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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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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认购代办券商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6890;场内简称:新材ETF;扩位简称:新材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3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证监许可[2021]853号)。

  本基金原定募集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现因市场行情变化,为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日期变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

  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认购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4月6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新材ETF;扩位证券简称:新材ETF)(基金认购代码:516893)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4月6日起新增中金财富证券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1年4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金财富证券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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