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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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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1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同期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1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日程安排与上述原定时间冲突,董事会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由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变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它事项不变。

  《关于变更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详见2021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2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现场会议变更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决定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刊登于2021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日程安排与上述原定时间冲突,董事会决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变更如下:

  原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

  变更后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

  本次变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它事项不变。

  调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第5、7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杨欢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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