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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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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需分配利润总额为107,647,886.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日照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要港口。1982年开工建设,1986年开港开放。港口总体规划了石臼、岚山两大港区,274个泊位,7.5亿吨能力。目前已建成68个生产泊位,年通过能力超过4亿吨。其中,石臼港区以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集装箱运输为主,岚山港区以原油、金属矿石、钢铁、木材运输和服务临港工业为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是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粮食、木片1(1 木片、粮食专用泊位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拥有和经营,下同。)、木材、钢铁、非金属矿、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铁矿石中转港之一,年中转铁矿石超过1.4亿吨;焦炭、木片、大豆、木薯干等货种吞吐量居全国沿海港口首位。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港口拖轮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力、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劳保用品、橡胶制品、五金、办公用品、金属材料、水泥、木材的销售;港区内通信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污水处理;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作业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装卸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费和港口其他费用。

  (二)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中港口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特征。港口行业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对于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撑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0年,日照港完成货物吞吐量4.32亿吨,同比增加3052万吨,增长7.6%,居全国沿海港口第7位。

  ■

  “十四五”时期,日照港集团将通过巩固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便捷的管道及铁路集疏运系统优势、临港产业集聚优势“三大发展优势”,提升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两大业务能力”,建成“一带一路”综合性物流枢纽、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原材料枢纽、我国沿海内贸集装箱枢纽“三个枢纽”,全面实现日照港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按期支付了“18日照01”债券自2019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期间的利息。该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5.38%,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3.80元(含税),合计派发债券利息3,228万元(含税)。

  (2)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按期支付了“17日照01”债券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该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5.07%,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0.70元(含税),合计派发债券利息3,042万元(含税)。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3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803号)。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17日照01”和“18日照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相关评级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联合评级网站(http://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布。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吞吐量26,256万吨,同比增长6.2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7亿元,同比增长9.94%;营业成本42.88亿元,同比增长8.99%;实现利润总额9.37亿元,同比降低0.11%;实现净利润7.34亿元,同比增长2.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0亿元,同比增长1.3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克难奋进,主动作为,港口生产逆势上扬,年度货物吞吐量创历史新高。

  (1)开疆拓土,港口生产逆势增长

  2020年,公司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26,256万吨,同比增长6.22%。其中,累计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0,757万吨,同比增长5.66%;累计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5,499万吨,同比增长8.36%。总体来看,受腹地企业复工复产带动,铁矿石、铝矾土、粮食外贸进口同比增长;随着瓦日铁路煤炭调进量大幅增长,煤炭总体吞吐量保持增长;受国外疫情影响,木材、钢铁、水泥等货种同比出现下滑。

  2020年,公司创新线上线下营销模式,组织召开了铁矿石产业发展大会,举办了粮食进口、榆林煤炭等客户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重点沿瓦日和新菏兖日两条铁路腹地纵深开发货源,瓦日铁路全年调进量同比增长102.3%;强化路港企联合营销,深化与矿山、大贸易商合作,全年混配矿730万吨,创历年新高。开展“生产大会战”,统筹全港资源,发挥生产效能,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开展“工程建设大会战”,克服疫情期间人员地材紧缺等困难,按期完成重点建设任务,保证生产建设需求。

  公司2018年-2020年主要货物吞吐量情况

  单位:万吨,%

  ■

  公司2018年-2020年内外贸货物吞吐量情况

  单位:万吨,%

  ■

  注:同比增减幅是精确到以“吨”为单位计算所得。

  (2)精细管理,港口经营稳中有升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7亿元,同比增长9.94%;实现净利润7.34亿元,同比增长2.68%。全力以赴增产增收,千方百计降本节支,加强对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和招标控制价审查,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优化内控体系,细化授权分工,严格防范经营风险。

  (3)深化改革,发展动能有效激发

  在深化改革经验基础上,布局推进了5大领域、9项改革,实现组织架构一体化、管理职能协同化、业务流程集成化、干部队伍年轻化。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突出政治标准和年轻化导向,大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单位绩效工资自主分配比例。深化生产、基建、应急体系等改革,强化生产业务部“指挥部”作用。坚持市场化导向,对基建管理系统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建立职能分工、业务边界和权限划分清晰的基建体系。

  (4)智慧绿色,港口转型全面提速

  立足散货作业流程化,实施货种分区、布置集中的功能调整,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港口生产向智能化转型,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翻车机机器人自动清车、无人机跑垛等项目,通过存量资源改造和增量项目流程化智能化,实现机械化替人、自动化减人。加强与华为等科技公司合作,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全年新增国家专利86项,6项成果获得2020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日照港面向大规模节点安全高效协同的联盟链平台及其应用项目成功入选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进绿色能源使用,全港建成7套高压岸基供电系统,具备岸电供电能力的泊位达到10个。顶格推进环境深度治理,加大环保设施及本质环保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港界PM10浓度同比改善22%。

  (5)压实责任,安全防疫统筹推进

  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深入开展“两排查一立项”工作,创新安全管理措施,“双基”变“三基”、开展岗位“一口清”、将月度安委会开到现场。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清零,重新辨识二级以上风险点。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织密织牢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无死角的疫情防控网络,实现全年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6)崇高站位,融合耦合渐次升级

  分发挥山东港口一体化发展优势,加快与兄弟港口和板块协同发展;全面贯彻“三个更加”“三个满意”理念,推动港产联动、港城互动。港城关系更加紧密,主动对接日照市政府,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双向衔接,建立一体规划、一体推进的发展机制。

  (7)守正创新,党建引领强根铸魂

  万般事业,党建为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对内“党建+改革”,对外“党建+业务”,切实将党建“软实力”转化为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深化过硬党支部建设,构建“四个一”党建品牌矩阵,建立“红日照海港”品牌体系。组织开展群众性技能比赛,关心职工生活,切实改善候工、公寓条件。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港通公司、裕廊公司、岚山万盛、山钢码头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

  本集团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6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14,752,805.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647,886.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580,695.5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7,647,886.0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主要经营矿石、煤炭、焦炭、粮食、木材、木片、钢材、镍矿、铝钒土、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6,916,424.29元,实现净利润733,682,309.2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580,695.58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预计需要资金总额69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2亿元,项目贷款22亿元,适时采用其他直接融资方式融资5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运输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了更快适应国家政策导向,拓展市场货源,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107,647,886.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3%。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9.2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51亿元,实现净利润7.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1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拟审议的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1年3月26日,本次会议在碧波大酒店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总经理和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吞吐量2.745亿吨,实现营业收入59.27亿元,实现净利润7.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1亿元;完成资产投资51.8亿元,股权投资1.1亿元;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保持港口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预计需要资金总额6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2亿元,长期借款22亿元,其他融资方式5亿元。本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资金借款计划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借款审批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4,752,805.88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647,886.08元(含税)。

  (2)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运输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了更快适应国家政策导向,拓展市场货源,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107,647,886.08元(含税)。

  (3)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2020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06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李永进、赵博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09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李永进、赵博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21-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临2021-011号)。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2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0年度内及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13号)。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9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除第4、5、9、17、19、20、21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8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3月26日,本次会议在碧波大酒店召开,应参会监事7人,现场参会监事6人。监事王来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李怀任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9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除第13、14、15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9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类关联交易的价格标准与公开市场中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相同,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2021年度结束后,若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并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李永进、赵博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具体审议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7号)。该议案亦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实清楚,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之必需。关联交易内容真实,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以及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注:①本议案中预计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均为不含税数,下同。

  ②2020年9月,“日照港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劳务、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4、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5、金融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向财务公司取得借款40,000万元,本期偿还5,6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42,650万元未归还,借款期间产生利息支出604.83万元,资金存放利息收入316.58万元。

  (三)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劳务、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4、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是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南,注册资本5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船舶引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班轮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口岸外轮供应 。

  (二)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山港务”)是日照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谭恩荣。

  主要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从事货物中转、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及船舶维修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服务;皮带机运输。

  (三)日照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物流”)是日照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1.39%,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先彬。

  主要经营范围为: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港内搬运,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农产品(不含食品)、矿产品销售。

  (四)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公司”)是日照港船机工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尹衍新。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线路器材,管道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带式输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港口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制造,维修,销售,技术服务;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集装箱维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五)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达重工”)成立于2007年11月7日,是由日照港船机工业有限公司与日本中和物产株式会社于2007年共同出资设立的中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7,500万元,港机公司持股比例为60%,法定代表人为周公佑。

  主要经营范围为:造船业务(3万吨级及以下);海上平台设计建造、设施设计安装;修船业务;旧船改造和维护;船用机械制造;钢结构工程;贸易代理。

  (六)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装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绍廷,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持股37%的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末,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共有4家子公司,分别为日照正泰装卸有限公司、日照海港沃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蓝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照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议案中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为“海港装卸”。

  (七)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装箱”)成立于2007年5月17日,注册资本金1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晓,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持股100%的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集装箱修箱清洗服务、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集装箱码头建设;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停车场经营;信息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非金融IC卡销售服务;无船承运人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八)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中远海运”)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亮,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持股50%的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从事国内沿海船舶、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航空货运代理;物流服务、货物配载、仓储服务、货物装卸(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集装箱场站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煤炭、焦炭、矿产品木材、建材、钢材、金属制品、橡胶制品、木制品、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肥、沥青(普通的)、化工产品、纺织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展览展示服务;策划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

  (九)中国日照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日照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外代”)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日照港中远海运持有其90%股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丰收。

  主要经营范围为:在日照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物流服务、货物配载、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房屋租赁;船舶租赁服务。

  (十)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贸易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成文荣。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日照港集团持有其49%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食用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肥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十一)日照港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日照港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物流园”)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廉海延,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的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搬运装卸、仓储服务;销售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监控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木制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货物监管服务;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燃料油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港口水泥”)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荣泽,是公司持股30%的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粉磨加工;水泥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十三)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中燃”)成立于2003年4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施泽彪,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主要经营范围有:交通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等港口服务;国内、国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危险货物运输(3类)(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油、柴油零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桶装润滑油、沥青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电≤60℃)。

  (十四)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中心”)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亮,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的参股公司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含资金清算);矿产品、金属及金属制品、煤炭、焦炭、原油、燃料油、酒精、豆油、棕榈油、豆粕、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木材及木制品销售(含网上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货运代理;货物监管服务;仓单监管服务;广告发布、会议服务、会展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十五)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日照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116,623.7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管小俊,是公司持股9.432%的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配加工;线上及线下销售:煤炭(不含市区散煤)、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煤炭技术开发及服务、煤炭信息咨询;普通货运;机电设备租赁与修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

  (十六)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湾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3日,注册资本为1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刚,是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持股100%的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为:土石方爆破、水下炸礁与拆除工程(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压力管道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设施维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物料输送类设备制造;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水运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

  1、公司向日照港集团提供水、电、暖等综合服务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与日照港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其提供水、电、暖等综合服务,每年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公司还向日照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船舶管理、维修等服务,每年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年度发生金额12,900万元。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山东港口贸易公司、日照港物流园等提供货物装卸及其他服务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山东港口贸易公司、日照港物流园、日照港集装箱、中联港口水泥、大商中心、山焦日照公司提供相关货物的装卸及其他中转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所收取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该关联交易由多个单项关联交易合同组成。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与山东港口贸易公司发生3,700万元,与日照港物流园发生金额650万元,与日照港集装箱发生金额800万元,与中联港口水泥发生金额700万元,与大商中心发生金额800万元,与山焦日照公司发生300万元。

  3、公司向日照港中远海运提供货物装卸、中转、拖轮业务等港口作业服务

  因发展业务需要,公司为日照港中远海运提供货物装卸、中转、拖轮业务等港口作业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所收取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该关联交易由多个单项关联交易合同组成。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发生金额23,000万元。

  4、公司下属子公司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公司”)向日照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动力、通信等工程服务

  日常经营活动中,港通公司向日照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动力、通信等工程施工项目或维修、维护服务。该类关联交易由多个单项关联交易合同组成。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发生金额4,800万元。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劳务、采购商品

  1、日照港集团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港口保安、消防、道路管理、修理等综合服务

  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接受日照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警卫消防、港口设施保安、交通管理、修理、租赁、取暖、会议、航道维护等综合服务。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发生金额7,000万元。

  2、日照港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港内铁路运输服务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廊公司”)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港区铁路及取调车业务均归属日照港集团所有。本公司及裕廊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港区铁路进行货物集港、疏港运输等事项。本公司及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了《港内铁路包干费综合服务协议》,约定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及裕廊公司提供港内货物集疏港铁路综合服务。

  鉴于港内铁路资产投入不断扩大,铁路及相关设施建设造价、港口铁路生产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加之铁路包干费包含在根据市场行情上调的港口作业包干费之中,近年来一直未做匹配调整,现行的港内铁路使用收费标准已不能真实体现实际的港口铁路运营成本,在参考全国港口同类型交易平均价格的基础上,拟将铁路作业包干费中取送车调车费由原0.29元/吨公里调整为0.36元/吨公里。裕廊公司也拟将铁路作业包干费进行匹配调整。

  2021年度,预计该项关联交易本公司发生金额为48,500万元,裕廊公司发生金额为1,500万元。

  3、海港装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货物短倒、物流、劳务、装卸、清洁等综合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及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与海港装卸签署相关货物《机械作业承揽合同》。海港装卸向本公司、裕廊公司及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岚山万盛”)提供货物的装车、倒运等机械作业服务,公司、裕廊公司及岚山万盛将按照市场价格和相关作业标准按实际货物发生量支付作业费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劳务及装卸、清洁等业务总包给海港装卸,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与海港装卸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2021年度,本公司预计支付物流短倒、劳务及装卸、清洁等费用发生金额约135,000万元,裕廊公司预计支付物流短倒、劳务及装卸、清洁等费用发生金额约5,600万元,岚山万盛预计支付物流短倒、劳务及装卸、清洁等费用发生金额约5,000万元。

  4、日照中燃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燃料供应服务

  日照中燃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燃料供应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公司将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

  2021年,该项采购预计发生金额为14,000万元。

  5、临港物流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货物中转服务

  在岚山港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临港物流承揽了本公司部分货物的中转、倒运和仓储作业,公司根据其机械、工班实际参与作业的货物种类、作业过程、作业量、货场入库量等,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向其支付过程作业费、杂作业费、临时作业费、仓储费以及管理费用等,费用计算标准与对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2021年度,本公司与临港物流该项服务费用预计发生金额360万元。

  6、岚山港务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皮带机输送服务

  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公司及岚山万盛需使用岚山港务的带式输送系统进行货物输送服务,输送费按3.5元/吨的标准计算。2021年度,本公司及岚山万盛拟就该事项分别与岚山港务续签《矿石输送合同》。

  2021年度,本公司与岚山港务该项服务预计年度发生金额6,200万元,岚山万盛与岚山港务该项服务费用预计发生金额1,000万元。

  7、日照港中远海运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筛分、配矿等服务

  生产经营中,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与日照港中远海运签署相关作业服务合同,约定日照港中远海运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筛分、配矿等服务,港口作业包干费采取货物吨计付方式,费用计算标准与对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发生金额4,300万元。

  8、港机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机械制造、维修维护、船舶维修服务

  港机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机械制造、维修维护、船舶维修等服务构成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由多个单项关联交易合同组成。费用计算标准与对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2021年度,该项服务预计发生金额6,100万元。

  9、岚山港务向岚山万盛提供港口综合服务

  依据岚山万盛与岚山港务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岚山港务向岚山万盛提供办公场所、港区保安、船舶调度等港口综合服务。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00万元。

  10、海港装卸向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码头公司”)提供港内作业及劳务承发包服务

  根据山钢码头公司与海港装卸签订的《港内作业协议》,海港装卸向本公司提供码头装卸、货物倒运、积料清理等服务,山钢码头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相关作业标准按实际货物发生量支付作业费用。

  山钢码头公司将机械维保、仓储服务、后勤保障、装卸船调度、流程设备运行等业务总包给海港装卸,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与海港装卸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300万元。

  (三)关联租赁

  1、本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与日照港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约定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租金单价为30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截止2022年7月14日,以后每三年根据市场价,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2017年度,因市场价格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对该项租赁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租金单价为45元/平方米·年,租赁价格总金额为3,816.87万元/年。

  2017年,因公司港区规划调整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了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向日照港集团新增租赁土地使用权8宗,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4日,租金单价为45元/平方米·年,租赁价格总金额为6,698.46万元/年。2018年,因租赁土地范围发生变化,双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8宗,租赁面积为140.44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4日,租金单价为45元/平方米·年,租赁价格总金额为6,319.88万元/年,以后每三年根据市场价,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经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其拥有的1宗土地,租赁面积142.11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4日,含税年租金为6,395.34万元,以后每三年根据市场价,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532.09万元。

  2、本公司及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办公及仓储场所

  2020年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0.20万元。

  3、本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岚山港区部分不动产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用岚山港区中区港口四站(110KV变电站)、供水调节站、污水处理厂等相关固定资产设备及设施,双方约定年租金647.10万元,该租赁价格为所租赁资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公司无需承担相关土地及场地使用等费用。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47.10万元。

  4、本公司向岚山港务租赁土地使用权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与岚山港务签署两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其中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1,894.7平方米,租赁期限截止2024年3月31日,租赁金额为485.68万元/年;另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73,958.79平方米,租赁期限截止2032年3月31日,租赁金额为6,190.63万元/年。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较上一年度未发生变化。

  2019年,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岚山港务签署了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向岚山港务新增租赁土地使用权一宗,面积123.21万平方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租金单价为42元/平方米·年,租赁价格总金额为5,101.89万元/年。以后每三年根据市场价,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778.20万元。

  5、本公司与岚山港务综合服务性租赁

  公司于2013年4月1日与岚山港务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岚山港务向本公司提供港口经营性综合服务,协议价格为每年801.60万元,服务期限截止2032年12月31日。2019年度,根据资产实际情况,该项下的租赁范围发生调整,公司与岚山港务重新签署《综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调整原协议价格为每年726.56万元。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26.56万元。

  6、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码头场地、土地使用权和仓库使用权

  依据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相关码头场地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部分港区码头场地,租赁期限截止2031年3月31日,租赁金额为1,822.50万元/年。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22.50万元。

  依据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截止2032年5月31日,租赁金额为361.29万元/年,土地租赁费(含土地使用税)每五年调整一次。经双方协商,自2018年4月1日起上述土地租赁单价调整为3.3万元/年·亩,租赁金额为397.42万元/年。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97.42万元。

  依据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相关仓库租赁协议,租赁日照港集团部分港区码头的仓库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租赁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租赁金额共计835.31万元,每年租金为119.33万元。2018年,因裕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日照港集团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升级改造,经双方协商,并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裕廊公司一次性支付186万元作为未来五年的补充租金,每年租金摊销37.20万元。2019年,仓库租金在原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增加了240万元。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96.53万元。

  依据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综合楼租赁协议,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综合楼,租赁期限未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面积1,312.5平方米,每年租金为39.37万元。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9.37万元。

  7、港达重工向本公司租赁土地及码头岸线

  依据公司与港达重工签署的相关土地及码头岸线租赁协议,港达重工向本公司租赁部分土地及码头岸线,租赁期限截止2038年6月30日。土地租赁价格为2万元/年·亩,码头岸线租赁价格为0.4万元/年·米,租赁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因港达重工租赁的土地及码头岸线范围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2019年签署相关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土地租赁价格调整为3万元/年·亩,码头岸线租赁价格为0.29万元/年·米,原租赁期限不变。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2.74万元。

  8、公司向海港装卸提供设备租赁等服务

  本公司为海港装卸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租赁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所收取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该关联交易由多个单项关联交易合同组成。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37.24万元。

  9、公司向港湾公司提供拖轮租赁服务

  根据生产作业需要,港湾公司租赁本公司两艘拖轮,作业区域为中国沿海港口,用于拖带作业,船舶租赁费按年度计算,总计人民币1,570万元。2021年,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年租金。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00万元。

  10、中联港口水泥向本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

  依据2018年6月公司与中联港口水泥签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联港口水泥向本公司租赁部分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面积为33,526.67平方米,租赁价格为3万元/年·亩。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0.87万元。

  11、公司下属子公司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装箱提供泊位及堆场租赁服务

  依据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装箱签署的《泊位及后方陆域使用协议》,因生产经营需要,日照港集装箱向裕廊公司租赁部分泊位及后方陆域,上述租赁价格合计为826万元/年。2021年,裕廊公司拟与日照港集装箱签署相关泊位租赁协议,日照港集装箱承租裕廊公司石臼港区部分泊位,租赁价格上限为1,450万元/年。

  2021年度,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276万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

  1、代收港内货物港务费

  本公司经营港口装卸业务,向托运人或货方收取的港口作业费包括货物港务费。根据日照市口岸港航局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日照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日口岸港函[2018]1号),自2018年8月1日起,日照港相关港口经营单位应将实际收取的货物港务费按照50%上缴至日照港集团,专项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维护及管理。

  2021年度,预计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2,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购商品依据招标结果确定合同金额,服务类交易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交易,为公司发展之必需。

  (一)综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场所租赁、码头及场地租赁等

  该类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合同期限较长,按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实际服务范围和租赁面积计算交易金额,合同协议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约定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二)港口装卸服务、货物中转和仓储、铁路包干费等

  该类交易产生于公司主营业务作业环节,交易金额与实际完成的业务量相关,多以单项/单船/单批货物为标的签署业务合同,总金额为多项合同累加形成,该类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作业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工程服务类及设备采购类

  该类交易多以招投标方式定价,程序合法、公开、公允。该类交易属偶发性交易。

  总体而言,上述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2021年,公司将就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或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岚山港务签署新租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2、公司将继续执行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

  3、公司将继续执行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4、裕廊公司继续执行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现有码头场地租赁合同》以及《仓库租赁合同》,并签署《仓库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5、裕廊公司拟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物业租赁(销售)补充框架协议(二)》;

  6、裕廊公司拟与贸易公司签署《港口相关服务(销售)框架协议》;

  7、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岚山港务重新签署《综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海港装卸签署相关货物《机械作业承揽合同》;

  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海港装卸签署相关劳务服务合同及设备设施租赁合同;

  10、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万盛公司拟与岚山港务续签《矿石输送合同》;

  1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的《港内铁路包干费综合服务补充协议》;

  12、公司将继续执行与港达重工签署相关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

  13、山钢公司拟与海港装卸签署《港内作业协议》及《劳务承发包合同》;

  14、公司拟与临港国际物流续签《仓储服务协议》;

  1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继续执行《岚山港区港口四站等资产租赁协议》;

  16、股份公司拟与港湾公司续签《拖轮租赁合同》;

  17、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继续执行约定期限内的其他交易事项。

  如果2021年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已审议金额并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标准,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共同出资设立了日照港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同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业务、担保服务等金融服务。2021年度,本公司(含子公司)将继续与日照港财务公司开展相关金融服务业务,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并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日照港财务公司是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其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持股60%,为控股股东;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MA3CAX9D1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高振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0日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东首日照港国际商贸中心E座14、15层

  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日照港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号为L0240H337110001。近三年来,日照港财务公司经营范围逐步扩大,经营业绩稳步上升。截至2020年末,日照港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26.14亿元,全口径资金归集度69.12%;全年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3.55亿元,贷款余额35.15亿元。

  (四)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日照港财务公司总资产为41.87亿元,净资产为13.6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净利润1.1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2020年度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金额预计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实际发生贷款4亿元,累计偿还贷款0.56亿元;预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实际发生利息支出604.83万元;预计发生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发生316.58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2021年度结束后,若本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之间经审计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日照港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二)日照港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日照港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李永进、赵博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五)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关联交易签署

  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于2019年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年度资金需求和生产需要,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度,本公司向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公司向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价格标准与公开市场中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相同,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兖州煤业和中垠瑞丰均为本公司重要业务客户。公司为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长期提供部分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并取得收入,由此构成了本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兖州煤业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垠瑞丰是兖州煤业的控股子公司,同为兖矿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目前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45%,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兖州煤业和中垠瑞丰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2374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人代表:李希勇

  注册资本:48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9月25日

  住所: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业务范围:煤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由拥有煤炭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委托经营;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安装、撤除;其他矿用材料的生产、销售;销售、租赁电器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的销售;冷补胶、肥皂、锚固剂、涂料的制造、销售;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矿井救护技术服务;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焦炭、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污水处理;供热;工业旅游;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救护队员技能培训、生产技术培训、安全培训);计量检定、理化检测、无损检测、分析化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润滑油、润滑脂、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劳务防护用品、纺织产品、文教用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水泥、耐火材料及制品的销售。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承包;水煤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名称: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0K091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毓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91(商务秘书公司托管地址)(A)

  业务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铁矿石、煤炭、钢材、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服装、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工器材、焦炭的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2020年度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金额预计

  公司2020年预计向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发生2,795.70万元。向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实际发生529.47万元,超出预计金额原因为货物吞吐量超出了预期。两方合计交易金额约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0.58%。

  根据生产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的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公司向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2021年度结束后,若本公司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之间经审计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公司为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提供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本公司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五)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签署

  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市场价格,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签订相关港口作业服务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致同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3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3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在碧波大酒店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A.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B.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C.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D.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E.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

  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F.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G.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11、14、15、16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4、15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H.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I.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J.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ort@vip.163.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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