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申宏波先生、赵君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内部工作调整,赵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现指派万海青女士替代赵君先生作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申宏波先生、万海青女士。
二、本次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介绍
万海青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至今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拥有10年审计服务经验。
万海青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