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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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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虽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但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洽谈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上述终止仍需交易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吉翔股份关于披露本次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吉翔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015、016、017、018)。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于2021年3月27日、4月6日分别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吉翔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025)。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相关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包括审计、评估在内的各项工作,积极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公司虽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但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洽谈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上述终止仍需交易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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