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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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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衢州仙鹤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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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仙鹤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销售”),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丰新材”),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仙鹤”)。

  ●●本次担保额度: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涉及3家全资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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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其中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为上市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2、上述预计担保金额,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仙鹤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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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哲丰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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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河南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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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和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0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王纸业”)。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与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持有夏王纸业50%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先生兼任夏王纸业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敏岚女士兼任夏王纸业董事。夏王纸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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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在对合营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拟在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互相担保。担保贷款用于公司及合营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与合营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为185,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业务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创立于1992 年,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9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19年)中汇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19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8-2020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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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达华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3年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8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李子园(605337)等10多家。

  兼职情况:担任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元锁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元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是以中汇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签署业务合同,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

  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0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60亿元的第三期项目需根据落地情况单独签订后期投资协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22亿元;七年内实现二期投产18亿元;三期项目将根据前两期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投资建设,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三期项目在满足投资条件的前提下将和石首市政府重新签订项目合同,后续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如果遇到前两期项目投资落地不理想的情况,可能存在第三期项目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8日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签订《仙鹤股份2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公司在石首市投资建设“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达成框架性约定,计划投资总额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

  2021年3月23日,公司与石首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投资合同》。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省石首市投资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00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和滑家垱村中间地带。土地的具体面积、四至界线以乙方与甲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项目规划用地一期二期总规模 2000亩,三期预留用地1500亩。

  (三)项目投资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规模10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22亿元,二期投资18亿元,三期投资60亿元。

  (五)投资项目内容:年产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主体项目包含年产90万吨浆类纤维材料(芦苇基浆类纤维材料、化机浆类纤维材料)、140万吨纸基功能材料,20万吨涂布纸深加工材料,配套碱回收、中段水治理、热电等项目。

  (六)投资进度: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七年内实现二期投产,三期项目根据市场和企业经营情况适时投资建设,预计年产量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一期项目建成年产10万吨芦苇基浆类纤维材料、10万吨化机浆类纤维材料、30万吨纸基功能材料生产能力,10万吨涂布纸深加工材料,配套碱回收、中段水治理、热电等项目,并同步投入生产;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完成后启动建设,建成年产10万吨芦苇基浆类纤维材料、10万吨化机浆类纤维材料、30万吨纸基功能材料生产能力,10万吨涂布纸深加工材料生产线。三期项目在二期项目完成后根据市场和企业经营情况适时进行建设,建成50万吨浆类纤维材料,80万吨纸基功能材料生产能力。

  (七)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快速的社会消费升级,特种纸作为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被越来越多的消费类产品所定制化使用,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同时“限塑令”的落地和人们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加速了“以纸代塑”的产品需求。一直以来,特种纸的大宗原材料木浆基本依赖进口,成为我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发展的瓶颈。目前中国国内的消费市场对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的需求巨大,但是国内市场的人均消耗量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的产品种类多,领用领域广,想象空间大,完全可以利用除桉木浆外的其他植物纤维材料进行产品制备。本次石首市政府对原材料所需植物材料保障地的约定,充分发挥当地芦苇资源和杨树资源优势,为解决特种浆原材料的制备瓶颈提供了基础保障。公司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已发展成为我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具备规模化、稳定、可靠地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基于对国内外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行业的充分调研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充分论证,公司需要加快产业链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档纸基功能材料占比,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位于湖北省石首市。石首市毗邻长江和洞庭湖,资源和交通运输区位优势明显,而且当地的芦苇资源和杨树资源也是重要的制浆原料,适合发展林浆纸用一体化产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多种可循环原材料资源进行生产,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划,促进内循环经济。基于公司与石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旨在细化具体的投资环节,落实投资相应计划,从而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布局上游产业链,扩大公司产业规模,促进双循环经济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契合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构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可能存在如下主要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以降低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22亿元;七年内实现二期投产18亿元;三期项目根据市场和企业经营情况适时投资建设。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国家政策为指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降低投资风险。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三期项目将根据前两期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投资建设,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三期项目在满足投资条件的前提下将和石首市政府重新签订项目合同,后续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遇到前两期项目投资落地不理想的情况,可能存在第三期项目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

  (六)本次对外投资以及本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木制容器制造;木制销售;出入境检疫处理”内容,并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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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2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3.5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5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755.4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2018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衢江支行账户(账号为:1209260629049888836)人民币79,502.5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070.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686号)。

  2、仙鹤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19.00万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78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98.00万元(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8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9]517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0,939.64万元,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906.49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27.45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7.59 万元,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 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发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2、仙鹤转债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933.48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377.7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金额为60,000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2,543.59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9.3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2,751.63万元,其中账户存储余额751.63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3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原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仙鹤转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3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个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仙鹤转债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仙鹤转债)》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未超过1年。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不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

  4.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5.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105.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252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4日全部置换完毕。

  2、仙鹤转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22.7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180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7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仙鹤转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 年12 月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使用不超过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仙鹤转债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712.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11月20日、11月30日和2018年12月19日转出募集资金金额9,991.76万元、7.22万元、0.93万元和5,906.58万元,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906.49万元。

  2020年10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77.82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584.3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1361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鉴定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仙鹤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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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17,160,508.05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70,400,623.4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040,062.34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081,164.71元,减去2019年度分配股利244,8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25,401,610.42元,本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984,650,615.7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5,972,2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8,851,402.46元(含税)。占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草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久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的工作履职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多年来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系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担保贷款将用于各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关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同意董事会编制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木制容器制造;木制销售;出入境检疫处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石首市毗邻长江和洞庭湖,资源和交通运输区位优势明显,而且当地的芦苇资源和杨树资源也是重要的制浆原料,适合发展林浆纸用一体化产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多种可循环原材料资源进行生产,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划,促进内循环经济。投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仙鹤股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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