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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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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09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招商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1年4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4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前、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4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4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21年4月6日,T-6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4月6日(T-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3.3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63.38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1.78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畜牧业(行业分类代码为A03),截止2021年4月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0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可比A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注1: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截至于2021年4月8日(T-4日);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截至于2021年4月8日(T-4日),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正邦科技暂未披露2020年年报,计算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数平均值,仅保留新五丰。

  东瑞股份本次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om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2020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6,647.8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6.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28.64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0.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92.99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4.66%。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商品猪、仔猪和种猪收入增长所致。其中,商品猪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商品猪价格在2020年持续处于高位所致;仔猪和种猪收入增长,一方面是受到价格升高的影响,另一方面,发行人已建立有效的“非洲猪瘟”防范体系,生产效率提升,使得生产的仔猪和种猪增加,从而带动相关产品收入提升。

  发行人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200.00万元至39,5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22.53%至30.11%;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00.00万元至18,8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0.82%至12.16%;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00.00万元至18,7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0.46%至11.83%。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已在《发行公告》中进行披露,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中每股收益计算基础为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判断本次价格定价的合理性。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181,047.03万元。按本次发行格63.38元/股、发行新股3,167万股测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724.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677.4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047.03万元。公司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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