助推器”。国资委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通报等系列工作机制,推动中央企业认真整改监督发现问题,倒查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近年来中央企业共制修订1100余项制度,确保经营投资依法依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研究建立金融等子企业追责机制

  中国证券报:国资委下一步深化中央企业责任追究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国资委将围绕“四个更加”深化责任追究工作,即监督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责任追究更加精准有力、监管协同更加贯通联动、监督效能更加系统提升,不断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服务保障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将突出“建体系、筑防线”。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回头看”,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企业针对性地查缺补漏,确保工作体系“无死角”。制定《违规问题线索查处督办指引》《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研究建立金融、混合所有制等子企业追责机制,不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突出“强震慑、重遏制”。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中央企业违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聚焦集团管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金融业务及衍生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风险,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接上“高压电”,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突出“容试错、保担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进中央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制定工作,明确容错的具体事项及启动条件、适用程序等,切实发挥容错机制的“托底”作用,给锐意进取的企业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突出“治已病、防未病”。针对责任追究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堵住资产损失风险“出血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营投资风险。同时,探索以管理提升建议书为载体,“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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