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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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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已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

  ●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33,7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09%;按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60,2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45%。本次回购最低数量为1,760,253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731,721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无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33,7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09%;按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60,2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45%。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回购最低数量为1,760,253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六)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70.43元/股(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33,7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09%。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70.43元/股(含),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60,2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4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204,220,288.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42,541,699.71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310,619,787.59元,未分配利润为5,326,331,141.52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432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181%。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0.43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2,933,7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09%,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4、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汇发国际持有公司股份33,259,7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汇发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731,721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除以上情形外,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不含本数)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3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注: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部召集,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5名,实际出席持有人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634,126.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Macnamara Ian Thomas、Vincent Pronk、高锦琴为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634,126.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同意对管理委员会进行以下授权: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买卖、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外;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634,126.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部召集,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9名,实际出席持有人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5,218,993.3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戚杨一峰、陆建坤、谢喜玲为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218,993.3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同意对管理委员会进行以下授权: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买卖、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外;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218,993.3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2021年第一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602,851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0年5月23日-2021年5月2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1,262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57%。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525,201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5.1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年9月7日,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8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8年9月8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8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0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以2018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92.047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84.22元/份。

  5、2018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数量为783.4395万份,激励对象296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84.22元/份。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故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4.22元/份调整为83.7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故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3.72元/份调整为82.9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80人,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278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1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1,262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股票结构变动情况

  ■

  上述股本变化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1,525,201股,共募集资金126,469,666.9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57,724,035股变更为457,765,297股。如按照变动前总股本457,724,035股为基数计算,2020年三季度的每股收益为2.44元。若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457,765,29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为2.44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021年第一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2,951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2021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128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32%。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07,239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1.9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年4月11日,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9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4月13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以2019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32.341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05.3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2.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2.351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05人;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故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5.33元/份调整为104.8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故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83元/份调整为104.0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94人,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94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021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9,128股。本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不受比例和时间的限制,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本次行权股票结构变动情况

  ■

  注:上表中股本变动情况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数量为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1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中2018年股票期权2021年第一季度行权完毕完成后的数量。

  上述股本变化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407,239股,共募集资金42,365,073.17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57,765,297股变更为457,784,425股。如按照变动前总股本457,765,297股为基数计算,2020年三季度的每股收益为2.44元。若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457,784,42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为2.44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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