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7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万卫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商于 2021年3月24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于2021年3月25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1年3月29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李静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与张任军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与蔡耿东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与刘洪蛟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与陈景斌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与李娥签署《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必要时聘请咨询外部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1-9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出具了《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8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必要时聘请咨询外部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1-9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出具了《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9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符合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案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