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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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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永勤

  2021年3月8日

  附件: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条文对照表

  ■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编号:临2021-010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中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监事长袁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赵瑞钧先生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需推选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后正式产生。

  经充分酝酿,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公司提议候选人名单为:袁丽敏、徐国祥、蒋贇,其中袁丽敏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对赵瑞钧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该议案须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1-01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1-015)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赵瑞钧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1-016)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袁丽敏:女,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在任公司监事长。

  曾任上海铸管厂团委书记、大众公司团委书记、党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书记助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等职。具有股份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严谨、细致,参与多项重大投资项目及过程的监督工作,使决策更科学、经营更规范。

  徐国祥:男,1960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国家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在任公司监事,并担任国家社科基金评委、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主持并承担国际交流合作课题、国家级课题、省部级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多项课题研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许多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展开了颇有成效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是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之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统计教师、全国优秀青年教授和教育部新世纪国家级优秀人才。

  蒋贇,男,1976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在专业领域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5,374,903.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384,596.6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338,459.6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4,275,304,345.34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431,350,482.3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回购金额169,997,228.10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本次所列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计划担保金额: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下列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1、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8,000万元;

  2、大众交通集团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3、上海奉贤大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担保额度8,000万元;

  4、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万元;

  5、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6、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

  7、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8、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9、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10、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11、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12、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万元;

  13、杭州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具体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经营层根据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3室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非机动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销售,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服务,道路旅客运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9,045万元,负债总额为22,800万元,净资产为56,24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1,902万元。

  (二)大众交通集团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9室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0,938万元,负债总额为23,969万元,净资产为6,969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470万元。

  (三)上海奉贤大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红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胡滨村8丘3号

  经营范围:经营出租汽车业务,汽车配件销售,企业咨询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2,346万元,负债总额为19,516万元,净资产为2,83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263万元。

  (四)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1,454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莉雯

  注册地址:吴淞路117号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营运,销售汽车配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9,341万元,负债总额为1万元,净资产为29,34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377万元。

  (五)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7.5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1102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68,545万元,负债总额为24,188万元,净资产为44,357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501万元。

  (六)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105室、106室、108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3,793万元,负债总额为9,229万元,净资产为34,564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777万元。

  (七)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鹤旋路88号一层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2,016万元,负债总额为1,031万元,净资产为20,98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21万元。

  (八)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4149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5,579万元,负债总额为3,521万元,净资产为22,058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497万元。

  (九)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573号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7,013万元,负债总额为5,625万元,净资产为21,388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764万元。

  (十)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200万元

  负责人:杨国平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管理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6,333万元,负债总额为88,133万元,净资产为-11,80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323万元。

  (十一)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128号8幢25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10,391万元,负债总额为29,558万元,净资产为80,83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401万元。

  (十二)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裔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胡滨村8丘4号

  经营范围:经营出租汽车业务,汽车配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941万元,负债总额为2,625万元,净资产为2,31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49万元。

  (十三)杭州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8.204%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42号

  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113万元,负债总额为987万元,净资产为3,12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4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21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权衡审定了2021年公司整体资金需求量、资金使用用途和筹资来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根据各被投资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投资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根据各被担保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对到期债务具有偿债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57,255.39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74,771.7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5%,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099.59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事项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按照相关规定,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于2019年4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95号),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公司2020年9月23日发行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于2021年3月24日兑付;最近一期于2021年3月15日发行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22天,将于2021年10月25日到期。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一、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和归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发行等事项。

  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事项,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4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的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调整或变更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26.87%。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18.84%的股权。

  单位:万元

  ■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海恒元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轶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鹏龙大众星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众祥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股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关联交易总额2021年度预计不高于69,510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倪建达先生、张维宾女士、卓福民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

  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雪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士玮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05万元,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2021年按标准支付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 拟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的建议,并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经审计,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鉴于立信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制,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立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案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2021-018

  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13:30:00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三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00,6.01,6.02,6.03,6.04,6.05,6.06,6.07,7.00,7.01,7.02,7.03,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3、登记手续:会议登记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同时接受境内外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和出席会议。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021)64285642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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