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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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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标准非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音响电声类业务及锂电池业务。音响电声类业务包括多媒体类音响产品、消费类音响产品、专业类音响产品、通讯类音响产品、汽车扬声器以及扬声器配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锂电池业务应用范围覆盖蓝牙耳机、可穿戴类电子产品、PDA、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电动单车、UPS、家用储能等领域。目前公司音响电声类业务和锂电池类业务规模相对于全球的市场规模尚属微小,有巨大的行业发展空间,未来公司仍将专注于发展音响电声、电池等业务,密切关注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行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将音响电声类业务、锂电池类业务做大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5,402.79万元,同比减少4.31%;营业利润18,858.67万元,同比减少5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66.28万元,同比减少47.14%;综合毛利率为15.48%,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

  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出售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61%的股权产生非经常性损益约1.68亿元、2020年使用套期会计准则将报告期末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09.39万元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使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3,508.91万元,以及锂电池业务经营业绩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大,剔除前述事项的影响后,音响电声类业务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0%以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虽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在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音响电声类业务产品销售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比仅下降0.61个百分点。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音响电声业务运输费约2,353.87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拉低音响电声类业务产品毛利率约0.6个百分点。剔除运输费入账科目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后,2020年音响电声类业务的毛利率与2019年基本持平。

  2020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5,402.79万元,同比减少4.31%,综合毛利率为15.48%,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毛利额同比减少10,225.81万元。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约5,079.02万元,主要是公司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约2,518.86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以及受销售规模同比下降的影响。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约2,957.43万元,主要是员工成本、折旧及摊销费同比增加。

  4.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约12,480.16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出售产业园公司61%的股权产生较大额的投资收益。

  5.净敞口套期收益同比增加约2,521.09万元,主要是本期使用套期会计-现金流量套期,到期交割的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的有效套期部分产生收益,同期无。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约3,657.70万元,主要是本期使用套期会计-现金流量套期,且不存在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的无效套期部分,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年同期末未到期的外汇衍生品合同公允价值上升。

  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约2,974.95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预提某客户诉讼赔偿款,本期无。

  8.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约1,637.38万元,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音响电声类业务:

  报告期内音响电声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2,759.9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2.33%。公司持续推进事业部制改革,以事业部为利润中心,构建责、权、利三者相互统一的内在系统,优化了管理结构,更好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虽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在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音响电声类业务产品销售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市场方面: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消费终端需求减少,公司客户需求减少。2020年下半年公司客户需求较上半年有大幅提升。得益于公司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及能力,国内外客户的开拓已经有实质进展。公司持续深耕现有大客户,丰富现有产品品类,为公司业绩增长夯实基础。公司自2019年2月成为百度人工智能语音交互音箱的供应商后,目前已经是百度智能音响产品核心供应商之一。2021年初,公司获百度颁发“战略合作供应商奖”。

  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获得35项国内外专利授权,其中发明23项,实用新型5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并在各类杂志、专刊上发表论文共计4篇。公司积极配合客户完成各类型产品的开发、设计,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尤其是前沿技术能力。2020年,公司建成3米场电磁兼容试验室、基础材料应用研究实验室并投入使用,完备的测试环境和先进的试验设备为公司的研发助力。在新材料开发方面,公司对多种材料参数进行测试汇总,建立指引分析文件,并开发了十几项新材料、新工艺。在仿真工作方面,进行了多种压缩驱动头的仿真设计,也进行了人工耳模型仿真探究,为公司耳机业务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供应链管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推行集中采购改革,将以往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采购权限,统一集中到供应链管理中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持续推进双供应商、三供应商认证工作,提升供应链管控水平,提高公司议价能力。

  生产管控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产线自动化进程;某产线经过自动化改造,由从前需要42名生产工缩减到仅需8名。公司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主导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问题的解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制造方面公司重点围绕降本增效开展持续改善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2.锂电池业务:

  锂电池业务包括软包锂电池业务以及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软包锂电池业务由国光电子开展,国光电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产品运用于无线耳机、移动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等产品。报告期内,国光电子引进行业优秀技术人才,不断改善工艺流程,加大对自动化产线的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销售额。2020年实现销售27,892.91万元,同比上升8.11%。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产品结构变动较大影响,产品毛利率下降,全年净利润为158.10万元。

  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由公司持股47.42%的参股公司广州锂宝开展。广州锂宝下属公司宜宾锂宝及宜宾光原已建成具备年产13,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及年产10,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能力的产线;报告期内宜宾锂宝已经成为多个客户的重要供应商,如宁德时代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参照附注第十二节、第五小节(39)。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伟成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2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郑崖民、独立董事杨格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兰佳、独立董事王路、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第【216Z0001】号),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4,254,027,904.41元,利润总额199,398,866.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662,793.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973,419.2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751,519.6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83,989,144.2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37,798,977.99元。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468,383,913.00股,2020年每股收益0.40元,2020年末每股净资产4.35元。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第【216Z0001】号),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254,027,904.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662,793.1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4,751,519.6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成交总金额52,738,6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2,738,684.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25%。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2021-25号“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8.96亿元,资产负债率54.50%,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26.28亿元。为满足2021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计划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2021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2021-26号“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于 2021 年4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2021-27号“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2021年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2021-28号“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1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5.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受 2020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长至 2021 年 12月 31日,将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详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16.《关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17.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第十第四届董事会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由董事会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由董事会提交2020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8.96亿元,资产负债率54.50%,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26.28亿元。为满足2021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计划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2021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2021-25号“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董事会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2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成交总金额52,738,6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2,738,684.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25%。

  公司2018-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437.25万元(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予以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等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6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2.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2020年12月31日各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上述担保议案的意见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从过往担保记录看均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同时各子公司正常运作,对公司总体的正常运作也是必要的支撑,因此,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存在必要性。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0,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9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7.4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州锂宝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暨或有股权回购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对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3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64万元;对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3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64万元;上述担保为长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以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同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三.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未来预计将超过该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批。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清算。公司根据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或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导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以上情况将导致资金不能满足清算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对汇率走势和汇价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销售、采购相关部门,作为对出口产品和采购进口材料价格谈判的依据或参考。

  2、公司财务中心定期获得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估值结果等,另外寻求其他交易对手的不同报价并进行交叉核对,并定期回顾已执行合同的结果,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公司已制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参照《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控制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来控制业务风险。

  4、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对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并定期汇报给财务中心,若出现大客户的预测订单出现较大变动时,将及时更新销售收入预测并汇报给财务中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备查文件: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2021年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制度规定的审批和管理制度进行,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原则

  (一)公司的委托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委托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3.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资金额度

  2021年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发生额总额为117,63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32,720万元。预计2021年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会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一年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权限,超过限额的必须另行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累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可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任意两人组合审核,报董秘办备案。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以各类委托理财的余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内审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审核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内审部负责监督;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委托理财业务受托方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备查文件: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4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116.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6,583.5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752.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6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02.34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6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1月27日,公司与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262.8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9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51,479,913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5,834,984.69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18年6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93.5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262.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失后余额为431.7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752.3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6,500,000.00 元,差异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也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五)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 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 相关部门及人员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投资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国光电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同意国光电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9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

  八、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51,479,913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5,834,984.69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18年6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93.5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262.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失后余额为431.7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752.3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6,500,000.00元,差异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十、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七)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八) 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受 2020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长至 2021 年 12月 31日,将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十一、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并考虑公司自身生产规划及业务发展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 相关部门及人员意见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维护企业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十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3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公司定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5:00- 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本公司董事长陆宏达,副董事长兰佳,董事兼总裁何伟成,董事兼副总裁郑崖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肖庆,独立董事杨格、王路、冀志斌,保荐代表人吴涵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天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至901 -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能力保护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马云峰、李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马云峰、李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37.8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9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案2.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4.00《2020年度财务决算》

  提案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6.00《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提案7.00《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提案8.00《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9.00《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提案10.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案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12.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时间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7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引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0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0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09.29万元,明细如下表:

  ■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0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约516.73万元。

  (2)存货:2020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365.73万元。另,公司将已在2020年及以前度计提的与存货相关的人民币约944.70万元跌价准备进行转回,主要是某客户因部分产品销售情况未达预期,取消了相关产品订单,公司认为与之相关的存货可能出现呆滞,因此对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于2020年度经过协商,客户同意支付因取消订单导致的相关损失,赔偿金额足以使得公司所持有的与该客户已取消订单相关的存货不存在损失或减值,因此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020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551.27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约1,020.2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09.2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2.90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132.9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客户项目产品需求情况、资产类别、资产特征及相关资产的账龄情况,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性进行评估与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公告编号: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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