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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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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晨丰科技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泡散热器、灯头类产品、印制电路板、灯具金属件及其他产品,主要应用于照明行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采购部,采购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主要分为采购过程设计及采购过程实施。

  (1)采购过程的设计

  公司为实现采购的质量合格率、交付及时率等绩效指标,以ERP管理系统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为依托制定了采购管理流程。

  (2)采购过程的实施

  1)建立关键绩效测量方法和指标

  为了优化采购过程,公司建立供方过程绩效测量方法和指标。

  2)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测量

  ①供应商选择: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选择与评定供应商。

  根据公司的供应商开发与管理体系、采购流程,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系根据产品质量、供货价格、交期时间、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而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②采购实施:通过市场调查,实行货比三家,并与品质良好、供货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③采购质量的控制:对采购原料实行进料检验,合格后入库。

  ④库存控制:根据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结合安全库存要求,以降低采购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定制生产+合理的安全库存”为生产导向,定制生产由营销事业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过订单评审程序,再由生产部门生成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安全库存由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市场分析、库存量情况、生产产能情况与生产部门一起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生成生产任务单至各生产单位。各项生产任务完工后,由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办理成品包装和入库。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艺的特点,并从成本节约角度出发,会将表面处理等部分工序的加工业务进行外协,由采购部进行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核,由质量部负责外协产品的质量管控。

  3.销售模式

  (1)公司客户开发方式与交易背景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开发客户:

  1)集团客户内部推荐:公司客户中的集团公司根据细分产品或经营区域设有多个子公司,在公司的产品、服务取得集团公司内的某一子公司的认可后,集团其他公司也将逐渐转向采购公司的产品;

  2)现有客户推荐介绍:公司与现有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批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通过在现有客户群中积累的良好口碑,来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新客户;

  3)销售人员实地或电话拜访、参加展会结识潜在客户,或通过电商网站辅助产品宣传等方式主动开发新客户。

  (2)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

  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包括:

  1)与客户就销售规模、付款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协商,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建立一定时期内的稳定合作关系;

  2)进入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客户根据自身需求直接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

  3)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实地拜访、电话交流、网站交流等方式,积极拓展客户需求以获取订单。

  (3)有关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

  公司合同订单的签订及执行由营销部门总体负责,每个客户均指定营销事业部业务经理统筹协调接单、发货、开票、收款及售后处理。

  1)合同签订

  销售合同签订前,由业务经理对客户信誉、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经营销事业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与客户就信用政策、销售价格、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确认。双方确认合同草案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完成正式合同的签订,同时录入公司ERP系统。

  2)接受订单

  公司日常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接受客户订单,由营销事业部内勤人员就订单价格、数量、销售政策与框架合同核对无误后录入ERP系统,并经生产部门确认交货日期后,生成正式订单。若系新产品订单,则需首先根据客户要求生产样品,经客户验证通过并留档后,方可接受订单批量化生产。

  3)生产安排

  公司正式订单生成后,各生产事业部根据订单进行排机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订单的跟进工作,确保订单在交货日期前完成。

  4)发货控制

  生产完工入库后,营销事业部内勤人员开具发货单交给仓库,同时在公司ERP系统提交相应发货申请。审核通过后,仓管员办理产品出库。物流部根据发货单联系物流公司办理出运。

  5)款项的收回

  公司每月末根据销售对账单等资料对客户开具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回收货款,对未及时回款的客户,营销事业部业务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货款的催收工作。财务中心每月向业务经理提供账龄分析表,由其对逾期客户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款、寄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直至回收货款。

  4.委托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产品中非关键的工序进行委托加工,主要为灯头类产品的表面处理,委托加工在公司的业务和核心技术中并不起主要作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对委托加工供应商也一并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委托加工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委托加工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与公司产品、工艺等各方面保持充分沟通和对接,形成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照明器具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照明行业主要包括传统照明与LED照明,其中传统照明市场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炽灯、节能灯、卤素灯等,LED照明市场的主要产品包括LED球泡灯、筒灯、射灯等。

  针对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现状,CSA Research在《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0》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球通用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拉动我国LED内外需市场持续增长。其中,疫情对国内半导体照明行业需求端产生较大冲击。2020年房地产、文旅景观、大型商超等建设放缓,影响了工商业照明、文旅照明、显示市场的需求。然而疫情之下,也凸显了通用照明产品的刚需属性和我国牢固的产业链、供应链优势,2020年初,“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2019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全球最大规模LED芯片产业化推广,推动芯片国产化率超过80%,支撑了中国照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照明产品的更新换代,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再次获得了充分的肯定。“十四五”期间,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阶段将进入成熟期,周期性波动仍将存在,但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2,811,371.58元,同比增长5.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464,719.98元,同比减少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96,264,849.25元,同比增长4.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34,378.52元。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3,633,121.24元,同比增长2.3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商贸公司)、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航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公司)、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公司)等五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如下: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提供不超过1,428万元的财务资助;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且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为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等;同时,明益电子参股股东陈常海、邬卫国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由于陈常海持有明益电子19.8%的股份,邬卫国持有明益电子13.2%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为境外控股子公司 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或“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提供不超过1,428万元的财务资助;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且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明益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等;同时,明益电子参股股东陈常海、邬卫国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由于陈常海持有明益电子19.8%的股份,邬卫国持有明益电子13.2%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印度晨丰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境外控股子公司股东KIRTY  DUNGARWAL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宏亿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4.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5.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8.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

  (二)明益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4.注册地址:海宁市盐官镇工业园区天通路2号15-16幢

  5.法定代表人:陈常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有色金属铸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8.明益电子股权结构

  ■

  (三)印度晨丰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

  2.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

  3.公司注册登记号:U31909UP2019FTC112159

  4.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D-41,SECTOR 59, NOIDA, Gautam Buddha Nagar, Uttar Pradesh India, 201301

  6.印度晨丰财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18,820,900.48元,净资产91,991,256.85元,净利润4,935,247.86元。

  7.印度晨丰股权结构: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此议案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578,411.5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3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有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如下:

  ■

  2.募集资金节余金额9,831.8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8,962.17万元,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9,831.8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之说明。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

  公司承诺将38,26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832.21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600.26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二: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6,9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54.90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78万元)。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承诺将1,11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75.06万元。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零。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情况

  2018年8月27日及2018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如下:

  (1)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将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变更为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中区)和盐官镇杏花路4号,将项目投资中原用于厂房建设及装修的1,800.00万元改为用于购置部分厂房及装修。

  (2)由于厂房规划调整,公司将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8年11月末调整为2019年11月末。

  2019年8月27日及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如下:

  (1)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等因素,公司将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9年11月末调整为2020年11月末。

  (2)由于基建工程延期,公司将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9年11月末调整为2020年11月末。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78.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17年12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432号)。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12月2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设计产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831.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9,831.88万元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丰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晨丰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85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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