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1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1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君正长河华府101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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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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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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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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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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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5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杰先生和宋为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海先生、杨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如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张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杨东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君正集团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监事、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基建事业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总指挥、冶炼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助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分厂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动力分厂总经理、热电分公司负责人。现任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总经理,君正集团副总经理、电力生产委员会主任。
张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924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东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君正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
杨东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