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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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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111号)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220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111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220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开展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1-01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山公用东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凤物业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经股东双方协商一致,按各自持股比例向东凤物业公司同比例增资2,1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东凤物业公司增资2,037万元,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凤集体资产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东凤物业公司增资6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凤物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195.88万元增加至7,295.88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凤物业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持有东凤物业公司97%股权。本次向东凤物业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为满足重新申请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要求,决定出资设立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水务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3万元,实物资产(主要为检测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约47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1-01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晖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1-01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为满足重新申请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要求,水务公司决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拟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由水务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3万元,实物资产(主要为检测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约47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银竹街23号水务公司大楼6-7层

  4、执行董事:孙东卫

  5、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陈飒

  6、监事:李志梅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城乡供水水质及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检测;二次供水检测;污水水检测;污泥检测;直饮水检测;涉水材料检测等。

  10、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水务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23万元,以实物出资约477万元,实物主要包括检测设备等资产。根据广东正恒资评字【2021】第1019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资产评估值合计人民币4,777,758元。该部分资产未进行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自身业务需要。水务公司作为我市水务行业的龙头企业,须对生产各环节的水质进行把控,而具备CMA检测能力是体现公司水质控制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提高水质“全过程”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提升水质工艺、技术研发能力,全面实现从源头到龙头水质优质化的表现,是体现水务公司检测能力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是保障水质安全、让政府满意、让社会放心的重要保障。

  2、应急检测需要。从水质应急处理的角度上考虑,发生突发水质异常事件时,水务公司需快速响应,派出应急检测人员开展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并快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水质检测报告提供给政府部门乃至向社会公布。而将内部生产运营检测业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则难以保障应急的快速性和时效性。

  3、成本控制的需要。据统计,2020年以“广东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山监测站”名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水质检测报告约8000份。检测成本约236万元若该部分检测全部委托外部机构实施,按现行市场价格,每年预计约900万元,远高于目前水质管理部实验室部分的经营成本。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检测公司目的是保持CMA资质的申请认定,作为内设管理机构,有利于保障生产环节水质把控和水质管理,快速响应突发水质异常事件,且有利于降低水务公司检测成本,加强水务公司相关专业检测人员的储备。

  本次设立检测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管理层督促水务公司办理成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四、备案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广东正恒资评字[2021]第1019号)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8万元,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29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 G14041290253号)。

  (二)2017 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1日,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第3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28,605.97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2017年9月27日,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8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项目累计投入73,710.2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68,110.23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5,6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理财累计收入净额6,54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06.29万元。

  三、募集资金理财基本情况

  (一)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4、投资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1年4月1日,公司2021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联合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1-01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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