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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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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旗下5只指数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的托管人协商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按照由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旗下5只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5只指数基金,具体修改基金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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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的投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等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二、重要提示

  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依据《指引》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所做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根据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关修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改自2021年3月3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上投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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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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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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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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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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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75只基金(具体基金名称请见附表)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4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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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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