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3、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另,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适应业务发展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3-4F、5-9F及16-17F整层物业用于办公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法人

  1、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四平路419号5楼-6楼

  法定代表人:陈靖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号楼1102A室

  法定代表人:龙乔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本系统公房经租管理,室内外房屋装修。建筑材料,房屋配套设备,电机,建筑五金,木材,钢材,有线电视设计、安装(二级),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体育场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金陵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31号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金陵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500号二层D区

  法定代表人:陶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建筑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A-154座

  法定代表人:黄金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8,163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从事物联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及相关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电子类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黄金刚先生担任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宝山区长江西路255号2号楼、3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增值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7号乙三层3353室

  法定代表人:周广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商业智能、信息安全、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应用化学(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9号4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林雪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5155号2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1,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委托代建,咨询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28005室

  法定代表人:朱埔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检测科技、环保科技、仪器仪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自有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2、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79号3楼3874室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类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01-04室

  法定代表人:周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公司总会计师田明先生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4、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包遂

  注册资本: 人民币11,6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主建黄浦区97号地块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餐饮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明先生、胡之奎先生担任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租金等

  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情况等因素,与各关联方协商确定。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费、受托资产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行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保证金利息收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开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或与对方进行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其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9,803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股权的预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华鑫证券”)39%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9,80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鑫证券仍持有摩根华鑫证券1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华鑫证券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摩根华鑫证券39%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摩根华鑫证券39%股权。

  上述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摩根华鑫证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39126J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成立日期:2011年5月4日

  法定代表人:钱菁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2,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一)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自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持有49%股权,Morgan Stanley持有51%股权。

  摩根华鑫证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万元,人民币)

  ■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摩根华鑫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21】第0207号”《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论:摩根华鑫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7,700万元,增值率为134.85%。

  上述评估事项已办理国资备案。

  三、交易对方及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进行,最终的交易对手、成交价格、履约安排等与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的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挂牌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计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金额需要根据实际的交易对手、成交价格、交割时点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及公允价值来确定。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进行,转让价格不低于49,803万元,最终能否成交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其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8,84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的预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华鑫基金36%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8,84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鑫证券不再持有摩根华鑫基金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华鑫证券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摩根华鑫基金36%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摩根华鑫基金36%股权。

  上述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摩根华鑫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37454W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01-04室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周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持有36%股权,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持49%股权,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摩根华鑫基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万元,人民币)

  ■

  (二)交易标的评估及估值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摩根华鑫基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21】第0208号”《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论:摩根华鑫基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7,900万元,增值率为258.20%。

  上述评估事项已办理国资备案。

  三、交易对方及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进行,最终的交易

  对手、成交价格、履约安排等与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的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挂牌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计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金额需要根据实际的交易对手、成交价格、交割时点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及公允价值来确定。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进行,转让价格不低于38,844万元,最终能否成交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概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近两年业务高速发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战略实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受制于净资本和资金不足的限制,业务规模已达发展瓶颈,无法满足下一阶段业务扩张的需要,急需补充净资本。华鑫证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借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次级债务。

  因仪电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借入次级债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仪电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仪电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仪电集团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总资产为2,459,499万元,净资产为1,354,238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5,872万元,净利润为102,78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规模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二)期限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期限为五年。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提前偿还。

  (三)利率

  本次次级债务的年利率为4.75%。

  (四)担保安排

  本次次级债务由公司提供担保。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次级债务借入资金拟用于补充华鑫证券营运资金,满足华鑫证券业务运营需要,支持业务规模的增长;或用于偿还华鑫证券债务,调整华鑫证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务存续期间,如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本息的情形时,债务人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次级债务借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华鑫证券董事会,并同意华鑫证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华鑫证券董事长、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具体办理本次次级债务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华鑫证券股东的决定,根据华鑫证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次级债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借入时间、具体规模及借入对象、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提前赎回条款等条款、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借入次级债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次级债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备案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华鑫证券章程规定必须由华鑫证券的股东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华鑫证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次级债务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次级债务方案。

  4、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授权华鑫证券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华鑫证券根据其股东的决定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次级债务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是为了解决华鑫证券净资本和资金不足的状况。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华鑫证券业务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金融科技引领业务”的战略得以进一步贯彻实施。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赵知宇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业务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4、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概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借入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次级债务,公司以所持有的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欣联合”)50%的股权为华鑫证券借入次级债务向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

  因仪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评估机构、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总资产为2,459,499万元,净资产为1,354,238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5,872万元,净利润为102,78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391261

  (三)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四)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6日

  (五)法定代表人:俞洋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36亿元

  (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八)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十)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行业口径):          (万元,人民币)

  ■

  (十一)资信状况: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华鑫证券AA+主体信用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担保质押物的基本情况

  担保质押物为公司所持有的金欣联合50%股权。

  金欣联合的主要资产为华鑫海欣大厦。华鑫海欣大厦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西邻人民广场,东靠外滩金融街,北面南京路步行街,南望淮海路商业区,是由金欣联合投资建成的甲级写字楼。

  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对金欣联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华鑫证券向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事宜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而发生。华鑫证券借入次级债务可补充其净资本,有利于业务开展。公司为此以所持有的金欣联合50%的股权向仪电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华鑫证券经营状况稳定,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赵知宇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借入次级债务的顺利实施,风险可控;

  4、同意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积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含本次担保(按借入次级债务不超过10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

  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2019年12月12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331号)。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电子”)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丧失对普林电子的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普林电子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0,110,621.57元,账龄10年以上,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840,100.00元,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将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7月10日,普林电子收到三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331号之四)。三中院裁定终结普林电子破产程序。

  据此,公司确定其他应收款100,110,621.57元和和其他流动资产20,840,100.00元已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债权和股权投资进行账务核销。

  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已出具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普林电子的其他应收款100,110,621.57元和其他流动资产20,840,100.00元进行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和202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更能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1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第一会议室(近地铁徐家汇站,地铁肇嘉浜路站)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传真:021-54967032

  邮编:200030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方式

  ●投资者可以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工作人员邮箱zhangjt@shchinafortune.com,公司将于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分红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30)召开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类型

  业绩及分红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分红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方式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军、总经理俞洋、总会计师田明、董事会秘书胡之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陈海东。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参与公司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工作人员邮箱。公司将于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公司工作人员电子邮箱:zhangjt@shchinafortune.com

  电话:021-5496766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结束后,公司将通过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发布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2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预案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预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