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锁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461,096.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587.69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587.6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对此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⑴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⑵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2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万元变更为16,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600万股变更为16,8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461,096.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587.69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587.6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李振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万元变更为16,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600万股变更为16,8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80,461,096.5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场状况、询价情况确定。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27号),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0,461,096.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6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17,000.00。本次公司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7,000.00元。

  四、 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461,096.5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2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3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同力日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27号)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587.6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587.69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587.6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587.6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专项意见说明

  1、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同意聘请李振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李振兴先生已于2010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振兴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李振兴

  联系电话:0511-85769801

  传真:0511-85769801

  电子邮箱:zqb@jstljx.com

  办公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李振兴先生简历

  李振兴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10月出生,毕业于江南大学,2005年至2007年任大亚科技滤嘴材料分公司质量主管;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江苏昊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恒宝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江苏巨贸康万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任职江苏万新光学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南京喜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加入公司证券部。李振兴先生已于2010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