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总部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信用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也是渠道驱动型的传统业务。经纪业务的发展与其他各业务发展相结合,广泛的客户基础也带动信用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发展。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其中融资融券业务收入为公司信用业务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自获得保荐业务资格以来,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实施业务转型,由单一股权业务向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新三板等各条业务全面发展转变的同时,逐渐提升市场定价和销售能力,逐步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一体化发展模式和组织架构。

  资产管理业务是以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为基础的证券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交易业务(做市交易、撮合交易等)和自营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等)两类。该交易业务主要通过赚取买卖差价、取得利息等方式获取收益。

  其他业务还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及另类投资业务、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等。

  2、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1)行业整体规模仍然偏小,直接融资比例亟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并保持多年的持续稳定增长,与之对应的是,作为宏观经济重要支撑力量和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业,与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偏小,证券公司与国际投行相比,在业务竞争力上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占比很高。近年来,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整体来看,我国证券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预计在未来较长的时间,行业整体发展速度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

  (2)盈利模式相对单一,但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均衡化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未来创新业务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将会不断提高,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

  (3)证券公司定位逐渐清晰,具有特色化经营的证券公司不断涌现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加快发展及行业监管政策的鼓励与支持,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项业务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证券行业的航空母舰。与此同时,部分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挖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4)行业开放格局不断加深,竞争压力日益加大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成长和行业准入的逐步放开,大型互联网企业、银行保险、外资投行等加紧进入,将导致行业竞争主体不断增多,大型券商原有的竞争优势很可能被削弱、市场份额可能被蚕食。互联网企业跨界布局,携用户优势、技术优势以及网络平台优势,将加快重构行业现行的商业模式。目前多家区域型证券公司正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已采取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或自主开发互联网平台等措施,积极实现差异化竞争,以实现弯道超车。

  (5)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周期性特点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目前中国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房地产调控和金融强监管背景下投资放缓,证券市场信心不足。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近年来,资本市场延续降杠杆、去通道、严监管趋势,受A股行情震荡,市场流动性下降、信用违约事件频发、项目审核趋严趋缓以及资管新规冲击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业务发展承压。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由于券商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的表现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又受到宏观经济表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投资者行为等多方因素影响,导致了券商的经营业绩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公司坚持高度重视合规风控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成为特色鲜明、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国性综合券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从一家业务单一的区域型证券公司,发展成为业务较为均衡、具有差异化经营特色、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布局全国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复核,以及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分别为BB级、A级、B级。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注:根据《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125号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号),自2020年6月1日起,按新管理办法对风险控制监管报表进行列报并计算风险控制指标,根据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七条,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中2020年初数据已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列示。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主要证券指数普遍下跌。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国内国民经济运行企稳回升,证券市场回暖,国内主要证券指数出现前低后高、持续向好的态势。报告期内,上证指数上涨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沪深300指数上涨27.21%,上证50指数上涨18.85%,中小板指上涨43.91%,创业板指上涨64.96%,沪深两市交投较为活跃,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达到8,393.75亿元,同比增加62.49%。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资本市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证券行业不断加强中介能力建设,加快业务转型,经营情况整体向好,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显著成效。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投资业务等。2020年,国内证券市场持续回暖,两市交投活跃,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经营目标,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并持续推进管理提升,强化合规风控,全力打造特色经营能力。其中,财富管理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大营销管理和服务力度,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量大幅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继续发挥特色优势,证券承销家数和金额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自营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投资,在把握市场机会的同时,坚持价值投资、精准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自营投资等业务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980.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42%;实现营业利润91,198.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49.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3.9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79,599.99万元,较年初增加5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02,048.90万元,较年初增加12.78%。2020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信用及经纪业务

  公司信用及经纪业务主要包括零售经纪、财富管理、融资融券与股票质押业务等。公司实行差异化经营策略,在行业竞争的新形势下,致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为公司特色化经营中重要的业务抓手,公司经纪业务主要实施三大经营战略: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零售与机构业务并重发展、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战略。随着公司经纪业务转型步伐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效果已经初步体现。2020年,得益于股票市场回暖、成交金额上升,公司信用及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64亿元,同比增长41.31%,实现营业利润3.93亿元,同比增长105.08%。

  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财富管理转型发展,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全面资产配置服务。同时,公司发挥互联网渠道获客优势和遍布全国主要城市的网点服务优势,在客户新增和客户服务体验方面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7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合计1,405.35亿元。2020年度,公司股票基金代理买卖累计成交金额达1.48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市场份额由0.34%上升至0.36%。

  分支机构布局方面,近年来公司加大分支机构拓展力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36家分公司、115家证券营业部,广泛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拉萨等大部分省会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网点的合理化布局为公司经纪业务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公司金融产品线的日趋丰富和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加深,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优势也越发明显。公司通过鼓励分支机构特色化经营,在投资咨询服务、期权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创新业务方面,已培育出若干特色鲜明、盈利能力较强的营业部。2020年度,近几年新设立的轻型营业部业绩大幅改善,其收入贡献已占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将近50%;此外,传统营业部通过业务转型和存量客户深挖,整体收入和利润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代销金融产品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逐步建立“买方投顾”思维,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优选的金融产品和资产配置组合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和投资需求。2020年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金额206.46亿元,同比增长46.63%;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1,663.77万元,同比增长123.17%。

  信用业务方面,在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控制业务风险等系列措施,稳步发展两融业务,巩固市场地位。2020年,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向好,公司融资业务增长较快,融资余额由上年末的20.67亿元增加至32.08亿元,增速达55.2%,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融资融券业务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316.81%,风险水平持续可控。受监管政策导向及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股票质押余额(自有资金)为0.88亿元。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方面,随着沪深证券交易所期权稳步发展,相关交易机制不断优化,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增长趋势良好。截止2020年12月底,公司已获批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为119家。2020年度,公司股票期权业务累计成交金额为22.14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47.50%;累计成交量为417.87万张,同比增长26.20%。

  2、投资银行业务

  伴随宏观经济增长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型,2020年资本市场迎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经过科创板、创业板两个板块的注册制推行试点,以及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的配合试点,我国资本市场开启了“三步走”注册制改革布局,大大激发和释放了资本市场活力。

  2020年,在注册制改革全面推出背景下,国内投行业务正面临考验,为更好地适应证券市场的创新和变革,公司投行一方面大力开展业务,加大各类项目业务储备和推进力度;另一方面坚持“自我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并重”的理念,打造了一支稳定专业、素质优良、具有创新精神且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团队。截至2020年末,公司投行业务团队共有73人,其中保荐代表人27人,准保荐代表人4人,注册会计师及律师等专业资格人员40余人,在深圳、上海、北京、江苏四大区域均设立专门的业务团队,业务范围深入全国各地。此外,投行团队秉承公司“守法、合规、严谨”的文化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以防控风险,加强业务及内控的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公司投行业务逐步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以内控为基石,适应市场竞争力的组织结构和业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2020年度,公司完成了3个IPO项目,4个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6个新三板定增项目等,共实现营业收入1.31亿元,实现营业利润0.57亿元。

  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公司股票承销业务自成立以来稳健发展,保荐承销的股权融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IPO、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定向增发等。公司长期深耕股权融资领域,积累了一定的业务资源,同时不断从已挂牌的三板企业中挖掘潜力客户,项目资源较为丰富,2020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完成了3个IPO项目,4个可转债项目,合计发行金额33.47亿元。

  债券融资业务方面,由于近年来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公司进一步加强债券项目风险管理,提高了债券类项目的准入门槛,债券业务规模相应减少,目前主要以债券分销业务为主。

  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为企业间的兼并、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内部的资产重组、改制等操作。

  新三板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开拓中小型企业客户资源,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融资需求,坚持量质并举,着力增强新三板项目开发力度并加强质量控制,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等服务。公司主动调整新三板业务的发展策略,聚焦领域优质企业,开展持续拜访和精准营销。2020年度,公司完成新三板定增项目6个;截至2020年末,公司新三板持续督导企业30余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审项目6个,包括4个IPO项目(其中祥源新材、鑫铂股份项目均在2020年12月分别顺利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和证监会发审会审核);2个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其中万兴科技可转债项目已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核)。公司项目资源丰富,在会及储备的保荐及承销项目近30个,并购重组、新三板定增等财务顾问项目近10个,为未来投行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自营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交易业务(做市交易、撮合交易等)和自营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等)两类,通过赚取买卖差价、取得利息等方式获取收益。2020年,公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同比增长99.24%。

  2020年国债收益率整体经历了下行又反弹,年末又一波快速下行的行情,国债收益率曲线全年整体小幅向上移动;信用债信用利差分化,低评级信用利差进一步走扩,高评级品种则影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自营业务坚持以低信用风险品种为主,加大对宏观经济、利率衍生品对冲功能的研究,主力布局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存单等,通过国债期货、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实现现券与衍生品组合的量化收益;通过对央行短期公开市场操作、投资机构交易情绪的判断,开展择时、短期做市交易,以增厚投资收益。2020年度,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债券交易量达3.31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32%,分托管市场来看,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量分别占比96.2%、3.8%。截至2020年末,公司债券投资规模为42.88亿元,在自营投资资产中占比41.59%。

  2020年票据市场运行总体平稳,转贴现利率和回购利率先降后升,与货币市场主要利率走势一致,转贴现交易增长较快,中小机构交易活跃。公司票据类自营业务模式及产品涵盖票据转贴现买卖断、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标准化票据等,公司坚持贯彻落实逆周期调控政策要求,秉承“守法合规严谨”的经营原则,票据转贴现业务模式主要以撮合交易为主,自营持仓交易为辅,交易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中80%以上为国有及股份制大行承兑或贴现。2020年以来,公司大力发展票据转贴现业务,票据业务交易量月均超过1,000亿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票据投资余额54.02亿元,占自营投资资产的52.40%。

  权益类投资方面,2020年,权益市场明显回暖,公司自营权益类投资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坚持以追求中低风险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投资时机。以2020年为例,全年市场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公司年初准确研判、及时把握时机布局安全垫较高、具有长期价值的股票,为全年获取高额收益打下基础。公司已经形成了以价值投资策略为主的自营业务模式,实现精准投资,稳中求进。截止2020年报告期末,公司股票投资余额为6.19亿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占自营投资资产的6.00%。

  4、资产管理业务

  “资管新规”实施以来,银行、信托、券商、保险、基金等机构发行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均在回归主动管理的本源道路上竞相角逐,源于客户受众、产品特点、投资业绩等因素影响已经在转型效果上出现分化,券商、基金专户、信托等整体资产管理规模继续下降。2020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速业务结构调整,紧紧围绕科技赋能主线,在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特色资管,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投资研究方面,公司继续优化人员结构,发掘和引进投资研究人才,从银行、基金等机构引进投资经验丰富的固定收益投研人员,组建并升级明星权益投资团队,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固定收益集合产品通过深入研究和调整投资策略,产品规模和超额收益均创双高记录;权益资管产品凭借长期优秀的主动管理能力和稳健的产品业绩,荣获“2020绝对收益产品君鼎奖”。

  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资管业务产品线并重点布局拳头产品,研发和发行现金类、固收+、量化类的产品,同时研究和储备股权、债权类投资项目。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新设了“菩提”系列产品,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宏观量化、交易择时和策略开发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同时“明镜”系统上线,在统一客户信息管理,提升服务客户水平,加强业务管控和业绩分析等方面有明显的提升。

  在合规和风控建设方面,公司根据资管新规要求和业务开展检视情况,梳理和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在客户适当性、反洗钱、风险指标管控、运营流程、信息披露等环节加强培训和管控,同时继续提升业务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程度和精度,丰富风险监控的手段和反应速度,确保各项业务和制度流程得到合规管理和有效监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资管计划74只,管理资产规模为314.12亿元。其中集合产品7只,管理规模16.83亿元;单一产品62只,管理规模282.23亿元;专项产品5只,管理规模15.06亿元。

  5、其他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资本及华林创新分别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及另类投资业务。

  华林资本为私募基金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等业务。2020年度,华林资本继续在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半导体、新能源、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挖掘投资机会。报告期末,华林资本管理3只基金,基金管理总规模17,688万元,已有多个在投项目,累计投资规模为10,612.8万元。

  华林创新作为公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要求开展投资业务,包括另类股权直投业务与科创板战略配售业务,其中科创板战略配售业务为报告期内新增业务,主要通过投资未来前景看好、升值潜力较大的企业,以此获得与企业成长性相匹配的业绩回报。2020年度,华林创新新增投资业务4项,其中股权投资业务3项,科创板战略配售1项,目前累计投资持有8家企业股份,总投资余额7.96亿元。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李葛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齐大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米旭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大宏)》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245,70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496,331.45元的30.2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林立、李华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葛卫、齐大宏、米旭明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

  (1)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公司融资类业务总规模提升至60亿元(其中融资融券业务50亿,股票质押业务9亿,约定购回业务1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在总规模范围内决定各融资类业务的具体规模。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及其附件《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公司合规总监2020年度考核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需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若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未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汇报说明。

  《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和《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向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做汇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245,70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496,331.45元的30.2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本项说明将向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做汇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在2021年与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景公司”)、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天津市立德汇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立德”)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以下关联方于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预计与立业集团、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

  2、预计与天津立德的日常关联交易

  ■

  3、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

  (三)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商品交易

  ■

  (2)劳务交易

  ■

  (3)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4)支付利息

  ■

  2、2020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立业集团于2019年3月份购买本公司发行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林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为100万元整。该计划已于2020年7月清盘。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立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4月13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立,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C座3501。经营范围为: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截至2020年9月30日,立业集团总资产5,239,767.54万元,净资产2,027,132.5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55,442.8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怡景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6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则胜,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路38号一楼。经营范围为:瓶、桶装纯净水及瓶、桶装矿物质水生产、销售;国内贸易;农业技术的研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怡景公司总资产776,056.57万元,净资产605,478.54万元,净利润5,663.54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

  希格玛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1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纳,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天立业华庭综合楼1108室。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终端产品,通讯设备、网络设备(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674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截至2020年9月30日,希格玛公司总资产405,360.95万元,净资产324,667.00万元,净利润4,752.67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4、天津市立德汇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立德成立于2006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奇能,住所为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308室。经营范围为: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0年9月30日,天津立德金总资产28,091.34万元,净资产28,202.48万元,净利润0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5、除上述第1项至第4项关联方以外,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第10.1.5条规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立业集团、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 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天津立德是希格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希格玛公司持有天津立德85%股权,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可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可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1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169786_B01号】,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496,331.45元,基本每股收益0.3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717,427,519.3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利分配政策,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215,745,947.47元后,2020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96,750,383.98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245,70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496,331.45元的30.2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对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准则第21号),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本公司依据准则第21号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第21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对于准则第21号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出租人方面,该准则基本沿袭了现行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改进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出租人披露对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财政部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第21号。本公司已经进行了详细评估,上述修订的采用,会增加本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4日《关于核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10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0万股,并于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00,0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56,572,598.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827,401.2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月14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169786_B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0),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本金)920,827,401.26元已经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修订

  2016年8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020年5月1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分别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有效履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着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募集资金及其存放利息全部使用完毕而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且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银行账户,因此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93,950.73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相应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2020年10月-11月,公司陆续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265,086.2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进行了销户。

  ■

  截至此次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包含转为一般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本金)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0,827,401.26 元。公司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见本报告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

  ■

  ■

  注: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