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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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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成套设备出口和工程承包、一般贸易、境外实业经营。

  成套设备出口和工程承包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涉及能源、化工、轻工、公共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业务市场主要分布在亚、非、拉、东欧等发展中国家,主要国别包括埃塞俄比亚、古巴、乌干达、巴巴多斯、牙买加、老挝、俄罗斯等。2020年,公司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为巴巴多斯山姆罗德酒店项目、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住房项目、老挝万象生活中心项目、缅甸太阳能项目。此外,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转型升级,主动调整业务架构,深化事业部改革,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一般贸易业务主要出口古巴黑芸豆,出口韩国杂粮业务。公司一直以来本着重质量、守信用的原则开展各项贸易业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境外实业经营是公司以租赁经营形式在多哥糖联开展的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是蔗糖和酒精。报告期内,受国际糖酒供求关系影响,西非市场整体白糖价格偏低,销售滞缓;酒精销售价格高于往年同期,销售正常,对本年利润贡献较大。

  (二)行业分析

  据商务部统计,2020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0,756.1亿元人民币,折合1,559.4亿美元,同比下降9.8%;新签合同额17,626.1亿元人民币,折合2,555.4亿美元,同比下降1.8%。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在全球行业放缓的背景下表现突出。但在全球整体经济复苏的大趋势下,各类矛盾与冲突更为复杂,不仅对市场的复苏形成制约,也增加了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与风险。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以及由此造成的货物和人员流动限制,国际基础设施项目大量停滞甚至取消。全球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在后疫情时代,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将使得各国更加慎重地考虑基建项目投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海外市场开发工程业务,公司“COMPLANT”品牌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创立了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发展体系变革、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模式创新以及业务转型升级,海外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和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全球疫情蔓延、项目所在国政局动荡和经济形势恶化对公司业绩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在后疫情时代,公司一方面将进一步做好境内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充分释放潜力动能;另一方面,要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逐步向环保行业聚焦,在政局稳定的国家和地区挖掘投资机会和工程项目机会,赋予“COMPLANT”品牌“绿色、环保、美好”的新内涵,打造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新优势。

  一般贸易业务: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贸易保护、地缘政治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宗商品、汇率价格波动,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有待再平衡。公司主要贸易国别和相关业务受新冠疫情和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加之公司一般贸易业务规模较小,在我国对外贸易行业中无明显优势。

  境外实业经营:公司境外实业经营的多哥糖联属于制糖业,受气候变化因素和国际糖价影响较大。近年,国际糖价处于下跌走势,公司及时调整销售结构。因公司所属多哥糖联规模较小,在国际市场中无明显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疫情的冲击,全球经济严重衰退,非洲、中亚及拉美等一批发展中国家政局不稳,经济发展缓慢,不少国家进入偿债高峰期,还贷违约事件频发,致使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愈发困难。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对世界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各主要经济体均出现经济增速陡降、失业率上升、贸易与跨境投资减少等负面反应,导致全球经济复苏面临巨大困难,国际市场开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面对不利形势,公司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防控趋势,对在执行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推进重点已签约未生效合同尽快生效开工,坚持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业务和市场机会,同时,继续努力争取政策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等多渠道方式支持公司业务转型发展。

  (一)经营工作

  公司的全部业务均在国外,全球疫情蔓延、项目所在国政局的动荡和经济形势的恶化对其2020年业绩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847,127.02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34.03%;营业利润-297,399,019.80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3,37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705,255.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21.90%。2020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境外疫情蔓延影响,公司境外工程承包项目执行过程中人员出入境和设备物资供应受阻,按照完工进度确认的收入、成本同比减少;二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要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因部分项目所在国信用风险增加,业主偿债能力下降,业主履约风险增加,公司对相关合同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公司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根据职工薪酬准则要求计提离职后福利;四是人民币大幅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面对外部环境出现的不利因素,公司分区分级提出防控疫情要求,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

  埃塞OMO2糖厂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完成,OMO3糖厂项目已经顺利完成性能试验,获得业主签发的项目最终接收证书。古巴印刷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大部分设备已发运完毕,其中圣克拉拉厂已完成安装调试,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其他两个厂尚未进行安装调试。巴巴多斯山姆罗德酒店项目,公司采用当地劳工进行现场施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老挝万象生活中心项目,项目进展基本顺利,计划于2021年完工。俄罗斯叶卡捷琳堡科学城项目(一期)获得俄罗斯国家验收合格证书。乌干达几个市政项目按计划正常施工。

  (二)管理工作

  2020年,公司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质增效、安全生产、驻外机构等方面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合规经营,有效支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逐步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员工激励机制。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费用管控和汇率形势的研判,持续苦炼内功,以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应对市场变化。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公告编号:2021-2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张肇刚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87,884,262.95元,加上上年度剩余的未分配利润47,406,740.87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0,477,522.08元。

  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亏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分配利润。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建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公司202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年末一次分配;

  2、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不低于30%;

  3、分配形式:采用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的方式。

  公司2021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视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利。

  七、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肇刚、顾海涛、韩宏、王毅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九、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刘德勇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业绩考核的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肇刚先生、顾海涛先生、韩宏先生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在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下向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内容如下:

  1、向建设银行西四支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等;

  2、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备用信用证等。

  3、向中国银行丰台支行申请4.5亿元人民币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包括:贸易融资、非融资类保函、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

  4、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包括:非融资类保函等。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四、十五、十八项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文件》。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做年度述职。

  特此公告。

  附件:刘德勇先生简历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

  刘德勇先生:1968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历任哈电多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部副经理,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朗水电工程部经理兼德黑兰办事处主任,伊朗、越南、巴基斯坦水电及火电项目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水电项目部部长,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海外业务二部总经理。

  刘德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公告编号:2021-2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主席赵耀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监事会审核,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亏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提出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2020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肇刚、顾海涛、韩宏、王毅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事先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分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基础上,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资产、接受关联方的劳务等,预计总金额为1,400万元;公司2020年度同类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71万元。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应当与上述关联交易累计计算,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1、2020年预计本公司向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金额为2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55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计算机设备和软件采购需求较预期减少。

  2、2020年本公司执行进出口业务预计向中成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海运费208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99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进出口贸易业务量及项目发货量较预期减小。

  3、2020年预计本公司向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等金额为1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2万元,差异原因是开发需求较预期减少。

  4、2020年本公司预计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1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相关业务未发生。

  5、2020年本公司预计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大连公司支付仓储费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相关业务未发生。

  6、2020年本公司预计向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委托服务费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相关业务未发生。

  7、2020年本公司预计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办公楼租赁费550万元,实际支付505万元,基本符合预期。

  8、2020年本公司预计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研发支出费100万元,实际支付0万元,差异原因是本年度相关业务未发生。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肇刚

  注册资本:109,185万元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台湾地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612万元,净资产81,182万元,营业收入9,703万元,利润总额-61,0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母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中成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君良

  注册资本:1,554万元

  主营业务: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配载、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报验、保险、短途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及咨询服务;无船承运业务;承办物资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3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879万元,净资产4,788万元,业务收入109,675万元,利润总额1,48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烨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505弄2号502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80,373万元,净资产447,647万元,营业收入250,828万元,利润总额22,92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8层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180,755万元,净资产746,647万元,2020年度实现收入86,134万元,利润总额61,843万元,净利润47,94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资产、资金结算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以及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上述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待交易发生时,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

  3、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3

  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肇刚、顾海涛、韩宏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管理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经双方协商,本公司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拟继续签订《委托协议》,中成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委托给本公司进行管理,并将除财务和决策事项外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给本公司实际执行。

  2、本次委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本公告日,中成集团持有本公司45.36%股权。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3,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注册资本:10.9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肇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72A,其唯一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台湾地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

  中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612万元,净资产81,182万元,营业收入9,703万元,利润总额-61,084万元。

  经查询,中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受托标的基本情况

  ■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委托服务费的支付金额按照目标股权2020年度财务快报中资产总额之和的1.6%比例计算,预计委托管理费为3,316万元。

  委托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五、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内容

  1、目标股权的委托管理

  中成集团将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之外的根据法律法规和非上市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会权、投票表决权、提名权、推荐权、监督权、提案权、质询查阅权等)委托本公司行使。

  2、事务性工作的委托

  除财务和决策事项外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给本公司实际执行。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三)委托管理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支付时间和金额安排为:第一期: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553万元;第二期: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658万元;第三期: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委托服务费人民币1,105万元;如委托期间,委托服务费调整的,一并在第三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委托管理的主要安排及承诺

  1、在本公司受托管理过程中,中成集团应予以积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公司的委托服务安排及时移交资料等。

  2、受托管理的股权产生盈亏由中成集团实际承担。

  3、中成集团承诺并保证其对上述委托管理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权属上的争议及纠纷。

  (五)如涉及委托范围、费用的调减或协议终止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不会导致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更。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受托管理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糖业租赁经营、劳务、环保等业务,公司对其行使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之外的股东决策权和相关事务管理工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有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有效治理。公司作为中成集团核心企业,有助于公司协调优势资源,充分利用COMPLANT品牌优势,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本次交易能够有效发挥上市公司成熟的管理理念,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能力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为本公司带来3,316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中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6.15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委托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37 人,注册会计师853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 人,全所从业人员 2864 人。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美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至今参与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无诚信不良情况。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净资产39,050.98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6,445.6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刚、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美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刚、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美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推荐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相关证件。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  2、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租赁付款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存在的经营租赁,按照简化的追溯调整法,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相等金额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首次执行日公司对现有的租赁业务影响进行了测算,并对与租赁相关的报表项目进行了重新列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同时增加公司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净资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自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15,000万美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4.43%,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2020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有效期为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目前该业务即将到期,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全年人民币汇率呈现震荡攀升趋势。基于2020年人民币汇率宽泛波动态势,2021年人民币或面临升值压力,但双向波动依旧是常态,疫情仍是左右全球经济走势的重要因素,因此,远期结售汇是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的切实需要。

  二、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

  2、业务期间:自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3、业务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

  4、交易对手:银行;

  5、授权及期限:鉴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

  6、履约担保: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但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三、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企业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经营影响,远期结售汇业务成为众多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外汇锁定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锁定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业务结算进度、应收账款账期和客户订单等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业务进度滞后、客户违约等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户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业务部门、审计部等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严格按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售汇业务。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业务部门实际项目收支需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项目外汇收支款时间相匹配。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

  2、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确保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3、公司已建立《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成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2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8、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联系电话:010-86623518,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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