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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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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8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36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利国利民”的使命,致力于中国环境、生态、健康事业的发展,打造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科技型、综合型环境服务企业。业务覆盖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及工业糟渣等高含水废弃物治理领域,运用自主研发的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和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等核心技术体系,形成特有的创新型环保技术装备与系统,以工厂化运营方式高效能地实现了高含水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河湖淤泥及工程泥浆处理服务

  公司主要采用工厂化运营模式,先期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用自主研发的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技术,对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市政污泥等进行脱水固化处理,并对脱水后的泥饼进行资源化利用。泥饼资源化利用产品可用于工程土、绿植土及新型墙体材料等基建材料。

  (2)工业糟渣资源化利用产品

  公司运用自主研发的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体系,对工业糟渣进行脱水等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后生产微生物发酵饲料(俗称动物酵素)。微生物发酵饲料包括酿酒酵母培养物和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两种功能产品,该类产品是集营养性和功能性于一体的饲料,适口性好,有助于提升牛羊、鸡鸭、水产等动物的生产能力和免疫能力。

  (3)环保技术装备销售及其他

  公司向客户销售定制化创新型环保技术装备系统和少量脱水固结材料,包括环保清淤、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环保装备及技术服务。

  (4)污水处理服务

  公司新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包括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高含盐复杂废水及高有机物复合废水处理、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公司采用工厂化运营模式,投资建设固化处理中心并配置处理设备系统,提供河湖淤泥或工程泥浆的脱水固化处理服务,该模式具有运营时间长、处理体量大、设备效能高、区域集中化和可复制性强等特点。工业糟渣业务通过投资建设资源化利用生产工厂,以酱香型白酒糟为原材料生产并销售微生物发酵饲料。

  (2)盈利模式

  河湖淤泥处理服务:根据淤泥实际处理量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向客户收取河湖淤泥处理费用,采用泥饼方或水下方两种淤泥计量方式,每月取得客户或监理方书面确认单据。

  工程泥浆处理服务:根据工程泥浆产生单位付费,主要有两种结算和收费方式:一是根据实际工程泥浆收纳量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二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和总方量。

  工业糟渣处理业务:公司主要通过收购上游白酒企业产生的白酒糟,通过发酵和低温烘干技术工艺生产发酵饲料,向下游畜牧业或饲料业企业销售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产成品出厂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收取款项。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原材料采购、分包服务采购和固化处理中心配套设备采购三部分,主要包含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并对储备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后确定。与供应商的采购协议由框架采购协议和单次采购协议组成,具体视采购量、采购频率确定。

  (4)销售模式

  公司市场经营部门负责对客户的接洽、沟通与关系维护等工作,主要包含获取客户信息、客户接洽、建立资料库、订单获取、合同执行等环节。公司通过多渠道获取项目信息,主动对接交流、宣传推介,邀请客户现场参观,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核心技术、装备系统、创新模式、处理效果和社会评价,并通过参加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获取订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A、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路德环境所处行业属于N772环境治理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路德环境所处行业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公司所处的具体行业情况如下:

  1)河湖淤泥处理服务

  我国主要河湖不同程度存在淤积污染问题,河湖淤泥处理技术通过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处理,妥善处置河湖污染淤泥问题,减少其对河湖水质的进一步污染,对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长江保护法》、水十条、河长湖长制等一系列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推进落实,全国各地区对地方水环境质量和居住环境整洁度的要求将逐步提升,环保疏浚业务将继续保持持续增长,从而带动河湖淤泥处理业务的不断增长。

  2)工程泥浆处理服务

  “十四五”规划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出台,标明政府环保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全国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排放量大幅增加,根据E20环境平台统计数据,2020年城镇湿污泥产生量达5,130万吨,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约为67%,无害化妥善处置率仅为30-40%左右,离政策目标还要较大的发展空间。

  3)工业糟渣资源化产品

  当前,耕地逐年减少,环境污染、粮食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饲料原料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畜牧业发展的瓶颈。以工业糟渣为原材料生产微生物发酵饲料,具有来源广、种类丰富、价格便宜、供应充足及周期性较弱等优点,一方面推动其在养殖业中的合理利用,缓解我国饲料原料供应不足的局面,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因利用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随着饲料行业资源进一步紧缺、工业糟渣对环境影响较大等问题依旧存在,饲料行业必将顺应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高效利用资源、科技创新、技术创新、以绿色驱动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在处理工业糟渣等废弃物的同时,推动微生物发酵等技术生产饲料快速发展。

  4)污水处理

  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大力推行及环境税征收等,使得我国开始采取更强治污手段、更严格排放标准,污水再生、零排放等成为国家治理水污染的发展方向。我国多地区对高品质水环境与再生水有刚性需求,同时区域性污水排放标准、自来水及饮用水标准的提升,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均对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等,也为公司新开展水处理业务提供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B、技术特点及技术门槛

  公司自主研发的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等核心技术体系,已成功应用于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和工业糟渣等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领域,达成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的目标,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

  (1)采用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技术,能同时实现脱水减量和固化两个环保处理过程,具有脱水率高,稳定性强、处理周期短等技术特性,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环境影响,可满足对大体量高含水废弃物处理的需求。

  (2)采用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体系,具有基质水不溶性高、微生物易生长、酶活力高、酶系丰富等特点。

  公司核心技术体系不属于通用技术,难以被模仿,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为:(1)公司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公司在工艺设计及设备定制上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3)HEC和FSA均为公司自主研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差异化;(4)在余水达标排放上,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二氧化碳中和技术;(5)经过不断的创新研发,公司掌握了泥饼资源化利用及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并已提前为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技术布局。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泥水分离和淤泥固化处理成套技术”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为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被水利部列入《2020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并获得多个省级科学技术奖项。

  作为国内率先进入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领域的科技型专业化环保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在行业内树立了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公司在境内外同行业竞争中拥有较大的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国内环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日趋严格和明确,节能环保、“碳中和”等环保相关政策的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高含水废弃物行业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河湖流域治理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撑、国家环保投资力度加大等因素驱动下,固废处理行业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而国内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12年-2019年呈现波动下滑,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存在明显的提升空间。未来受工业订单增长、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双重因素影响,固废资源化进程将加速发展。

  脱水和固结一体化技术能够有效解决大体量河湖淤泥等在短时间内的处理处置难题,是行业技术的重大突破和跨越式的进步,形成了规模化产业和业态;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是工业糟渣资源化利用的绿色环保技术,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工厂化运营模式在河湖淤泥处理领域逐渐成为主流,该模式能够提高运营处理效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处理需求。在工厂化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向能够处理各种类型高含水废弃物的综合化处理产业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3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55%;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7,879.46万元,同比增长6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0,790.62万元,同比增长110.69%。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工业糟渣业务取得的收入,且收入主要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

  ■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曾国安先生、姜应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拟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初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740,797.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613,980.07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8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36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涉及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公司拟为古蔺路德上述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外部董事津贴方案》及《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关联董事徐单婵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行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1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同意拟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0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能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谨慎预测,较好的反映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计划目标。

  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绩效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及《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关联监事王能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1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2020年为募集资金使用的首年。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2,262.0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19.62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842.44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相关的利息143.60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7.83万元,手续费支出0.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31,746.3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1,746.31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20年9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0年9月1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100725061),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55000000859292),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7905133610188),作为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419.62万元。

  2020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19.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00502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419.62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417.4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54,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2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740,797.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613,980.0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8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36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基于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环境及政策导向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投资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而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方: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古蔺路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中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公司为古蔺路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最终协议,最终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50921188816

  注册资本:7,3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古蔺县茅溪镇碧云村一组

  成立日期:2014-01-22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单一饲料(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酿酒酵母培养物)生产及销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环保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古蔺路德的股权结构为:

  ■

  古蔺路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古蔺路德87.76%的股权,少数股东白雄持有6.80%股权、代世江持有3.40%股权、冯启持有2.0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融资及担保额度仅为拟申请的融资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中古蔺路德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资产有限及无明显必要性未按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申请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古蔺路德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余自然人股东白雄、代世江及冯启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事项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古蔺路德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控制权,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古蔺路德提供此次担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古蔺路德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1.14%,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路德环境为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路德环境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路德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路德环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安信证券对路德环境为古蔺路德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45年,重建于1985年,成为新中国第一家民办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重建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9年成立西北业务总部,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版图进一步扩大。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5)业务资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52,717.79万元;职业责任保险共计275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2018年4月,大信国际组织被评为“国际会计网络新星”,2020年2月,大信国际会计组织首次进入国际会计联盟排行榜,位列全球第14名,亚太区第2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3、业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为超过2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2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1996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5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海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09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先生

  拟安排刘仁勇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91.00万元人民币,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经审计的2020年公司审计报告中“环保技术装备及其他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结束止,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应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尚源新能未发生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园西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普天物联网创新研发基地(一期)6B幢二层1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欲晓

  实际控制人:翁欲晓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运营;水处理工程;计算机软件、环保产品、环保设备及材料的研发及批发兼零售;机电设备安装;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尚源新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20%,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尚源新能为公司关联人。

  经查询,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路德尚源向关联方尚源新能销售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委托管理公司部分污水处理业务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额不超过291.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1.00万元,向关联方委托项目投标等业务管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就具体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外部董事津贴方案》和《外部监事津贴方案》,为进一步完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外部董事津贴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外部董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非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津贴方案

  外部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税前)。

  (四)发放办法

  外部董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薪酬方案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外部董事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五)董事会审核程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单婵女士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外部董事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部监事津贴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津贴方案

  外部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税前)。

  (四)发放办法

  外部监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薪酬方案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外部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的,自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五)监事会审核程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王能柏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8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日期及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行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1需股东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12需股东汪小明先生、柯剑先生及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quanbu@road-group.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Email:zhengquanbu@road-group.com

  邮编:430000

  联系人:刘菁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156                                                  公司简称:路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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