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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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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运营管理机构,主要经营航空主业以及航空主业延伸出的非航空业务。

  航空主业指以各航空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班、旅客和货主(物)为服务对象,提供的航空地面保障及航空地面代理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飞机起降及停场保障,机场飞行控制区的维护与运营管理,旅客的乘机、候机及进出港服务,航站楼商业及物业租赁业务,航空器的维护及辅助服务,航空货物的地面处理服务等。

  非航空业务包括航空物流业务和航空增值业务。航空物流业务是指依托于航空主业延伸出的物流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航空货物过站处理服务、航空物流园租赁与管理业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业务等。航空增值业务是指依托于航空主业延伸出的商业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机场航站楼内广告业务、两舱服务业务等。

  公司利用深圳机场范围内的航站楼、飞行区、货运区和地面交通中心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其中,航站楼建筑面积达45.1万平米,设计保障容量为年旅客吞吐量4500万人次;飞行区等级为4F级,共有2条跑道;货运区物流设施包括国内货站、国际货站、快件监管中心、UPS亚太转运中心、顺丰华南转运中心;地面交通中心是一个多元化的综合交通枢纽,可实现海、陆、空、铁多式联运无缝衔接。

  新时代,深圳机场被赋予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和高水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新使命。公司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以“四型机场”建设为总要求,高质量擘画深圳机场发展建设蓝图,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机场运营商,追求空港生态系统内组织和个体的非凡成就,丰富人们美好生活体验。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和起降架次下降较多,营业收入大幅减少,毛利率降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世界经济遭遇重创,全球航空、旅游业发展陷入困境。得益于强大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精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我国经济率先实现稳定复苏,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内需潜力持续释放,居民消费不断扩容提质。民航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工作,国内客运航班稳步恢复,国际货运能力明显提升。面对疫情大考,公司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全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四型机场”建设,奋力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用不凡业绩交上了一份非凡答卷。

  报告期内,深圳机场完成航班起降32万架次,同比下降13.5%;旅客吞吐量达到3791.6万人次,同比下降28.4%,历史性进入全球前五位;货邮吞吐量达到139.9万吨,同比增长9.0%,增速位居全国百万吨级机场之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674万元,同比减少21.27%;实现利润总额5,277万元,同比减少9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07万元,同比减少95.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5万元,同比减少98.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3%,基本每股收益0.0137元。

  二、2020年工作业绩

  (一)疫情防控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第一时间严密部署,全国率先启动精准检疫模式,率先布设无感红外测温设备,构建航站楼疫情监测“科技网”,实现进出港旅客体温检测全覆盖。第一时间发出“战疫”动员令,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号召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坚守岗位担当作为;联合驻场单位协同作战,形成空港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第一时间优化航班保障流程,设置境外旅客专用入境通道和查验区域,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抢建3000平米医学排查隔离区,落实旅客分类管理、行李消杀运输、人员转运安置等防疫举措,扎牢织密防疫网络;强化进口货物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冷链货物场地独立管理和全面消杀要求,加强货物操作人员防护措施。畅通疫情防控运输网络,顺利保障临时包机和“客改货”航班超2900班,涉及75家航司和45个国家,运输各类物资7.5万吨,保障复工复产包机48班。机场区域近 7 万员工未发生一起病例,防控工作实现“零感染”“零传播”“零差错”。一年来,深圳机场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世卫组织、国务院联防联控指导组等充分肯定,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疫先进集体称号。

  (二)党的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企业发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党委决策机制不断优化,修订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党委“研究决定”与“研究讨论”两张清单,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机制紧密融合。“党建领航”工程深入推进,以政治建设、融合交流、组织建设、文化传播为重点,构建“领航型”党建工作体系,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并开展党建领航计划56项。党建品牌建设成色更足,以党建带团建,深化“一支部一品牌”“一团一公益”项目体系建设,创建书记项目60个、公益项目16个,启用员工教育实践基地,挂牌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进特色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完善“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深化联席会议、大监督简报、联合监督检查等机制,实现监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监督联动;开展“学纪法、守纪律、强作风”专项教育,保持警示教育和提醒常态化,筑牢队伍思想防线。员工关爱精准到位,制定疫情期间防疫人员补贴方案,开通员工免费心理咨询热线,升级改造员工餐厅和住宿环境,举办“最美家庭”等企业精品文化活动,让员工舒心放心。

  (二)安全、服务与运行

  ——安全

  坚持筑牢安全发展根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基”建设强抓不懈,开展“抓作风、强三基、守底线”安全整顿,落实 “三个敬畏”主题教育,430个标准化班组持续对标达标,建成全国首个飞行区驾驶技能训练中心,从严从细抓好基层安全作风。平安民航建设稳步推进,成立飞行区(机坪)管理委员会,持续开展机坪专项治理,机坪防刮碰、外来物防范等风险管控成效显著。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推进 SeMS 等体系落地,完成法定自查及流程优化,国内率先开展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新技术设备加快应用,率先试用手提行李 CT 安检设备,试点廊桥通行管控技术改造,成为国内首家实现独立 SOC 试运行的机场。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完成运行保障能力评估,圆满完成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保障,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获得民航局高分评价。

  ——服务

  坚持真情服务温暖人心,精品服务彰显城市担当。服务质量提升成效突出,对标落实22项新加坡樟宜机场服务咨询项目改善措施;接续开展SKYTRAX星级机场建设,100%完成四星级机场复审整改,乘势而上,启动五星机场创建。经“深”中转更加便捷,深挖国内中转市场潜力,优化国内中转流程,陆续推出中转预约、国内无行李旅客厅内快捷中转等服务,开发中转优惠服务产品,试行中转旅客跨航司行李直挂。智慧出行建设成果丰硕,完成36条自助安检通道建设,实现RFID行李定位跟踪全覆盖,实现客户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深圳机场”微信小程序推出一站式智慧航延、行李门到门预约等线上服务,服务功能增至58项,覆盖乘机出行全流程、各环节。服务品牌焕发精彩活力,编制人文机场建设五年行动纲要,瞄准“十四五”服务品牌定位;旅客服务OneID便捷出行广受赞誉,全流程爱心服务成为民航局“人文机场”建设示范项目,航站楼商业同城同质同价项目荣获深圳“智慧民生金奖”,连续 2 年获得 IATA 场外值机最佳支持机场称号,荣获ACI 2020年度全球4000万级以上最佳机场。

  ——运行

  坚持运行品质提质增效,航班正常率持续提升。联合运控模式持续优化,有效发挥运管委平台密切协同、有效联动作用,建立常态化联合运控模式,综合实施边际航班协调、就近起飞落地、快速过站保障、时刻置换等管理举措,切实提高航班放行正常率。强化应急演练和预警机制建设,构建以防为先,抗中带救的协同联动体系。运行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完成A-CDM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数据交换共享;全面启用智能机位分配系统,有效提升航班靠桥率和廊桥周转率;加快推进航班保障节点采集系统建设,实现保障进度智能化跟踪。运行保障能力持续夯实,持续优化双跑道独立离场运行模式,全力推进RNP AR及GBAS航行新技术应用,成功实施点融合飞行程序,时刻容量评估取得显著进展。一年来,面对航班量快速恢复、极端天气频发、“客改货”航班增多等挑战,深圳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达 92.19%,连续 28 个月突破 80%,创历史记录。

  (三)航空市场与业务

  ——航空市场

  坚持因时因势精准施策,我国民航率先走出逆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贸易造成巨大影响,全球民航业因此受到巨大冲击。得益于国内系统全面、精准到位的疫情防控措施,我国民航在全球率先触底反弹,成为全球恢复最快、运行最好的航空市场,四季度国内航线运输已恢复至94.5%。2020全年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8.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2亿人次、货邮运输量676.6万吨,相当于2019年的61.7%、63.3%、89.8%,民航旅客运输量连续15年稳居世界第二。疫情对民航中短期发展造成压力,但我国坚持全面对外开放,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民航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盘不会改变,行业改革创新加速前行的动能基本量不会改变。民航业发展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坚持主动融入“双区驱动”重大战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持续推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之际,深圳机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政策突破,“开展航空资源结构化改革试点”纳入深圳先行示范区综改试点方案,“支持深圳机场在满足条件下,进一步提升机场容量”列入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深圳机场被国家赋予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新使命,发展动能和市场潜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深圳机场加快构建连通大湾区、融合都市圈的综合交通网络,开通深圳至广州南沙首条“水上巴士”,新开 2 座城市候机楼,启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机场服务中心;与巴士集团合作,增开机场快线、跨城夜间巴士。深圳机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重要核心枢纽的地位更加巩固。

  ——航空业务

  坚持加快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客运业务实现有效恢复。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态势,抢抓疫情恢复期机遇,积极协助航空公司恢复航线航班、开通复工复产包机,及时出台航空主业收费优惠方案,协调政府出台支持民航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争取帮扶政策,主动协调局方批复临时航班近8000架次。全面加大市场拓展,协调航空公司加大国内客运市场宽体机投放比例,宽体机日均占比达到17%以上;新开、加密国内客运航线 54 条,新开、恢复国际客运航线 10 条;引进新加坡航空、全日空航空两家全球五星航司,持续提升航线运营品质。全面加强航线营销,联合13家航司推出“从心出发”系列服务产品,打造深沪、深京、深蓉等精品快线,积极面向穗深城际沿线、中山等地开展空铁、空海联运精准营销。全年旅客量恢复至疫情前七成以上,位居国内大型机场前列。

  坚持推进高水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货运业务发展逆势上扬。着力提升国际货运保障水平,克服“客改货”航班和国际货运包机保障骤增压力,强化流程管控,整合保障资源,为防疫物资开辟绿色通道、“零延时”通关、最高优先等级放行,助力全球抗疫。着力完善物流业务生态,开通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新获批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资质、IATA 医药物流验证中心(CEIV Pharma)认证、TAPA认证,基本实现特殊货物保障资质或认证全覆盖。着力完善货运航线网络,全年新增芝加哥等8个国际全货机航点,加密安克雷奇等4个国际全货机航点,国际全货机通航点达25个,其中欧美地区航点占比超过四成。国际及地区货邮吞吐量实现51.34万吨,占比达到36.7%,同比提升 4.7 个百分点。货运航线网络通达性更强,业务“含金量”更足。

  (四)经营与管理

  坚持在危机中抓住新机、开拓新局,经营发展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双区驱动”重大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提前谋划后疫情时代改革创新思路,不断提升稳健经营能力。航空主业方面,公司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国内航线服务产品开发,稳步推进国际航班航线恢复,积极创新市场拓展与营销推广手段;T3航站楼完成60个商业网点补充招商,深化巩固“同城同质同价”成果,启动卫星厅商业全球招商。非航空业务方面,公司创新经营体制机制,航空广告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广告销售政策,稳定现有客户群体,同时加大创意媒体建造升级,吸引新客户投放,深挖资源潜力;物流板块加强资源与业务统筹管理,加快航线网络和物流生态布局,持续提升安全服务品质,实现了业务量与经营效益双提升。经过努力,公司10月份实现全年累计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674万元,同比下降21.27%;实现利润总额5,277万元,同比下降9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07万元,同比下降95.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3%,基本每股收益0.0137元。公司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航空主业业务(含候机楼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9,950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0.07%,同比下降23.75%;实现营业利润-24,787万元。其中候机楼商业租赁收入47,083万元,同比下降20.08%。

  航空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52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8.52%,同比下降9.17%;实现营业利润3,391万元,同比增长24.48%。

  航空增值服务业务(含广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20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1.41%,同比下降9.64%;实现营业利润27,279万元,同比下降14.69%。

  坚持开源节流精益管理,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降本增效成果显著,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调减成本费用近2亿元;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控与回收力度,积极争取、利用行业及政府扶持政策;通过动态调整用工规模,控制人力成本。管理模式创新提速前进,创新实施机坪特种车辆共享,自主研发并投用远机位移动廊桥和移动维修平台;与 GAMECO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补齐机务维修业务短板。管理机制变革深化推进,有序推进运行保障、服务等领域辅助性业务外包,提升业务品质;加强与巴士集团战略合作,顺利完成运输公司业务平稳交接;以“客改货”为契机,探索建立跨单位“员工共享”机制;系统开展合资公司投资后评价,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全流程监督审查。主业发展路径超前谋划,完成“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高起点高质量谋划发展蓝图;紧锣密鼓推进卫星厅运营准备,创新卫星厅物业管理模式,提前谋划广告、商业等经营性资源价值提升方案;前置开展多航站楼运行模式研究。

  (五)主要下属经营单位分析

  1.现代物流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现代物流公司作为深圳机场综合型航空物流平台服务商,负责物流设施的运营与管理、保税物流业务开发与经营、跨境电商业务拓展与保障、物流信息化业务服务与应用、新业务开发与引进等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242万元,同比下降7.49%,利润总额1,358万元,同比增长8.95%。2020年,现代物流公司聚焦“四型园区”建设,坚持开源节流、创新经营,持续完善口岸功能,高效完成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和验收;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功能落地运行,深度参与国际会展产业链条,打造“空港+会展+保税”服务品牌,提供保税仓储服务;主动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精准营销,保税物流中心等物业出租率显著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显著增强。

  2.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主要经营机场范围内的广告制作与发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009万元,同比下降5.65%,利润总额3,737万元,同比增长51.87%。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面对疫情影响,积极主动、因势利导,及时调整并实施销售政策,有效稳固了现有客户。同时加快创意媒体建造,完成GTC “梦想树窗”、国内到达主通廊墙体灯箱等创意媒体建设,吸引新客户投放,努力挖掘新兴行业客户拓展机会,经营成绩扎实稳健。

  3.国际货站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国际货站主要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提供地面运输操作代理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433万元,同比增长53.00%,利润总额12,423万元,同比增长43.13%,主要因全球疫情爆发使得防疫物资运输需求激增,拉动国际货站直飞出港业务大幅增长。2020年,国际货站对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各方形成保障合力,落实全链条畅通优先服务,确保防疫物资高效运输;对内优化操作流程,整合保障资源,积极协调各方支援力量做好货运包机和“客改货”等航班保障,助力全球抗疫。积极拓展冷链运输业务,顺利通过IATA 医药物流验证中心(CEIV Pharma)认证,完善危险品出口等口岸功能,业务增长势头和通关环境持续向好。

  4.快件监管中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快件监管中心经营管理深圳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提供海关监管的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74万元,同比下降6.01%,利润总额2,656万元,利润同比下降15.37%。2020年,快件监管中心深挖监管场地资源潜力,完成监管智慧化场区优化改造,实现生产效能和监管效率双提升;抢抓跨境电商发展机遇,优化收费方案,留住优质客户,通过实施EIMS系统多项升级改造等项目,持续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功能,进一步夯实了全球跨境快邮集散中心建设基础。

  三、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深圳机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五年来,公司紧抓“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度践行民航强国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砥砺奋进,顽强拼搏,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企业竞争力稳步提升,在以下方面展现出新成就:

  发展定位实现新跨越。五年来,深圳机场依托特区发展优势,乘“双区驱动”春风,功能定位迎来提档升级,从干线机场升格为国际航空枢纽,并被国家再赋予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新使命。深圳机场加快推进卫星厅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条跑道联动运行、“T3+卫星厅+T4”多航站楼协同保障、东航站区空铁枢纽的发展蓝图已徐徐展开。深圳机场 “海陆空铁”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体系已逐步完善,37座城市候机楼覆盖大湾区九城,机场码头“水上巴士”连接珠江两岸,跨境直升机直通港澳,穗深城际轨道实现无缝对接,大湾区1小时立体交通网络逐步成形。深圳机场航空客货运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规模迈上新量级。五年来,深圳机场三大业务指标快速增长。相比“十二五”末,旅客吞吐量从3972万人次最高增长至5293.2万人次,增长33.3%;货邮吞吐量从101万吨最高增长至139.9万吨,增长38.5%;航班起降架次从31万架次最高增长至37 万架次,增长21.2%。“十三五”末,深圳机场客货全球排名均进入全球前30位,正式迈入全球最繁忙机场行列。客货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国际及地区旅客占比提升至 2019 年的 11.2%,国际及地区货量占比提升至2020年的 36.7%,宽体机占比提升至2020年的17%。国际客运通航点最高突破60个,通达全球五大洲。深圳机场国际枢纽气质越来越浓。

  发展环境迎来新气象。五年来,深圳机场运行环境更优,双跑道运行模式持续优化,运行更为高效;空域精细化改革持续推进,高峰小时航班容量提升至54架次;GBAS等航行新技术加快应用,航班正常率已连续28个月超过80%。国际中转更为高效、便捷,实施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启用国际中转区域,推出通程航班服务,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国际业务支持持续发力,推动政府出台新开国际航点资助政策,公司制定新开及加密国际航线等扶持办法。积极争取货邮政策,成为航空物流业务发展综合试点机场,获批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持续完善口岸功能,拥有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等4个口岸资质,加快落地跨境电商业务,新开启恢复6类多式联运业务,开展航空快件安检差异化试点等安保创新,实现快件邮件 24 小时通关。深圳机场业务培育发展支撑力更强。

  四型机场建设彰显高质量。五年来,深圳机场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四型机场建设。平安机场基础持续夯实,安全管控力度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体系扎牢织密,安全保卫控制中心(SOC)项目建设完成,圆满完成多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智慧机场成为行业标杆,率先推进机场数字化转型,规划建设近100个智慧化项目,形成安全“一张网”、运行“一张图”、服务“一条线”新模式,打造数字化最佳体验机场。绿色机场迈向国际水准,荣获全球能源管理领导奖,顺利通过国际机场碳排放(ACA)二级认证,荣获民航打赢蓝天保卫战首批示范单位称号。人文机场成效显著,真情服务更具温情,精品服务与微笑服务深入人心,服务品牌越擦越亮,连续三年获得 CAPSE(民航服务测评)最佳机场,荣获2020年国际机场协会(ACI)全球旅客吞吐量4000万级以上最佳机场。深圳机场发展的质量与效益越来越高。

  企业管理谱写新篇章。五年来,深圳机场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全面落实卓越党建管理模式,制定实施党建“1+N”制度,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党建进章程,完善党委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实施“融合党建”工程,推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模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构建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持续改革创新,强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转型升级和基层创新,营造崇尚创新文化。积极推进管理模式创新,提升信息化业务、商业资源管理等专业化运营能力,加大物流经营单位权责下沉力度,实现国内货站法人化运作,培育和孵化专业供应商,加强外包业务管理。着力提升组织效能,搭建符合现代化、国际化大型机场运作要求的组织体系,建立与现有管控模式相匹配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落实通过管资本方式加强参股企业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公司不断深化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建立了富有特色的卓越运营体系,运营品质连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和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深圳机场发展的内生动力越来越足。

  四、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圳机场通航 30 周年。受疫情影响,全球航空运输业市场结构、行业竞争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民航业发展全面恢复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开启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深圳机场发展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公司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决落实中央、省、市以及民航局各项工作部署,助力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双区”建设,深入践行民航“十四五”期间“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统筹抓好防疫、安全和发展各项任务,奋力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主要任务指标为:克服国内外疫情影响,力争全年航班起降 37 万架次(恢复至 2019 年水平)、旅客吞吐量 4800 万人次(恢复超 2019 年 90%水平)、货邮吞吐量 148 万吨。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公司将发扬“三牛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发扬孺子牛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淬炼“鹏城门户”的初心使命

  ——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以卓越党建领航新时代长征路。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一企一策”理顺党组织决策机制,提升党组织谋全局、议大事能力;常态化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疏通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发展共识。强化党史思想教育,高水平组织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搭建空港党建教育载体,讲好党的光辉历史,讲活机场奋斗故事。强化党建创新效能,大力实施“精益党建”工程,深化“一支部一品牌”“一团一公益”“一工会一特色”体系化建设,层层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化党建品牌创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注重规范、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开展“普法普纪”教育,深化廉洁共建,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一以贯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忠诚担当守好深圳空中大门。持续保持清醒认识,站在防控工作前沿阵地,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压紧压实各保障单位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压力不减、力度不减、措施不减。持续开展联防联控,发挥抗疫指挥协同作用,增进与驻场单位沟通协作,动态跟踪疫情形势,切实贯彻风险分区分级、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国际进港旅客保障流程,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持续强化内部防控,及时优化防疫工作机制,强化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日常巡检,持续排查整改防控漏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用心做好后勤关爱,切实保障防护措施100%到位。

  (二)发扬老黄牛精神,坚守飞行安全与真情服务底线,苦干实干提升现代化大型机场保障能力

  ——系统管理提升安全效能,以“隐患零容忍”决心保障空港安全大局。全面深化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开展 SMS、SeMS 等多体系融合,有效发挥安全信息系统监测效能,建立法定自查容错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业务全流程、全链条管控,着力加强外包方安全管理,创新建设鸟击防范综合实验室。全面夯实“三基”建设成果,系统开展安全作风整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增强“三个敬畏”意识,建立班组安全评比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全面推进物流安保领域创新,探索安检前置模式,高效推进航空货运安检大型 X 光机、分类分级差异化安检、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全年确保全年安全运行综合保障能力评价高于90分,顺利通过局方安保审计。

  ——满怀“深”情保障旅客出行,以卓越品质擦亮空港服务品牌。把航班正常盯得更紧,以运管委为平台,促进联合运控模式更加规范、顺畅,深化大运控体系建设,以卫星厅运行为契机,加强机位资源管控,确保全年放行正常率和始发航班正常率达到85%以上。把精品服务抓得更实,落实人文机场建设五年行动纲要,从空间设施、服务产品、文化表达等方面多点发力,努力体现展现深圳文化和特区精神。顺利通过 Skytrax 四星机场认证,加快五星机场建设。搭建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提升旅客全流程服务品质,深化与 IATA“未来机场”合作,力争国内旅客自助行李托运、无纸化乘机比例提升至 50%,同时关注老年人等特殊旅客出行需求;推出跨航司中转产品,持续优化中转服务设施设备和保障能力。把服务品牌创得更响,进一步明确品牌定位,开发创新创意品牌语,策划系列服务品牌宣传与推广活动,全年形成 3 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确保ACI 旅客满意度排名不低于全球前 11,CAPSE 旅客满意度居全国前 5。

  (三)发扬拓荒牛精神,坚持敢闯敢试与先行示范,埋头苦干谱写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新篇章

  ??——锐意进取开拓客运市场,以非常之力提升国际枢纽品质。聚焦提升航线网络效益品质,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与基地航空公司的战略协同,引进全球高品质航空公司,增加宽体机运力投放,努力加密、增开国内热门航线,重点打造深沪、圳兴、深蓉等精品航线,加快国内枢纽网络快线化。对标国际一流,构建更具竞争力的收费体系,推进与航空公司新版收费协议谈判,力争尽快完成航空主业协议签订。聚焦推动国际航线有序恢复,提前研判、加紧布局,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国际客运航线扶持政策,制定国际航线网络中长期规划,在具备条件下力争恢复或拓展 5 条以上国际客运航线,提升国际大型文化交流、重大外交活动的保障能力。聚焦加强多式联运开发营销,搭建常旅客会员体系,打造高端服务品牌;强化大湾区周边城市营销资源投放,增强多式联运产品宣传推广力度;优化布局城市候机楼,创新联程运输服务体系,探索地铁、城际轨道行李直挂业务。

  ——奋楫扬帆扩大货运市场,以战略之举加快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持续优化货运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航空物流综合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货运时刻有利分配政策;加大货运航司落户支持力度,协调国内三大航及 DHL、UPS、顺丰等快递航司加大在深运力投放;争取力度更强的航空物流资助政策,谋划布局异地货站,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优化国际货运进出口比例,加强与年货邮吞吐量 100 万吨以上国际航空枢纽的连接,力争新开伦敦、河内,加密卢森堡、阿姆斯特丹等国际货运航线。持续完善物流业务生态,拓展“保税+”多元业态,加大冷链、医药、贵重物品等物流新业态培育,深化与菜鸟、京东物流等电商物流企业战略合作,构建多元物流业务增长极。

  ——奋勇争先推进改革创新,以攻坚之势有效激发企业经营管理活力。拿出真抓的实劲, 锚定“十四五”战略发展航向,推进战略解码,明确战略目标与举措;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决战卫星厅运营准备工作,全力确保顺利启用,主动深入参与T4航站楼及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等重要项目规划设计;全面加强督查督办,实施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管理,全面推进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地。拿出敢抓的狠劲,深入推进内部变革,传递“以事业奋斗者为本”价值导向,引进 KPI 等绩效管理工具,建立核心骨干长效激励机制;实施用工总量管控,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引进,探索建立非管理序列任职资格体系;瞄准国际一流,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推动对标提升方案实施,量化对标举措和实施路径,确保对标有效达标,全力争创中国质量奖。拿出善抓的巧劲,进一步探索创新经营模式,引进专业机构,实现机务维修合资运营,深化开展机坪特种车共享;提升资源管理水平,有效实现卫星厅广告、商业等新增资源价值,加快空置经营性资源招租;充分利用T3国际区域改造释放免税商业资源,提升免税业务经营能力。拿出常抓的韧劲,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实现“降本增效”,科学做好年度预算及应收账款管理,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资金风险;持续抓好合规性审计监督,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控;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妥善应对AB楼诉讼纠纷。发挥企业文化的软实力作用,加强企业核心价值观传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干部员工攻坚克难、闯关夺隘,奋力实现不断丰富人们美好生活体验的企业愿景。公司要用高质量后勤保障全心全意服务好员工,切实提升员工工作生活的“幸福品质”。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成就未来。站在“十四五”开局和深圳机场通航30周年的新起点上,深圳机场将迈入“双枢纽”建设的新征程。2021年,公司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落实中央、省、市以及民航局各项工作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凝聚“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奋斗合力,扛起深圳“双区”建设和民航强国的新使命,争当行业表率、争做先行示范、努力走在前列,以民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以优良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5.3%,主要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民航主业业务量大幅下降,航空主业收入大幅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定代表人:林小龙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72,432.05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0,927,156.2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89,156,911.45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16,092,715.62元,减去分配2019年度股利164,061,560.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9,929,791.3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为应对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公司重大投资计划以及资金面情况,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因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137元/股,基本每股收益低于0.1元。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8-2020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未分配利润144,834,440.5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余额,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余额,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2021年本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0,931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4,051万元。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晓耕,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油、煤油(含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等)、柴油以及其他石化产品的批发、零售、仓储;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汽车充电业务;汽车美容服务;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销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航油大厦四楼。截至2020年12月31日,空港油料公司资产总额50,541万元,净资产28,18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41,119万元,净利润2,62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为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法人代表陈金祖,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集团公司资产总额5,625,185万元,净资产3,957,37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00,620万元,净利润67,63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郑岭,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他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际货站公司资产总额23,158万元,净资产18,35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0,433万元,净利润9,316万元(数据已审计)。

  4.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伟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航空运输有关的民航航班、直升机航班地面服务及相关的延伸服务;国际、国内公务机包机业务;公务飞机托管及代理业务;公务飞机地面(FBO)运营及维修服务;飞行计划报批代理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航空运输涉及的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专车、酒店预订业务;广告业务;展览展示业务;航空器材及机供品销售业务;互联网线上销售业务;图书期刊;商务咨询;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健身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餐饮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机场T3航站楼C号写字楼802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务公司资产总额17,456万元,净资产8,19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3,708万元,净利润3,15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洁,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广告发布和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机场物流园国内货运村(二期)A栋30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雅仕维公司资产总额16,002万元,净资产7,63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2,009万元,净利润2,796万元(数据已审计)。

  6.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金瑞,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黄田国际机场航空货站304A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快件中心资产总额15,056万元,净资产12,6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9,574万元,净利润1,979万元(数据已审计)。

  7.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建业,注册资本375万美元,经营范围:航空配餐(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生产预包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制品、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饮料配送;集体用餐配送(单班最大生产份数500);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温度要求)、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温度要求);经营候机楼餐厅、咖啡厅、快餐厅,并提供酒的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977万元,净资产7,23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5,039万元,净利润-1,238万元(数据已审计)。

  8.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轩,注册资本6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空港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及不含飞机、汽车项目)机场地面特种设备的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二类小型车辆维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领航六路162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空港维修公司资产总额3,194万元,净资产2,15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434万元,净利润448万元(数据已审计)。

  9.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克俊,注册资本人民币7,241万元,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联运服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游艇俱乐部运营;游艇会籍销售;游艇的销售及代理、维修及保养;游艇泊位租赁;游艇会员管理及服务;航海体验;游艇活动策划;游艇维修基地;游艇物流保税仓(水陆域);展会策划、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管理;船艇零配件、船艇易耗品、船艇保养品、休闲运动器具及用品、高尔夫球具及用品、服饰、箱包、珠宝、钟表的销售;文化娱乐业管理;酒店管理(自办酒店需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和服务;广告业务;汽车租赁;客、货运及游艇码头经营管理;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游艇会所经营与管理;游艇酒店、餐饮运营;游艇帆船等驾驶培训;码头管理咨询;旅行社业务;机动车停放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南路机场码头候船楼三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港务公司资产总额5,273万元,净资产-9,98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728万元,净利润-2,19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原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产、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新型水处理剂、水稳合剂;服装、建筑材料物资零售;咨询服务及劳务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清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代理洗衣收发服务;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乒乓球、瑜伽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服务;航站楼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展览、办公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市容工程、环卫工程、水资源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分类工程信息咨询;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服务;垃圾分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的收购、存储、分拣、打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清洗与美容;餐饮、酒店经营管理;垃圾分类设备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游泳池经营管理;保安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五道1005号304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物业公司资产总额5,577万元,净资产3,90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7,855万元,净利润5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深圳机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宝安国际机场机场道1011号信息大楼202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机场信息公司资产总额1,448万元,净资产1,46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2万元,净利润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2.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元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公共浴室、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乐队表演;码头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广东省内沿海及内河水路运输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联运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旅行社业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客运码头经营管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机场信息大楼第三层西区301-321、第四层西区401-424。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城发展公司资产总额663,357万元,净资产193,64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7,054万元,净利润53,18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3.深圳机场空港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大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经营范围: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物业运营;经营百货;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旅业、住宿业、会议服务、美容(不含医学美容)、公共浴室、游泳池;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日用百货零售;中西餐制售、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烟草零售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汽车租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城运管公司总资产5,004万元;净资产2,59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727万元,净利润1,24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4.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云,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深圳机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供油业务,包括购买、出售、储存、运输和进出口航空油料、储存设备、工具及与合营合同有关的其它石油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加注航空油料业务;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承远航空油料公司总资产94,420万元;净资产48,25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82,689万元,净利润7,48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20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092万元,预计2021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066万元。

  (二)关联受托管理/委托管理

  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2,528 万元,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为5,442万元。

  ■

  (三)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45,627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5,115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40,511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1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51,733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6,620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45,112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247万元,预计2021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825万元。

  2.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贵宾配套资源使用费等3,849万元,预计2021年度收取该项费用4,765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3.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等6,104 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等6,165万元。

  4.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收取广告经营费等32,849万元,预计2021年度收取广告经营费37,543万元。

  5.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收取资源使用费、安保费及物业租赁费等1,404万元,预计2021年度收取资源使用费、安保费及物业租赁费等1,249万元。

  (四)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54,805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51,732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3,073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1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72,690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68,920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3,770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支付水电费:

  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14,535万元,预计2021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2,076万元。

  2.租赁费主要包括:

  (1)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0,885平方米的场地用于办公。本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34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234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260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260万元。

  (3)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站二期48,276.87平方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76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276万元。

  (4)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的新航站区用地,土地面积约40.07万平方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月。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飞行区站坪及东航站区配套设施用地,土地面积约184.04万平方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年。本公司2020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3,163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3,163万元。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新货站用地及B2新货站,本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该项费用为852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2,852万元。

  (6)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供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2,190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2,190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公司将位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2020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1,082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1,082万元。

  (7)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搬迁至新航站楼,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T3扩建工程除二跑道以外的站坪工程涉及的停机坪机位及场地,本公司2020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11,381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11,381万元。

  (8)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凌霄花园等房屋作为员工宿舍,本公司2020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610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696万元。

  (9)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2020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1,138万元,预计2021年度该项费用为1,159万元。

  3.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

  (1)机场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物流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等,2020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8,444万元,预计2021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5,947万元。

  (2)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和绿化服务等,2020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217万元,预计2021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219万元。

  (3)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机场空港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T3航站楼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服务,2020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957万元,预计2021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336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20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977万元,预计2021年度支付该项费用3,713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黎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俊英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2021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天职国际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2018年、2019年、2020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约定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到期后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公司根据2020年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人民币79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9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第三次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在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以专业的审计能力和独立、审慎的职业角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将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五)天职国际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为合法合规使用停机坪资源,保障日常生产需要,本公司拟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续签协议。因原停机坪(含T3站坪、南机坪一期和南机坪二期)和北停机坪租赁合同所含标的均为停机坪资源,且出租方均为机场集团,为简化合同签订及付款流程,拟将原2个租赁合同合并为1个租赁合同。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徐燕、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祖

  (五)成立时间:1989年5月11日

  (六)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九)股权结构:机场集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权。

  (十)历史沿革: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号文批准于1989年5月11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6月30日,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9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5 年。2004 年,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602,079万元,净利润67,42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场集团总资产5,566,955万元,净资产3,928,8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机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停机坪资源,包含T3站坪、南机坪一期、南机坪二期及北停机坪,共1,661,480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停机坪资源是深圳机场的必要生产保障设施,属于非盈利性项目,经与机场集团协商,本次交易以成本补偿作为定价原则,租赁价格能够保证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机场集团,乙方为公司。

  (二)租赁标的

  T3站坪1,195,100平方米,南机坪一期261,500平方米,南机坪二期119,600平方米,北停机坪85,280平方米。

  (三)租赁价格

  租金标准维持不变,按照项目建设投资、投资回收期及收益率测算,即15,386万元/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租金3,846.5万元。其中,T3站坪2,987.5万元/季度,南机坪一期447万元/季度,南机坪二期284万元/季度,北停机坪128万元/季度。

  (四)租赁期限: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费用结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向机场集团支付本季度租金。

  (六)生效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租入的停机坪相关资产是为满足公司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服务所必须的生产设施。为保障日常生产,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续签停机坪租赁合同。

  (二)本交易事项所涉及租金为日常经营性的成本开支,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70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本次租入的停机坪相关资产是为满足公司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服务所必须的生产设施。为保障日常生产,有必要与机场集团续签停机坪租赁合同。本次交易以成本补偿作为定价原则,租金标准维持不变,按照项目建设投资、投资回收期及收益率测算,租赁价格能够保证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被机场集团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

  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前期,公司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公司”)签署了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约定国际货站公司租用公司二号国际货站28,185.65平方米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收取租金,前期租金标准通过每年年初关联交易预计审议。原租赁协议将于2021年5月到期,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实现公司收益,拟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调整收费标准。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参股企业国际货站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在国际货站公司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本议案审议过程中没有董事需回避表决,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中外合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

  (四)法定代表人:孙郑岭

  (五)成立时间:2004年8月2日

  (六)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70263Q

  (八)主营业务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它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

  (九)股权结构:国际货站公司是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汉莎货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双方股东各持国际货站50%的股份。

  (十)历史沿革:国际货站公司是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汉莎货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持50%的股份。国际货站公司于2004年8月2日成立,合资公司的期限为25 年,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650114067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1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升级手续,原注册号升级为91440300761970263Q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一)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际货站公司资产23,158万元,净资产18,351万元(审定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30,432万元,净利润9,316万元(审定数)。

  (十二)国际货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提供二号国际货站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并向其收取租金,二号国际货站建筑面积为28,185.65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收费标准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经协商一致,首合同年的租金标准较现行租金价格(3,275万元/年)上浮8.4%,即3,550万元/年,单价约104.96元/平方米/月;自第二合同年起,租金价格在上年基础上每年增长4.5%。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国际货站公司。乙方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在国际货站公司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租赁标的

  二号国际货站,建筑面积为28,185.65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5年,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止。

  (四)租金价格

  ■

  (五)费用结算:国际货站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

  (六)生效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二号国际货站为国际货站公司开展经营所必须的配套保障资源,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正常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合规合法实现公司资源价值,有必要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

  (二)此关联交易提升了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收取的租金,增加公司经营收入,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20万元。主要是国际货站房屋租赁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二号国际货站为国际货站公司开展经营所必须的配套保障资源,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正常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合规合法实现公司资源价值,有必要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

  本次交易收费标准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租金价格每年有一定上浮,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被国际货站公司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T3航站楼商业

  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运管公司”)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为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变更协议签约主体进行决议,是对前次已审议关联交易进行的调整。本次关联交易除协议签约主体发生变更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委托费率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内容基本一致。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机场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与航空城运管公司签订了《深圳机场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将深圳机场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航空城运管公司经营管理。

  2020年1月,机场集团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发展公司”),承接航空城运管公司相关职责,负责商业资源开发建设、整体规划及经营管理工作。目前,航空城发展公司已完成注册,并完成了内部业务调整。同时,本公司接到航空城发展公司函告,因其内部业务调整,本公司与航空城运管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受托方需变更为航空城发展公司。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现拟与航空城发展公司就上述委托管理事项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体。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航空城发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徐燕、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由于机场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相关规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机场信息大楼第三层西区301-321、第四层西区401-424

  (四)法定代表人:谢元良

  (五)成立时间:1989年09月08日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1474T

  (八)主营业务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等;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

  (九)股权结构: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持股比例为100%。

  (十)历史沿革:2020年,为加快推动深圳机场“城”战略的实施,加大航空城业务统筹力度,打造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平台,机场集团整合旗下机场地产公司和航空城运管公司,正式组建成立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城板块的融合。公司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统筹深圳机场航空城规划、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目前已行成包括产业、酒店及公寓、商业、写字楼、住宅等五大业务板块。

  (十一)财务数据:航空城发展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227,053.93万元,净利润53,182.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63,357.15万元,净资产193,642.6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航空城发展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商业资源规划方案与定价方案的编制、商业网点招商工作及商业网点日常运营管理。委托范围为T3航站楼现有商业资源规划点位324个及商业配套仓库,面积约2.97万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费用标准综合考量行业及深圳市城市综合体委托经营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并设置激励机制,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能够确保合理实现商业资源价值最大化。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除协议签约主体发生变更外,协议的主要内容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一)委托内容

  本公司采取经营委托模式将T3航站楼商业资源(现有商业资源规划点位324个及商业配套仓库,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委托航空城发展公司管理,委托内容包括商业资源规划方案与定价方案的编制、商业网点招商工作及商业网点日常运营管理。

  (二)委托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署书面协议续期两年。

  (三)委托管理费

  本公司向航空城发展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包括基础委托管理费用和超额委托管理费。

  基础委托管理费按照商业收入(含税)的6%进行支付。

  超额委托管理费根据商业收入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双方事先协商设定年度商业收入保底指标,当商业收入低于保底指标时,由航空城发展公司按差额部分的100%向本公司支付保底指标补差金额;当商业收入高于保底指标时,本公司向航空城发展公司支付超额委托管理费,超额委托管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表1    超额委托管理费计算标准

  ■

  超额委托管理费和保底指标补差金额上限均为1,000万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是机场集团内部业务调整所致,变更后的签约主体为与航空城运管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的航空城发展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发生变更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委托费率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本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委托管理费为公司日常经营性成本开支。公司将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给专业化的机场商业管理机构航空城发展公司经营管理,将有助于商业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与航空城发展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是机场集团内部业务调整所致,变更后的签约主体为与航空城运管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的航空城发展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发生变更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委托费率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航空城发展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15: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林小龙、董事谢友松、陈繁华、徐燕、张岩、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72,432.05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0,927,156.2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89,156,911.45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16,092,715.62元,减去分配2019年度股利164,061,560.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9,929,791.3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0年度外部审计监督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参股企业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在国际货站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没有董事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16: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史晓梅、监事田立新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72,432.05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0,927,156.2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89,156,911.45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16,092,715.62元,减去分配2019年度股利164,061,560.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9,929,791.3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21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须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于2018年至202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核查,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监事会认为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人民币79万元(含差旅费)。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0年度外部审计监督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且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和监督了公司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同时,管理层关注到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时,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总体来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其改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起到了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参股企业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在国际货站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T3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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