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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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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矿区724.3493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证,是一家以青海省察尔汗盐湖钾盐资源为依托的资源型钾肥生产企业,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报告期内核心业务。除上述业务外,公司在于2017年8月决定进军新能源领域,在察尔汗盐湖建设年产2万吨的碳酸锂项目,其一期工程( 年产1万吨碳酸锂) 已顺利建成投产,并于2020年实现销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氯化钾主要用途为生产农用复合肥料,另外还可应用于其他钾盐制取、医疗、电镀、石油等工业领域。根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肥)行业分会的数据,中国氯化钾消费量中约有80%用于肥料;由于其性价比高,氯化钾在农业用钾中起主导作用,占钾肥施用量的90%左右。

  锂产品在现代工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电池工业、铝工业、润滑剂、医药、制冷剂、核工业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有广泛的用途。随着技术的进步,锂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保持较快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管理层坚持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精准施策,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基本上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生产钾肥111.51万吨,比上年度上升2.97%;生产碳酸锂4429.83吨;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3亿元,同比减少 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亿元,同比下降25.74%,导致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氯化钾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1.切实加快新产品产销步伐,着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在稳抓氯化钾生产销售的同时,电池级碳酸锂产品的生产销售在有序的推进中。在公司及全体干部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藏格锂业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并顺利投产,本报告期内实现销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

  2.坚持效率优先,技术工艺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还对技术工艺和车间内部进行了改造和完善,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节约了资源。面对电力、土地、资金等资源趋紧的形势,公司有效配置资源,开展“挖潜增效”措施,采取节约用水、控制用电、高效用煤等节能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大技改投入,达到能耗与电耗的最佳状态,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3.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实施科技兴企。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着力点,在技术研究及改造上狠下功夫,花大力气取得了实效。2020年度完成《热熔钾优化项目》的验收、圆满完成了《镁基功能材料项目》实验。开展了矿区卤水动态监测工作,完成对43个盐湖卤水动态监测孔数据采集化验、数据整理、数据上报和维护工作。对矿区卤水进行监测,取样化验,分析数据,对溶采车间溶矿工作提出相应性建设意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和2021年4月13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和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2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曹邦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了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25,076.2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903,265.6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0,270,183.13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瑶、黄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一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3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1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及对董事会提出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是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颁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必要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考虑了市场变化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预算,该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防范重大错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指导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告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财务报告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财务报告更正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5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服务、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为5,028.5万元。 2020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等总金额为4,036.29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鹏、肖瑶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2、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

  二、关联方的介绍和关联关系

  1、格尔木通汇管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盐化路以西、南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陈小强

  成立日期:2009年7月

  注册资本:10,900万元

  主要经营:塑胶管道生产、销售安装、塑胶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塑胶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阀门管道设备、防水堵漏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水暖管道维修;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人吕万举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成立日期:2004年9月

  注册资本:50,800万元

  主要经营:甲醛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进出口商品及技术。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公司关联人肖永明持有90%的股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持有该公司90%的股份;关联人肖永琼持有该公司5%的股份;关联人林吉芳持有该公司5%的股份。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负责人:李涛

  成立日期:2011年6月

  主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藏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长鑫大厦11幢1单元12406室038

  法定代表人:罗云

  成立日期:2020年7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我公司的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1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5、格尔木市小小酒家

  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2号

  投资人:肖永明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

  主要经营:饮食服务(凭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个人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额度

  1、定价依据: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公司各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关的费用及支付方式遵循市场价。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营业务以钾肥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作全先生、王迪迪先生、亓昭英女士生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提交的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鹏、肖瑶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审议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6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下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7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狄云龙 荆建明 汤加全 虞丽新 郭澳 骆竞

  宋朝晖 谈建忠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会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所目前合伙人数量76人,截至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截至2020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14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所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其中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4家,2019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5家。

  4、投资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天衡会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1,067.58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 谢栋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其他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5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广友,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无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3次,无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建议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商定。

  2、独立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秦世哲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秦世哲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秦世哲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秦世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秦世哲先生简历

  秦世哲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1日-2012年6月27日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年9月-2013年12月毕业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4月-2021年3月任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9月-2021年3月任西藏巨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15日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世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世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藏格控股”变更为“*ST藏格”,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 的规定,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13.2.1(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规定情形已消除,公司不触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不存在14.3.11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

  同时,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13.3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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