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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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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4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 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议案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4.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1年4月21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755—26990000-6699/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丁玉凤、刘道榆

  邮箱:dingyufeng909435@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表一提案1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表一提案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表一提案3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35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出艾旗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艾旗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经济学专业。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任企业融资部客户经理;2010年4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融资部高级融资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艾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上午十时起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莫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莫冰先生、林强先生、刘用腾先生、刘晓为先生、廖清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详细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张白先生、李文女士、李麟先生、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详细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冰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高丽大学ULSI实验室博士后/研究教授。曾先后担任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特聘研究员,深圳东辰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理工大学精密仪器系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生导师(莫冰先生的主要研究方向为MEMS陀螺仪、集成电路设计、智能传感器及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1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莫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林强先生,1969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科副科长、福建省电力设计院多经办主任、福建永福集团副总裁;2012年4月至今任福建德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刘用腾先生,197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长江商学院EMBA。2010年至今担任盛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用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刘晓为先生,195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生导师,哈工大MEMS中心主任,微电子中心主任。“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获得国防科技“51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称号,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微纳传感技术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传感技术分会副理事长,《传感技术学报》与《传感器技术与微系统》编委副主任,《测控技术学报》编委。曾主持和完成了国家973、总装瓶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等科研项目30余项。在集成传感器、无线传感技术和微纳传感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多项创新性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SCI检索2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0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MEMS微能源技术、微纳器件与系统和无线传感网络技术。

  截至目前,刘晓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廖清富先生,197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历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兴业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董事副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福建越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廖清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白先生,196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文女士,196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华福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部总经理、福建中城集团财务总监、福州电视台财务总监、闽福发独立董事; 2013年至今任福建群升置业财务总监;2011年至今兼任福州大学会计系外聘硕士生导师。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麟先生,197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职员,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建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7年至今担任江西福道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金玉丰先生,1961年生,中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硕士、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微电子系博士后。1985年至1999年历任电子部第55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划处副处长,2001年至今任北京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副教授、教授,2014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3年至2019年担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国微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金玉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邵风高先生、张连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详细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风高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部政治部团职干事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工会委员会副主席。现任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执行总裁、苏州红土大数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导师。2020年5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邵风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张连强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第二专业计算机,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3年9月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主管,2003年9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诚联合投资集团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兼广西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和苏州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0月,历任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CFO、副总裁,2015年10月至今担任蜂行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州蜂享云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连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白先生、李文女士、李麟先生、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白先生、李文女士、金玉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张白先生、李文女士、李麟先生、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白先生,196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文女士,196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华福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部总经理、福建中城集团财务总监、福州电视台财务总监、闽福发独立董事; 2013年至今任福建群升置业财务总监;2011年至今兼任福州大学会计系外聘硕士生导师。 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麟先生,197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职员,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建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7年至今担任江西福道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金玉丰先生,1961年生,中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硕士、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微电子系博士后。1985年至1999年历任电子部第55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划处副处长,2001年至今任北京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副教授、教授,2014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3年至2019年担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国微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金玉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莫冰先生、刘晓为先生、林强先生、廖清富先生、刘用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董事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莫冰先生、刘晓为先生、林强先生、廖清富先生、刘用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冰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高丽大学ULSI实验室博士后/研究教授。曾先后担任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特聘研究员,深圳东辰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理工大学精密仪器系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生导师(莫冰先生的主要研究方向为MEMS陀螺仪、集成电路设计、智能传感器及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1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莫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林强先生,1969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科副科长、福建省电力设计院多经办主任、福建永福集团副总裁;2012年4月至今任福建德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刘用腾先生,197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长江商学院EMBA。2010年至今担任盛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用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刘晓为先生,195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生导师,哈工大MEMS中心主任,微电子中心主任。“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获得国防科技“51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称号,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微纳传感技术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传感技术分会副理事长,《传感技术学报》与《传感器技术与微系统》编委副主任,《测控技术学报》编委。曾主持和完成了国家973、总装瓶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等科研项目30余项。在集成传感器、无线传感技术和微纳传感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多项创新性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SCI检索2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0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MEMS微能源技术、微纳器件与系统和无线传感网络技术。

  截至目前,刘晓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廖清富先生,197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历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兴业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董事副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福建越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廖清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16年3月27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邵风高先生、张连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风高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部政治部团职干事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工会委员会副主席。现任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执行总裁、苏州红土大数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导师。2020年5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邵风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张连强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第二专业计算机,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3年9月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主管,2003年9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诚联合投资集团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兼广西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和苏州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0月,历任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CFO、副总裁,2015年10月至今担任蜂行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州蜂享云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连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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