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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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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21-00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关于与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与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21-010号)。

  2、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本次协议所涉产品“奈诺沙星”存在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政策能否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等风险。

  ● 即使今后“奈诺沙星注射液”产品在国内成功获得上市许可,后续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仍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公司”)与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景台湾”)及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景北京”),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拟签署《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曾于2012年6月21日签订《技术授权及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太景许可浙江医药在大陆市场独占权”现太景愿意按本协议商定的条件将原协议中约定的“用于人体的奈诺沙星”及奈诺沙星苹果酸盐的口服与注射剂型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协议区域”)的专利权和/或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技术秘密转让给浙江医药;以及同意浙江医药为协议区域内“奈诺沙星”的口服与注射剂型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浙江医药同意向太景支付转让费4500-5000万美元。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原协议”中,浙江医药每年需按销售额提取权益金支付给太景不再执行。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方基本情况

  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4月30日,注册地址设在台湾台北市内湖区新明路138号7楼,法定代表人黄国龙,注册资本350000万新台币,主要从事医药生产技术咨询顾问、医药研发等。

  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系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法人独资),成立于2004年08月31日,注册地址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312室,法定代表人黄国龙,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经营范围:研发临床医药、医药原料、药品制剂、生化技术、生物工程产品、医疗器械;转让自有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太景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生物医药创新研究,研究涉及“奈诺沙星”的口服与注射剂型产品,该产品可作为人体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所有抗感染症状;相关技术也已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取得专利保护。

  二、关于产品情况

  奈诺沙星(nemonoxacin)作为新型的无氟喹诺酮药物,具有广谱的抗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和非典型病原菌的生物活性,更重要的是该药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和耐万古霉素菌的病原菌有效。奈诺沙星具有良好的药物安全性和极佳的组织穿透力,口服与注射剂型兼具,不易产生耐药性菌株,可作为社区获得性肺炎一线用药,具其他适应症的延展性。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

  1、专利权转让。本协议签署后,太景应当将协议产品在协议区域内的专利权和/或专利申请权转让给浙江医药。

  2、技术秘密的转让。太景应当将所有与协议产品相关的技术秘密转让给浙江医药。

  3、专利后续利用。本协议签署后,无论是否办理专利权转让备案手续,就本协议项下专利权,在协议区域内浙江医药拥有完整的专用权及禁用权。

  4、太景不可撤销地同意浙江医药为在协议区域内协议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太景应当及时配合浙江医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浙江医药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的相关资料。

  (二)付款

  浙江医药根据协议签订、产品注册及专利转让进展在2021年至2022年之间分阶段支付给太景4500-5000万美元。

  (三)其他约定

  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义务,一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即构成违约,经另一方催促三十个自然日后仍不履行的,则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另外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佰万美元。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交易事宜均获得浙江医药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双方正式对外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喹诺酮类药物和抗耐药抗生素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具有生产和市场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奈诺沙星今后作为喹诺酮类药物的高端产品,其优良的作用机理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将与公司现有喹诺酮类药物和抗耐药抗生素产品形成良性优势互补,丰富公司高端抗生素类产品群。

  五、风险提示

  奈诺沙星存在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政策能否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等风险。即使今后奈诺沙星注射液在国内成功获得上市许可,后续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

  至2021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21-009、临2021-010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登记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和参会;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账户卡登记和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需另加持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和参会。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联系人:裘珂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

  邮编:312366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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