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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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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A39版)

  4、紫金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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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龙川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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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东瑞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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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和平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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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紫金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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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东瑞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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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东源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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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仅有恒昌农牧一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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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拟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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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本次募投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如下:

  1、生猪养殖募投项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生猪的养殖和销售,募投项目“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富竹生态养殖项目”、“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高床生态养殖项目”、“连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传统养殖改高床养殖节能减排增效项目”以及“致富猪场改扩建(灯塔种猪场迁改)项目”旨在扩大公司生猪的生产规模,解决公司现有产能不足的问题,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生猪销售的市场占有率,是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

  2、瑞昌饲料扩产建设项目

  “河源市瑞昌饲料有限公司扩产建设项目”将主要围绕公司新增和扩建猪场所带来的饲料需求,在瑞昌饲料一期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利用现有技术,通过引入先进系统生产设备,新增10万吨/年的猪配合饲料产能,满足配套生猪养殖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经营发展稳中有进,但是公司经营仍然面临市场环境变化、流动性风险等多种风险。通过将本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降低,从而改善短期偿债指标,公司的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投资项目规模效应尚不能完全显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产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核心市场的渗透力度,继续巩固在已有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预计募集资金的投入将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86,697.84万元,项目全部建成以后,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总计为5,753.55万元,将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折旧的大幅增加。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生态养殖及饲料扩产募投项目达产后,年预计新增营业收入115,426.22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21,009.87万元,不仅可以抵消上述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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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

  1、“非洲猪瘟”导致的风险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非洲猪瘟”虽不是人畜共患病,亦不是多种动物共患病,但具有早期发现难、预防难、致死率高等特点,目前暂无有效的疫苗和治疗方法。

  2018年8月,我国辽宁省沈北新区首次发现“非洲猪瘟”疫情,随后逐渐蔓延到全国各地。若未来公司自有养殖场、公司周边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非洲猪瘟”,公司将面临产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产生亏损的风险。同时,受到“非洲猪瘟”的影响,公司生猪销售渠道可能会因生猪调运方面的监管措施受到限制,进而对公司生猪产品的销售量与销售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2、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

  除“非洲猪瘟”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呼吸道病、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等动物疫病也是生猪养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可能导致生猪的死亡,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同时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兽药、疫苗数量增加,导致生猪养殖环节的生产成本增加;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容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生猪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

  我国生猪价格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征,自2006年以来,生猪价格已经经历了多轮完整的猪周期。猪价波动周期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生猪的供求关系,生猪供大于求时,生猪价格下降,养殖户减少生猪的养殖量;生猪养殖量的减少导致生猪出栏量和供给量减少,生猪供不应求,导致生猪价格上升。

  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公司的毛利率也呈现出同样的波动趋势。

  如果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公司出现亏损。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生猪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自产生猪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50%以上,其中玉米和豆粕成本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因此,玉米和豆粕等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如果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户转移时,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一直以来是国家高度重视的基本民生问题。随着国家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不断对食品安全及食品来源的立法进行完善,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随着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日趋严格、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不断采取各项措施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饲料生产、生猪养殖过程等环节出现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饲料、生猪等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使客户、消费者受到损失,引发公司与客户、消费者之间的产品质量纠纷,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品牌和美誉度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行业内其他养殖企业的肉猪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行业整体形象和口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恐慌及信心不足而需求量下降,从而在一段时间内会连带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公司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17年-2020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168.43万元、806.07万元、26,187.39万元和68,128.64万元,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

  未来,如果出现生猪价格大幅下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甚至存在大幅下滑或者亏损的风险。

  (六)生产场所用地主要来自于租赁、承包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土地。目前,公司养殖场用地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中养殖场所需要的土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承包。该等租赁、承包行为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的土地流转手续,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存在土地流转方违约的风险。虽然公司在过往的土地租赁、承包中未出现过土地流转方违约的现象,但若土地流转方违约,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生猪销售区域市场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是内地供港活大猪前三大供应商之一。公司对香港地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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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018年销售收入含在香港销售活大猪和种猪实现的收入,2019年和2020年销售收入仅有在香港销售活大猪实现的收入。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对香港地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50%,香港地区是公司生猪销售的主要市场。

  若商务部的活大猪出口配额政策、出口代理制度,以及香港地区的生猪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香港市场生猪价格出现波动,或者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出口配额减少,将可能对公司活大猪的出口带来较大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区域市场风险。

  (八)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

  尽管新冠疫情在国内的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由于该疫情在其他国家的防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未来全球范围内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对重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我国内地出口企业向香港市场供应活大猪实行代理销售制度,由商务部赋予内地供港活猪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统一代理销售,并服从代理机构的市场管理,由代理机构统一收款。目前,五丰行有限公司、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作为内地生猪在香港的统一代理机构,负责协调管理香港市场销售工作。

  公司通过五丰行有限公司、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向香港出口活大猪。报告期内,公司对五丰行有限公司、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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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由于我国香港地区实行代理销售制度,导致公司供港活大猪业务对重大客户五丰行有限公司、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存在一定的依赖。

  如果商务部改变代理销售制度或者变更代理机构,或者重大客户的自身经营情况发生波动或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造成公司与这些重大客户的业务合作不能持续,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不能持续取得供港活大猪配额的风险

  内地供港活大猪实行出口配额管理,中国商务部在每年年末分配下一年各省活大猪供港的配额,各省商务厅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辖区内具有活大猪供港资质的企业分配配额,出口配额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对配额使用进度低于序时进度企业,在通知相关企业后酌情调减;企业出口进度达到序时进度后可以申请调增配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的供港活大猪配额分别为18.72万头、17.89万头和17.69万头,与发行人供港活大猪销售数量基本匹配,保证了发行人活大猪供港业务的顺利开展。

  若供港活大猪配额分配原则在未来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不能持续取得供港活大猪配额,或者取得的供港活大猪配额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公司存在自然人客户,自然人经营能力的有限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存在向自然人销售的情形。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客户与机构客户相比较而言,自然人客户在支付能力、经营期限、经营规模和经营拓展能力等方面更容易受到市场竞争机制和自身经营计划的影响,其经营能力具有一定的有限性。如果自然人客户对生猪、饲料的采购规模降低,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政策变化的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8年8月以来,受“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影响,我国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量下降,对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在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中,猪肉是最主要的肉食来源,生猪养殖产业以及猪肉加工产业对保证人民生活水平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在近期出台了多项政策及措施,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开展直接融资,相关政策均旨在稳定生猪的生产和猪肉的供给。

  若未来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如2014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要求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将使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增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013年底,国务院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划定禁养区域,禁养区的养殖场无论证照是否齐全,均必须限期自行搬迁或关闭。如果未来国务院或当地政府对养殖区域进行调整,公司现有养殖场所若被划入禁养区,该等养殖场所将存在限期搬迁或关闭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短期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三)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现有的经营场所分布在广东省河源市,若所在区域发生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时,可能对公司生猪养殖场的建筑及设施造成较大损坏,并可能导致生猪死亡,由此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同时,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通讯、电力、交通中断,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生产、销售生猪属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的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瑞昌饲料生产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的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东瑞肥料生产的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可免征增值税”,致富猪场、玉井猪场、灯塔分公司及紫金东瑞、龙川东瑞、连平东瑞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并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从事牲畜饲养的分公司、子公司,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东瑞肥料、和平东瑞2018年度属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东瑞肥料、和平东瑞2019年度、2020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对从事牲畜饲养、农产品初加工、饲料生产、出口退税等税收的法律法规出现不利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富竹生态养殖项目、连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传统养殖改高床养殖节能减排增效项目、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高床生态养殖项目、致富猪场改扩建(灯塔种猪场迁改)项目、河源市瑞昌饲料有限公司扩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如果宏观经济波动,人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十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七)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各类型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未来几年,随着公司新建养殖场的逐步投产,发行人对于人才的需求将继续扩大,尤其是同时具备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的人才更为紧缺。若公司不能及时招聘到符合公司需求的人才,可能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整体资产变现能力不断增强,资产流动性良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公司盈利可以满足偿债资金的需求。

  但如果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规、产业政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等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受到不利影响,则公司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十九)汇率变动风险

  在生猪供港业务中,公司结算货币为港币。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8.76万元、-74.17万元和209.50万元。

  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生猪供港业务给予香港代理行一定的信用期限,若收款期限内人民币升值将会给公司造成直接的汇兑损失。报告期内,香港代理行均及时支付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均及时完成结汇,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若未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持续波动,而香港代理行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或者公司未能及时完成港币结汇,则相关汇率变动的情况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发行人确定的重要合同的标准是交易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购销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生猪销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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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饲料销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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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生猪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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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饲料原料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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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授信及借款合同

  1、银行授信合同与借款情况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被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及享受优惠利率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020年3月18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编号:0200600081-2020(贷款)00055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向发行人提供3,000万元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至2021年3月18日,在该期限内,发行人可循环使用该额度但任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循环借款额度。

  上述授信合同的担保情况如下:2020年3月18日,袁建康、曾东强、蒋荣彪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200600081-2020年(保)字000552号),为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余额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合同的借款情况如下:2020年9月4日,发行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东源支行提款合计3,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4日,年利率为3.05%。

  (2)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020年3月26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粤河源2020年借字001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向发行人提供2,000万元循环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循环额度指发行人可按该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授信期限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6日。同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绿色信贷补充协议》(编号:粤交银河2020年绿信补字003号)作为前述合同的附件,细化前述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

  上述授信合同的担保情况如下:2020年3月26日,袁建康、曾东强、蒋荣彪、张惠文、袁伟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保证合同》(编号:粤河源2020年保字003号-007号),为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上述授信合同的借款情况如下:2020年3月27日,发行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使用借款额度,提交了《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Z2003LN1564474400001),提款2,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6日,年利率为3.85%。

  (3)发行人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①2021年2月24日,民燊贸易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1)河银字第00034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向民燊贸易提供1,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2月23日,在该有效期内,民燊贸易已清偿的部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恢复相应的额度,民燊贸易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上述授信合同的担保情况如下:2021年2月24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河银字第00034号-担保01),为民燊贸易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在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合同的借款情况如下:2021年2月24日,民燊贸易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提款1,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年利率为3.85%。

  ②2021年2月24日,瑞昌饲料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1)河银字第00035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向瑞昌饲料提供1,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2月23日,在该有效期内,瑞昌饲料已清偿的部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恢复相应的额度,瑞昌饲料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上述授信合同的担保情况如下:2021年2月24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河银字第00035号-担保01),为瑞昌饲料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在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合同的借款情况如下:2021年2月26日,瑞昌饲料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提款500.42万元,期限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年利率为3.85%。

  2、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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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序号1-5的借款合同是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及享受优惠利率政策。

  (三)信用证合同

  2020年3月11日,发行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订立《信用证开证合同(小框架模式)》(编号:东银(2200)2020年证字第011041号);2020年3月19日,发行人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立《东莞银行国内信用证》(信用证编号:5711LC200319006),信用证金额为8,000万元,受益人为民燊贸易,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2020年3月26日,开证行东莞银行东莞分行向发行人送达《信用证来单通知书》(编号:5711IB200326010),说明开证行已承兑2,000万元,发行人需在到期日2021年3月26日前承付。

  发行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约定上述《信用证开证合同(小框架模式)》以安夏投资、东晖投资、袁建康、曾东强、蒋荣彪、漆良国、王展祥、黄文焕、袁伟康、潘汝羲、李应先、张惠文、张鲲和李珍泉分别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东银(2200)2019年最高保字第034631、034635、034642、034661、034671、034682、034684、034685、034690、034691、034694、034695、034696、034925号)为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即由前述主体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额本金为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发行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约定以《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东银(2200)2019年最高权质字第034866号)为质押合同,以发行人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开立的账户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所产生的应收销售货款提供最高额本金为21,000万元的质押担保。

  (四)重要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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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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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袁建康先生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袁建康先生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瑞昌饲料曾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向部分客户追讨拖欠货款,涉及金额较小。除此之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资产或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瑞昌饲料涉及的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情况如下:

  ■

  上述诉讼对公司的资产或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次发行不会构成法律障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及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和下午14:00-17:00。查阅网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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