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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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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审议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三、相关风险提示(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近期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跌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1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实施中。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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