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独立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一致认可的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周辉、陈映华、王军、施俊、周忠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编号:临2021-00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等,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信托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29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相关理财业务。
● 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中船财务累计进行的交易金额为19,000万元(包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4.89%;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万元。
● 风险提示:中船九院用其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中船九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经与中船财务沟通,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资金投向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信托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中船财务累计进行的交易金额为19,000万元(包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4.89%;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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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中船九院委托中船财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中船九院本次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5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公司与中船财务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舍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775,021.39万元,净资产736,105.56万元,营业收入108,138.93万元,净利润103,298.2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434,619.94万元,净资产744,693.96万元,营业收入110,170.33万元,净利润59,805.35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中船财务于1997年7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中船集团和部分成员单位出资组建,是隶属于中船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船财务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建立了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船财务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评审委员会、防范金融风险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中船财务作为中国船舶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船舶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以新的经营机制和稳健运作,为中国船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子公司中船九院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总额以实际到账数额为准。
2、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信托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3、合同生效日期为:待中船九院相关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为准。
4、合同到期日: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9日,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存续期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约定时间提前终止合同。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6、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预计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信托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子公司中船九院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投资收益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影响概述
在不影响中船九院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以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该项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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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54 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累计金额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7.65%,截止目前已支付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1亿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开展资金管理业务。
五、风险提示
中船九院用其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船九院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相关理财业务,管理期限从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本次委托理财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系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当前行业形势和经济环境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委托中船财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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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