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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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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9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一)主营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药品[限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冻干粉、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预灌封注射剂)]、诊断检测试剂的生产和销售(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农副产品(除专项规定)收购;自有设施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产品及其用途

  · 公司拥有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及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及原料药在内的46个品规,主要产品为活性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其中活性酶品种主要有胰激肽原酶系列、门冬酰胺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多糖类品种主要有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类系列品种。

  ■

  · 产品主要用途如下:

  1. 胰激肽原酶系列:胰激肽原酶、注射用胰激肽原酶、胰激肽原酶肠溶片(商品名:怡开)。本品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2. 复方消化酶胶囊Ⅱ(商品名为“千红怡美”):微丸定点释放制剂。本品为助消化药,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为医院处方和OTC双跨性的药品。

  3. 门冬酰胺酶系列:门冬酰胺酶(埃希)、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埃希),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简称急淋)、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及非霍奇金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

  4. 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系列:

  (1)肝素钠系列:肝素钠、肝素钠注射液、肝素钠封管注射液。

  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肝素钠封管注射液用于维持静脉内注射装置(如留置针、导管)的管腔通畅,可用于静脉内放置注射装置后、每次用药后以及每次采血后使用本品。本品不能用于抗凝治疗。

  (2)依诺肝素钠系列:依诺肝素钠、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临床症状不严重,不包括需要外科手术或溶栓剂治疗的肺栓塞;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治血栓形成。

  (3)达肝素钠系列:达肝素钠、达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4)那屈肝素钙系列: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三)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重的市场开拓营销模式。

  国内制剂营销市场:公司实施多元化销售模式:自营模式、招商模式、渠道齐头并进。公司拥有600多名从事学术推广、营销等专业队伍,在国内主要发达地区的城市中与具有国家GSP认证资质的三十家余药品营销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在国内二十多个省市地区建立了区域营销办事机构,形成了一支专业化营销团队和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加强招商模式、渠道模式的管理,并实施AI新零售及OTC新营销模式政策,进一步促进公司销售增长。

  国际营销系统:公司业已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国际营销队伍,并在美、德、法、意、日本等国建有营销网络,采用国际合作模式,切入欧美日跨国大公司的产业链分工和产品分销渠道,实施原料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并重、产品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生物药用酶系列产品:

  1、胰激肽原酶制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生活方式的变化,糖尿病从少见病变成一个流行病,并呈现上升趋势,中国2型糖尿病患病率已从1980年的0.67%升至2017年的11.2%,随着国内糖尿病发病人数的增长和诊疗渗透率的提高,糖尿病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微循环障碍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发生的重要病理生理基础之一,早期对其干预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及其血管并发症。胰激肽原酶作为改善微循环药物,入选“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版)”,已广泛应用于糖尿病相关慢性并发症的治疗。公司胰激肽原酶肠溶片(怡开)作为微循环扩张剂入选了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微血管并发症学组主编的“糖尿病肾病防治专家共识(2014年版)” 。

  近年来,公司怡开系列产品持续深耕内分泌科、眼科、男科品牌化拓展项目,深挖基层市场开发与区域覆盖,提升产品与终端用户的粘性,入选多个指南、共识获得一致推荐,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80%以上,并稳步增长。

  2、复方消化酶制剂:随着我国居民自我保健意识提升、人口老龄化到来,我国助消化药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统计,2013-2019 年我国城市公立医院消化系统及代谢药物的销售额不断上升,由 2013 年的 717 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100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69%。复方消化酶胶囊(怡美)是公司研制的新一代助消化类药物,使用生物体内固有酶系且符合国人的饮食结构特点,采用双层包衣,在定向释放,起效快,安全性高。

  近年来怡美通过线上线下并举的学术平台推广、OTC终端推广等品牌宣传策略,并顺利实施AI新零售的营销模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用户粘性,继续保持亿元发展态势。

  肝素系列产品:

  1、国内肝素制剂:

  肝素制剂作为肝素价值链中的高端产品,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拥有巨大的市场规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19年肝素制剂全球市场规模为47.49亿美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或达到65.45亿美元。

  公司拥有国内最齐全的肝素制剂产品线,其中,标准肝素钠注射液是公司的重点产品,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全国各省市肝素钠注射液调价,运用多渠道推广方式加强市场覆盖,以32%的销售增幅蝉联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新产品肝素钠封管注射液凭借其良好的抗凝抗感染功能在多科室推广开发,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实现销售翻番;低分子肝素产品及时抓住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机遇,积极推进三个低分子肝素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2、原料药销售:

  肝素原料药是从健康生猪的小肠粘膜中提取的肝素粗品经进一步提纯后而制成的特色原料药。我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生猪资源,在肝素原料药上拥有供给充足的先天性条件,是全球最大的肝素原料药出口国。2020年,在非洲猪瘟和新冠疫情爆发的双重冲击下,紧张的原材料供应和持续增长的国际需求带动肝素原料药价格的上涨。

  近年来,公司建立肝素钠产业链信息收集及产供销协调机制,精准把握疫情影响下的国际市场生态经济与战略机遇,抓住战略性重点客户市场及新客户市场开发,快速捕捉毛利增长点,原料药市场销售规模迅速维稳,继续稳居行业前列。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公司属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水平,各国政府重视生物医药发展,大力扶持创新性生物技术企业,把生物医药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近年来,国家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大力支持。2020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加大试剂、药品、疫苗研发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医药、医药设备等方面快速发展。

  纵观医药行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持续促进了对医药产品的消费,我国医药产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创新药是中国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主线,中国医药行业正从医保扩容的“提量”快速转变为以一致性评价和创新药上市为主线的“提质”过程。中国创新药市场将成为未来中国医药市场进一步扩容的主要驱动力,也成为全球创新药企业竞争的重要战场。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生化制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创新药物引领公司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制剂市场和高附加值品种出口并举,积极打造国内有竞争力的大型生物医药企业。

  1. 公司多年来深耕于国内生物医药行业多糖与蛋白酶类药物细分领域,坚持 “专、精、特”的发展道路,公司主要产品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门冬酰胺酶、肝素钠等原料药和制剂系列产品均为原研或国内首仿的特色拳头产品,其中酶制剂产品的国家标准均依公司内控标准制订或修订,还参与肝素钠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2. 公司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涵盖肝素全产业链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中千红肝素钠注射液连续4年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低分子肝素制剂、肝素钠封管注射液等新品种市场的多渠道推广开发,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已成为公司新的重要增长高点。此外依诺肝素注射液已递交一致性评价材料,即将接受现场核查,达肝素钠注射液已在国内率先完成一致性评价并获得CDE受理。

  3. 公司怡开品牌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并被成功列入《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糖尿病肾病防治专家共识》、《中国糖尿病足防治指南》(2019版)、《糖尿病微循环障碍临床用药专家共识》和《胰激肽原酶在男性不育中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2018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怡开系列产品实现超5亿销售规模; “千红怡美”通过线上线下并举的学术平台推广、OTC终端推广等品牌宣传策略,继续保持超亿元发展态势;门冬酰胺酶为全球三大原料药生产商之一,具有较高的海内外知名度。

  4. 公司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成立两个合资研究院,并在国外成立离岸药物研发中心,在此基础上建立“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并被列入“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经过多年努力,公司投资的创药研究机构在基因重组、靶向抗癌药物等生物医药创新领域申报了191个专利(授权97项);近年来已取得三个药品生产批件及三个一类新药临床批件,还有一个一类新药将在国外开展临床试验;此外还有若干创新药物正处在各个不同阶段的研究中,这必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过去的2020年,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的严峻形势,以及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医疗改革新政层出不穷的巨大挑战,在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始终坚持“专注生物医药领域,以创新药物引领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制剂市场与高附加值品种出口并举”的发展战略,快速适应新常态,销售收入基本持平,新药成果不断涌现,管治体系进一步优化,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找准国内市场战略定位,销售规模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董事会持续督导经营管理机构加强对疫情影响及医保政策的研判,通过高层专题联席会议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制剂市场的营销策略、营销模式、队伍建设的创新督导,产品结构日趋完善,继续向做强做大的目标扎实推进。

  明确产品营销策略:坚持以酶制剂为核心营销产品,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营销规模,扩大千红品牌影响。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持续深耕现有三甲医院及扩大基层社区医院市场,力争区域全覆盖,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80%以上;怡美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及OTC等三终端学术推广等策略,不断提升品牌影响与市场竞争力,增强用户粘性,培育其成为公司又一重磅酶制剂品牌产品;坚持以肝素钠系列制剂为重点营销产品,肝素钠注射液要保持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肝素钠封管液及低分子肝素产品要抓住政策机遇,要以快速上量占领市场为主导,逐步发展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产品营销模式:在持续优化自营营销模式的基础上,依从国家医保新政趋势,精准实施AI新零售及三终端OTC营销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

  强化营销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认同公司文化、遵章守纪、有能力、有潜力的销售团队干部,形成一支有理想、有文化、有闯劲、年轻化的营销人才队伍。

  2. 把握国际市场机遇与挑战,构建有特色的营销格局

  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定期高层专题联席会议方式督导经营管理机构加强对错综复杂的原料药市场行情的研判,建立肝素钠产业链信息收集及经营协调机制,精准把握疫情影响下的国际市场生态与战略机遇,抓住战略性重点客户市场及新客户市场开发;同时,从战略规划着手积极部署公司特色酶类制剂的国外市场开拓,持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构建既有特色又有竞争力的营销格局。

  3. 研发体系厚积薄发,创新药物成果迭出

  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定期听取新药研发进展汇报的形式加强对研发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体(机)制,及时把控新药研发进度,并对加快推进新药成果转化速度、人才培养等提供决策意见。目前,公司已有四只一类新药进入临床试验(其中有一只一类新药进入国外临床试验),还有相当数量的新药正处于待批进入临床研究或在临床前研究中。

  上述成果的取得,提升了公司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为未来快速发展、高效成长奠定基础。

  4. 运营管理不断优化,有效管控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董事会督导经营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了以风控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创新体系,对公司六大风控系统制订了重大风险点防控要点并签订了防控责任书,将责任及举措精准落实到位,从而有效管控公司质量、EHS、财务、信息安全、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项目各项经营风险,助力公司持续健康运行。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坚持质量管理不放松,针对质量系统关键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质量风险防控措施并加以落实,多次通过了国外客户的远程审计,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方面:公司不断提升软件系统二次开发和集成能力,将大宗采购、合同管理等重大流程纳入行政及财务自动化审核,极大提高了公司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控效率;重大技改方面:经几年努力公司已完成酶制剂产业链建设及提升产品质量与收率为核心的重大技改工作,主要产品在原材料大幅涨价的背景下进一步维持了成本的基本稳定;物资采购方面:建立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降低了采购成本;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围绕“控成本、强质量”的主题,不断优化生产管理模式,提升产品质量;EHS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公司EHS管理责任体系,落实EHS四级管控模式,有效防控公司EHS风险。同时,董事会责成审计部门对公司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经营投资活动等公司重点风险领域进行跟踪监督审计,有效防范各种经营风险。

  5.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千红文化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截止披露日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的换届工作,一批年轻有为高素质人才提拔进入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务晋升、员工技术晋升等多层次、多通道人才发展机制;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权过户,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人才的凝聚力,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文化创新,将党建工作与日常经营工作有机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常州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展示中心为阵地,打造千红特色党建品牌,并以千红特色党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政工团联合开展抗疫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为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凝心聚力、保驾护航。

  6. 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重要内幕信息的管理,做到合规、及时、准确、公开地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十分注重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以及电话、邮件、投资者交流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互动方式倾听投资者的声音。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入选“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两市综合排名第35名。

  7. 问题与不足: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正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临床一线必须品种偏少,产品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内部经营决策与外部生态变化不相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理财及市值现状与广大股民的期望还存在差距,这些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改进和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向安信信托公司购买的4项信托理财产品于2019年度发生逾期未兑付情况,至2019年末本息合计48,675.21万元,公司针对其中3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9年末根据项目预计兑付时间、折现率综合计算计提信用减值37,601,100.00元。2020年度公司收回未诉讼的1项逾期理财产品“安信-创赢20号鼎参堂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7,095万,利息8,400,978.33元,故转回上年已计提的坏账430.15万元。其余已诉讼的3项均未能收回,与安信公司协商无果,公司针对现状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因此导致了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发生重大变化。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

  ■

  注: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由本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本公司持股51%,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41%。

  (2)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注1:此处的持股比例是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

  注2:由于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重点在化妆品与保健品的研发,与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不相关,根据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再对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控制,仅保留股权所享有的收益权,故2019度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仍在合并范围内,但2019年末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转为对其权益法核算,本年度已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耀方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3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全体股东,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801,183,416.78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695,755,885.4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5,755,885.44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及拟回购注销股份75,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耀方先生提议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公司在过去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截止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且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颜莎所持限制性股票75,000股,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30,000,000股及拟回购注销75,0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1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秦志军近三年签署了常州星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玲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近三年复核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支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7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0万元。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自公司上市以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12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2020年度所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以及 2021年度预计的审计范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0万元。审计范围:2021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众红、湖北润红、江苏晶红、常州英诺升康、千红香港)年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子公司需要单独出具报告。

  4、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决议。

  5、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过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同时,自上市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6、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红”)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及日常运营的需要,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本公司为江苏众红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其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以内。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产品与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体外诊断试剂、营养保健品、再生医学材料和制品、功能性生物材料、生物化学产品和分子生物学、病理学,免疫学的试剂耗材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生物医药与个体化医疗及临床诊断领域的软件系统的研究和销售;生物医药中间体及生物化学产品(除药品、危化品)、生物医药试剂及体外诊断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除外)、食品(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和分子生物学、病理学、免疫学的试剂耗材以及配套的、应用于生物科技与生物医疗研究、实验与测试的研究工具和相关配套测试设备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产品的展示、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的咨询、技术指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众红资产总额为9726.71万元,负债总额为1723.39万元,净资产为8003.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72%。(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江苏众红信用情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司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为:为江苏众红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 江苏众红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选择优质金融机构与其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及文件。

  3. 公司将根据江苏众红的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4.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壹年,指江苏众红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新药研发的进度不断加快,为保证新药研发的持续性和顺利,补充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江苏众红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研发进度,持续推出创新成果。本次担保额度较小,财务风险相对可控;贷款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授信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本次担保事项的手续,并由审计总监及时跟踪与监督,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披露日,公司为江苏众红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含本次展期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9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4%,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及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公告,并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3月回购股份共计6278800股。

  2、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经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了首批激励对象43名,授予价格为3.03元/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6178800股,预留10万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54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

  3、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3名激励对象共计6178800股,授予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4、 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了预留股份授予公司员工朱婷,授予股份为预留10万股,授予价格仍为3.03元/股,激励计划期限与考核办法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并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1名激励对象,授予日期为2018年2月2日,授予的预留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9日。

  5、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王晓霞离职,对王晓霞持有的尚未解锁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处理。

  6、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2名激励对象的3,076,900股办理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票已于2020年6月9日上市流通。

  7、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婷离职,对朱婷持有的尚未解锁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的处理。

  8、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颜莎离职,将对颜莎持有的尚未解锁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授予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5月29日届满。

  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三、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79875000股的0.23%,具体如下:

  ■

  注:激励对象中周翔先生、肖爱群女士、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姚毅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公司 41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001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涉及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及其他条件已经具备,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5月29日届满;第二个限售期期限届满后,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锁事宜;本次解锁尚须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锁定的相关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千红制药2017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邀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1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详见《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张继稳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荣幸华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5177.9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下降16.44%;2020年营业收入166760.6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45%;利润总额-16911.8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02.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理室的年度经营报告及公司审计总监的年度内部审计报告,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方面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修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最新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了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况,公司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2020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801,183,416.78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695,755,885.44元,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5,755,885.44元。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及拟回购注销75,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涉及股份基数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并通过了《聘请2021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2020年度所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以及 2021年度预计的审计范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审计范围:2021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众红、湖北润红、江苏晶红、常州英诺升康、千红香港)年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子公司需要单独出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公司 41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001,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整体经营规划以及销售业绩预计增长情况,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年度总授信额度为:100,000 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执行时,原则上全年额度不应超过该额度。若确实需要增加额度,在上述额度20%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若超过上述额度的2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银行提供的条件,在以上额度内由公司进行择优决策,并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因遵循两个原则:1、选择原则:选择条件更有利于公司的银行;2、执行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执行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六至议案十、议案十三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 审议《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 审议《2020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20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9. 审议《聘请2021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审议《202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以上议案中,议案6表决通过是议案8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以上第1,3-10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21年4月1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全部议案中,除议案6之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五)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 姚毅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5月 7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文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1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十七、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5177.9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下降16.44%;2020年营业收入166760.6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45%;利润总额-16911.8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02.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九、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 审核并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最新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 审核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 审议《聘请2021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决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公司 4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001,9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十六、 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原则在2021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六至议案九、议案十二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六为特别决议事项。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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