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
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3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

  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近日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悉:公司持有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 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鼠”)、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乾矿业”)的股权新增冻结,持有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燊乾矿业的股权部分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股权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股权冻结

  1、本次新增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

  2、本次新增股权冻结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因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提供担保的私募债项目出现逾期且未兑付引发相关诉讼案件,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塑米信息、上海天鼠、燊乾矿业股权。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股权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解除冻结

  1、本次股权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股权解除冻结的原因

  本次股权解除冻结系因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债权人申请撤诉的同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根据相关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冻结。

  二、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

  附注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塑米信息、能特科技、上海天鼠、燊乾矿业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也尚未知具体冻结原因。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因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导致公司持有子公司上海五天、能特科技、塑米信息、上海天鼠、燊乾矿业股权被司法冻结,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预计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且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暂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在收到法院发来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的计提。

  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等公告。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私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截止目前,已有相关债权人因购买同孚实业通过相关平台发行的债券产品出现逾期未兑付而起诉公司,该等债权人认为其购买的债券产品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提供担保的私募债产品,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21-03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名称: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0115民初73411号

  立案时间:2021年2月2日

  案号:(2021)沪0115执42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名称:林文昌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2019)沪74民终956号

  立案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案号:(2020)沪0115执27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控股股东林文洪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名称:林文洪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2019)沪74民终956号

  立案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案号:(2020)沪0115执27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名称:林文智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2019)沪74民终956号

  立案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案号:(2020)沪0115执27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本次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公司在(2019)沪0102民初23582号、23583号23584号、23585号、23586号、23587号6个案件中因与申请执行人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达成和解,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公司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2016)闽0213民初2101号、(2019)闽0213民初1152号案件中因债务已清偿,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其他情况

  关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8月31日、10月16日、12月10日、2020年1月16日、4月16日、5月16日、6月2日、7月16日、2021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7)、《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2、2020-07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3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查封房产的基本情况

  上海五天被查封的房产的账面净值 52,965.0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1,749.84万元的15.97%,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20,046.97万元的6.46 %。

  二、本次新增轮候查封房产的情况

  1、本次新增查封房产的基本情况

  ■

  2、本次新增轮候查封原因及采取措施

  目前,公司是通过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知悉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房产新增轮候查封事宜,本次轮候查封或因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房产被轮候查封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房产累计查封及轮候查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房产累计具体查封明细详见附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被司法查封的房产解除查封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的计提。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等公告。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海五天实业不动产登记信息。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

  ■

  ■

  ■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