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1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7日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强生控股”)于2021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1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次交易的补偿安排”之“(一)业绩承诺”、“第十六章其他重要事项”之“五、本次重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之“(七)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第九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补充披露。

  2、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六、内部架构及公司治理”之“(三)上海外服管理模式”之“3、财务管理”之“(5)资金管理”、“第十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八、上海外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二)规范运行”对置入资产的保障资金独立存管及使用的相关措施、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及资金管理事项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

  3、在“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之“(四)特定业务资质及经营情况”对上海外服子公司特定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4、在“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三、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之“(一)重大诉讼、仲裁”对案件详情与进展、责任追究、追偿情况,以及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及其对财务数据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5、在“第六章拟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之“四、拟置入资产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对上海外服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情况,该等房产的开发原因、开发模式、是否属于自建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以及未来的处置计划进行了补充披露。

  6、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之“二、拟置入资产的估值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评估主要参数、依据及合理性”之“(1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之“3)非经营性资产”中,对上海外服部分资产已对外出租仍列为固定资产对本次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7、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之“二、拟置入资产的估值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之“4、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对评估报告中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3个科目账面价值与报告书中的披露不符对本次交易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8、在“第十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八、上海外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二)规范运行”对相关案件反映的内控情况及整改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

  9、在“第十一章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四、拟置入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资产结构分析”之“(4)其他应收款”之“2)其他应收款性质”中对上海外服与熙艾博特借款事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构成上海外服重组上市的实质障碍进行了补充披露。

  10、在“第十三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之“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中对上海外服加入东浩兰生资金池的原因、背景、决策程序、整改情况等的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8日上午,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泰兴路口)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100%股权,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实业”)已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和2020年9月28日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为明确东浩实业对公司就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的保证责任,公司与东浩实业于2020年9月28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考虑到上海外服所属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东浩实业拟就利润预测数的确定、业绩补偿的承诺与实施等事项的约定进行调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章毅、周耀东、许莽、刘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8日上午,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泰兴路口)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100%股权,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实业”)已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和2020年9月28日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为明确东浩实业对公司就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的保证责任,公司与东浩实业于2020年9月28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考虑到上海外服所属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东浩实业拟就利润预测数的确定、业绩补偿的承诺与实施等事项的约定进行调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839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其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账面值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说明。

  在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中,账面值按照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口径列示,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在账面值列示中存在串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评估报告内容

  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

  二、更正后评估报告内容

  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

  评估报告除上述相关内容更正以外,其他没有更正内容。以上系评估报告列示错误,实际评估中基于正确的账面值清查及评估,对评估结论准确性无影响。公司对以上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