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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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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10479 产品

  ●期限:18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

  一、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向中信银行认购5,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584期理财产品,于2021年1月5日向农业银行认购5,000万元“汇利丰”2021年第00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上述理财产品均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全部收回本金共计10,000万元,利息分别为34.15万元和35.94万元。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79产品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79产品资金投向: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股票代码为002142。

  (二)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55%,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4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0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七、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80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85天,

  近日,公司此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并已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继续使用上述部分本金委托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中国银行认购4,000万元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3月30日到期,全部收回本金4,000万元,利息64.04万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农业银行认购8,000万元“汇利丰”2020年第630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全部收回本金8,000万元,利息102.84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向农业银行认购14,000万元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全部收回本金14,000万元,利息79.55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69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80产品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80产品资金投向: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股票代码为002142。

  (二)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55%,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为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3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0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理财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在投资收益中核算。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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