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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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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开始转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18,0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7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94,98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三)可转债开始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转股期为2021 年2 月19日至2026 年8 月12日。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31日,“新星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18,0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7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

  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94,98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3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为17.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7.48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7.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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