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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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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弄虚作假“零容忍” 严监管利刃挥向保险欺诈
● 本报记者 薛瑾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罚单近期密集开向保险业。在这些罚单中,编制虚假报告材料、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等是高频词汇。这是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的。

  从开具罚单的主体来看,“属地监管”特征突出,地方银保监局已成为监管和处罚的主力。从处罚内容来看,公司治理等方面是当下监管的重点领域。分析人士称,保险行业将延续严监管态势,加大对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近日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就是举措之一。

  ● 本报记者 薛瑾

  险企弄虚作假领罚单

  从近一个多月的监管罚单情况来看,被处罚的机构涉及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等。

  涉及人身险公司的罚单中,虚假材料、欺骗投保人等被罚原因高频出现。例如,光大永明人寿苏州分公司因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业务资料不真实、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被苏州银保监分局罚款60万元。富德生命人寿贵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佣金,被贵州监管局罚款35万元。利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因审批同意下辖分支机构虚列宣传用品费等,被江苏银保监局罚款27万元。君康人寿绥化中心支公司因违规套取费用,被绥化银保监分局罚款28万元。百年人寿山东分公司、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石景山支公司等均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涉及财产险公司的罚单中,弄虚作假等往往是被罚主因。例如,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任命临时负责人未向监管机构报告,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76万元。太保产险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因提供虚假报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双鸭山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永安财险山东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

  保险中介机构方面,陕西凯森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因编制虚假报告材料被罚款15万元。此外,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原因被罚;中和经纪江苏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承保公司经营区域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被罚25万元。

  在上述罚单中,相关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程度处罚,处罚金额一般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从严监管 整治乱象

  2020年以来,公司治理成为保险行业监管的重点方向之一,个别保险公司在合规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亟待加强,“弄虚作假”现象频现,监管部门对此表现出“零容忍”态度,对各类乱象加大整治力度。

  例如,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便是对保险市场乱象“重拳重击”的举措之一。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项工作是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和罚单暴露出的问题“一脉相承”。

  数据真实性是此项治理的一大重点。银保监会指出,将重点治理通过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虚挂人头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

  除了数据真实性,上述专项治理的重点还涉及销售行为、人员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销售行为方面,一是误导销售,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等问题;二是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是否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三是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治理人员管理弄虚作假、松散失序等行为。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治理业务控制、财务控制、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存在的问题。

  银保监会指出,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问题性质和违规情节进行针对性处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违反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人身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暴露问题并整改处理的,可视具体情况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暴露不充分、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理。

  银保监会要求各地银保监局紧盯违法违规问题高发、频发的环节和领域,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涉及中介业务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并对涉案机构和责任人员同查同处;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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