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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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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太和水作为水环境生态治理行业内的专业公司,采用生物-生态方式对富营养化水体进行生态修复,以“食藻虫为引导的富营养水生态修复方法”作为技术路线的核心。公司产业化培育、驯化的“食藻虫”,能够显著、有效地摄食和控制蓝绿藻污染,使水体清澈;另外,公司改良、培育的矮型苦草弥补了自然苦草的演替缺陷,具有持续供氧、四季常绿、进一步净化水质的功能。具体治理方式为:①以“食藻虫”为先锋物种,其吞噬效果可有效减少、控制水体中藻类、腐屑及菌类,提高水体透明度;②通过沉水植物的种植、光合细菌及其他水生动物的投放、配置,构建以沉水植物体系为核心的稳定水下森林系统;③通过对各类水体生物的调整与完善形成稳定的虫-草共生水生态系统,将水体中富营养物质转换成植物、动物蛋白,起到大幅降低水体营养物质的效果,进而实现将富营养水体改良为具有自然净化能力的活性、健康水体的目标。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上海科技小巨人企业,公司拥有一项国际发明专利、75项国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项),两项技术入选由水利部等权威机构评选的《雄安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技术支撑推荐短名单》;近年来公司已完成抚州梦湖、南京月牙湖、上海青浦小涞港(进博会项目)等一系列标志性项目,项目效果获得了业主方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EPC方式为客户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和构建业务,服务群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企业等客户,业务标的包括湖泊、市政河道和商业景观水等三类水体。公司业务范畴主要包括水生态建设和水生态维护两大类业务服务。

  公司目前已形成集“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水生态勘探、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水下森林系统稳定、调控→水生态维护”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富营养化水体的水环境生态修复与构建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对相应标的项目水质污染情况和地理位置进行实地勘测、技术分析,并主要运用自己研发、培育的食藻虫和沉水植物体系等对相应水体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构建、恢复水体的自然生态循环,实现水体自我净化功能。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修复、保持标的项目水质及良好水生态状况,并控制相应业务成本获得整体盈利。其中,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水环境生态维护服务是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的延伸。

  2、采购模式

  公司目前采购模式主要为向供应商询价比价采购。公司业务采购主要涉及业务分包采购和材料采购。对于材料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就材料供应商选择的方式、过程、定价依据、质量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有效执行;公司业务分包主要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对分包商选择的方式、过程、定价依据、质量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建立了《项目核算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包括“项目成本预算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项目成本归集”及“项目成本控制与分析”等项目成本预算的制定与调整、实际成本的归集与核算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并得有效执行。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是以招投标及其他法定程序为主、商务磋商方式为辅。公司履行了招投标及其他法定程序的项目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的项目,其中包括依法履行程序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二是依据业主或总包方内部管理规定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

  4、核心材料集成模式

  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脱颖而出,其中重要的一环在于自主培育了业务过程中所必须的食藻虫、沉水植物和光合细菌。在核心材料培育模式上,公司主要根据现有合同执行情况和业务开拓情况,定期制定核心材料的培育生产计划。结合水生动植物的生长周期、季节、地域气候环境等制定养殖计划,由生产基地予以实施。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前期成本预算提出核心材料使用申请,经预算部及采购部审批后,由生产基地委托物流公司将上述自行培育的生物材料发送至项目施工现场。

  5、服务模式

  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公司以EPC方式开展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以公司为主体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实现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

  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公司在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后可以向客户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维护费用。公司会指定专人对相关标的水体进行日常监控和维护,以保持水环境生态系统稳定。

  (三)公司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司开展水环境生态治理业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下的环境治理业(N772);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业务属于“环境治理业”下的“水污染治理”小类,行业代码为“N7721”。

  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其中通过生态修复能有效实现水体自净能力,是实现“长制久清”的重要步骤与手段。目前公司通过水环境生态治理实现水体自我净化,恢复水体清澈、活性的“生命”特征,属于水污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将公司开展的业务归于水环境生态治理行业。

  随着“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对城市黑臭水整治等系列要求的提出,一些长期受困于黑臭水影响的地区,政府部门已开始逐步理解、尝试、推动污染治理、环境修复和生态重建的有机融合。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大会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同时强调各地政府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的重要职责,提出进一步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治理、采取多种方式充分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源合作的决心。

  针对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各级政府也正逐步转换发展思路,形成全新的绿色发展基调;我国“十三五”环境管理理念上已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单一目标向环境改善与总量控制双重目标转变。在此背景下,以水生态建设为核心,通过与污染排放量相适应的生物群体的投放,形成完整水下生态循环系统的方法将得到更多社会认同。

  伴随国家对环保产业重视程度提升,环保产业已成为国家的战略型新兴产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共十九大、“十三五”规划、2016年两会中央政府工作报告等一些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这既体现了国家持续强化污染治理、加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环保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稳健增长,主营业务收入为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8%;实现净利润1.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0亿元,同比增长20.02%,归母净资产9.69亿元,同比增长18.5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辉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辉、张美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 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合锻智能、瑞玛工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贝斯美、*ST 亚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 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 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 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597,989.13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266,875.01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一亿元;3、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当前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时间,2021年度将是公司发展重要的一年,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也将增加。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今后,公司将更加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朝军先生、董舒女士、张湧先生和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文辉先生、王兰刚先生、张美琼女士、姜伟先生、陈焕洪先生、汤劼女士、叶褚华先生和林郁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八名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钱玲君女士、李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张敏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文辉先生,中国国籍(3101101971052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在上海海洋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自2005年始,投资创建太和水生态、广州太和水等公司。2010年12月太和水有限成立以来,其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2、张美琼女士,中国国籍(5324011974071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海洋大学编辑部;2014年入职太和水以来,曾先后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3、王兰刚先生,中国国籍(3706811981102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太和水工程总监,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4、姜伟先生,中国国籍(1401031972092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财务科职员、喜开理(上海)机器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上海诚培信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上海大山合菌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入职太和水以来,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汤劼女士,中国国籍(4502041987090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道富信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系统分析师、磐安县澳特工艺厂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悦君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6、陈焕洪先生,中国国籍(4405821989120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梦达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管理合伙人,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7、林郁文先生,中国国籍(3601111970012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产业经济学博士。曾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业务经理、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部债券处经理、华龙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兴业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公司总裁助理兼纪委书记、中华保险万联电商公司副总经理、江信基金公司副总经理。现选聘为公司董事。

  8、叶褚华先生,中国国籍(3101031983072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上海德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诚毅风险控制部总监;现任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选聘为公司监事,2019年2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9、陈飞翔先生,中国国籍(3201061956030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博士学历。曾在湖南长沙有色金属加工厂工作,后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师、华东理工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同济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系教授;2019年2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杨朝军先生,中国国籍(3101041960080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广州船厂工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兼上海证券交易所兼职高级研究员/博士后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投资顾问,上海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金融组、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评价业务专家评估工作组专家。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1、董舒女士,中国国籍(2105051973103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纺织集团华丰纺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张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委、董事会秘书、审计责任人;2018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2019年10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钱玲君女士,中国国籍(3102251986060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为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2013年入职本公司,任公司薪酬经理、人事副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李剑锋先生,中国国籍(4305231980101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龙通科技软件工程师、港澳资讯投资研究部经理;现任上海果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号”《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3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57.142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7,810.1429万元,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情况,公司将修订《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名称变更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4月 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敏女士简历如下:

  张敏,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4年4月入职公司,现任本公司成本合约部总监、监事。

  本次选举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和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324.0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自筹资金的规定。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53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3.9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22号)。

  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2月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13,32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上述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0、11、12、14、15、16 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文辉、泓泉清旷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 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4室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4室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61626-808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姜伟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 (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 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辉、张美琼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2020年度预计范围,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行为,主要是关联方为了保证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而提供的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何文辉先生,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7,623,150股,占比22.56%。此外,何文辉还持有泓泉清旷18.56%的出资额,泓泉清旷持有公司2.02%股份,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张美琼女士,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为上海泓泉清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美琼持有泓泉清旷2.53%的出资额,泓泉清旷持有公司2.02%股份。

  3.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贤德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餐饮企业管理,从事农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以及生态农业观光旅游,观赏鱼养殖销售,饲料、水族器材、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淡水水域、滩涂养殖,水稻种植,果蔬种植,淡水水域、滩涂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2020年经审计的总资产9,050.53万元,净资产5,623.64万元,营业收入3,140.14万元,净利润732.22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美琼女士是公司的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管理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余额)

  ●委托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基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项:授权相关部门办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8.16%。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 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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