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4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14日开市起;

  2.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13日停牌1天,自2021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云网”变更为“中科云网”,证券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云网”变更为“中科云网”;

  3.股票代码仍为“002306”;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14日。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4月24日开市起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0)。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3.02万元,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9年8月1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9.98万元,以及公司原预计2019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9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云网”变更为“ST云网”,股票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6)。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业务由单一的餐饮团膳业务变更为“餐饮团膳+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双主业协同发展格局,并实现营业收入27,204.1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2.2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业务收入562.38万元后,公司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64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03万元,2020年度亏损主要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4,317.83万元因素影响,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2.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8.06万元;2020年度净现金流增加9,491.58万元,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467.48万元。据此,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经营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二)公司基本银行账户首次被冻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以及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首次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及其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公司与北京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败诉,大自然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淀法院于2020年8月11日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大自然公司本次申请冻结金额为1,423.53万元,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为72.32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931.13万元)的7.77%,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2,304.10万元)的3.14%,虽然占比较小,但鉴于本次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仅为餐饮团膳,业务结构单一、盈利薄弱,公司经营现状仍未见好转,资金周转困难,而且本次被冻结系生效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实际履行支付义务导致。公司认为基本账户被冻结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形,遂于2020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大自然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1,700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并解除冻结账户,大自然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向海淀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至此,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2.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情形的说明

  (1)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的情况

  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亚”)于2020年8月13日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要求支付独立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8日以诉讼保全方式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该诉讼案件尚处于诉讼过程中。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中投国亚诉讼事宜,于2021年3月23日向海淀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材料,并提供了担保物进行担保,且该担保物价值大于保全金标的额1,400万元。海淀法院已经受理公司的申请并于2021年3月26日开庭审查,基本认可公司的请求。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公司所提供担保物进行审查。后续,公司将积极与海淀法院保持沟通,争取早日解除该银行账户的冻结。

  (2)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情形的说明

  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系中投国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所致,其申请冻结金额1,400万元,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72.36万元,本次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已发生较大变化,经营状况好转,逐步形成了“餐饮团膳+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双主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04.1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2.2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业务收入562.38万元后,公司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64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03万元,2020年度亏损主要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4,317.83万元因素影响,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2.80万元,2020年度净现金流增加9,491.58万元,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467.48万元。

  如前所述,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盈利能力已显著提升,且本次实际被冻结金额占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6%,占2020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61%,占比较小;其次,母公司除此账户外,还有其他一般账户进行日常结算,可以保证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主要业务均由下属各子公司独立结算,相应资金均由各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集和调配,各下属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未有其账户被冻结或受限情况。

  据此,公司认为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形。

  综上,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四、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14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13日停牌1天,自2021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云网”变更为“中科云网”,证券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