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80.66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25.58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4月9日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5.58万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4月9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草案公告时授予39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计1,662万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117.6469万股的2.00%。

  授予日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或部分放弃认购,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94人调整为375人,授予总数量由1,662万股调整为1,465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7.5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372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457.5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3,117.6469万股的1.75%。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72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85元。

  7、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367名,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3.3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590%。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4月9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9、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0、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36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三)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四)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第一次解除限售日期2020年4月9日

  第一次解除限售数量423.30万股

  第一次解除限售后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009.75万股

  本次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574.20万股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19年1月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年1月8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共有36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58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2%。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4月9日。

  (二)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25.58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