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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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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4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179,549,6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9.1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70,137,8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1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09,411,7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74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10,303,5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91,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09,411,7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7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352,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7%;反对6,197,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10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818%;反对6,19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10,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9,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8,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9,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9,50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王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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